地址
廣東省從化市街口鎮鎮北路11號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以及省、廣州市的教育法律、法規、規章和教育方針政策;草擬教育管理規範性檔案並組織實施。
(二)擬訂本市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負責教育改革與發展的戰略研究,會同有關部門規劃、指導各級各類學校的布局調整,負責教育事業相關數據的統計、分析和發布。
(三)負責全市學前教育、基礎教育(含特殊教育)、職業教育、成人教育事業與發展的統籌管理工作;指導學校開展教育教學改革和辦學體制、學校內部管理體制改革;指導學校進行專業建設、課程建設和教材建設;負責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和促進教育公平;指導本市成人文化教育、社區教育、職工教育和農民文化技術教育工作;指導本市教育招生考試工作。
(四)規劃、指導和協調教育系統的科研、科普工作;組織、指導教研機構和學校開展教育教學研究;指導學校開展獎學、助學和勤工儉學工作;指導學校後勤工作和校辦產業工作。
(五)指導、協調和監督學校安全保衛、穩定工作;指導學校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德育工作、社團工作、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科技教育、環保教育、國防教育和宣傳工作;組織、指導本市高中階段學校(含普通高中、中等職業學校)學生軍事訓練工作;指導、管理教育系統與國際和港、澳、台地區的教育交流與合作;指導推廣國語和文字規範工作。
(六)規劃、協調教育信息化工作,指導學校電化教育、教育技術裝備、實驗室和圖書館建設,指導教材和教學用書及資料的選用工作,負責教育系統政府採購的監管工作。
(七)負責督政、督學工作,承擔教育執法的相關工作,對鎮(街)人民政府的教育工作以及教育指導中心和學校的工作進行指導、檢查、評估和監督,對教育質量和辦學水平進行檢查、監測。
(八)負責統籌管理本市教育經費;指導和監督教育系統各單位經費的執行和使用情況;指導學校的基本建設和財務管理工作;指導和監督市教育系統的內部審計工作,對局屬單位的經濟活動進行審計監督。
(九)負責全市教師管理工作;組織實施教師資格制制度;規劃、指導各級各類學校校長、教師、教育行政幹部和專家隊伍建設工作,規劃、指導教師的培養培訓工作;推進學校人事制度改革。
(十)指導實施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成人高等教育招生考試、自學考試、高中學業水平測試、國中學業考試工作。
(十一)統籌規劃、綜合協調和管理各級各類民辦教育,規範民辦教育辦學秩序,促進民辦教育事業健康發展。
(十二)賦予教育局黨委負責的本教育系統的黨建、統戰和幹部管理工作。
(十三)承辦市委、市政府及上級教育行政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人員編制
教育局機關行政編制數24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3名、書記1名,內設機構領導職數8名。
機關後勤服務人員職數4名。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教育局設8個內設機構。
辦公室
負責文秘、宣傳、信息、會務、接待、機要、保密、檔案、督辦等機關日常工作;指導局屬單位檔案、保密工作;牽頭協調政務公開、調查研究及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提案的辦理工作;牽頭組織撰寫教育志書、年鑑、大事記等史料性材料;統籌教育系統的外事工作、以及“雙擁”工作;編制教育事業的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教育事業數據的統計、分析;負責局機關事務、資產管理和後勤保障工作;負責局機關離退休幹部工作;承擔市教育系統行政複議、行政訴訟等工作;負責教育系統人員出入境的相關管理工作。
基礎教育科
(掛市托幼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牌子)
承擔學前教育、義務教育、普通高中教育管理工作,指導基礎教育階段的特殊教育工作;規劃指導基礎教育的發展和學校的布局調整工作,負責中國小校的設定、撤銷、變更的核准工作;指導國家課程的實施、地方課程的建設和校本課程的開發工作;指導基礎教育各學段招生考試工作;負責中國小的學籍管理工作;指導學校精神文明建設、校園文化建設和德育工作;指導局屬單位共青團、少先隊工作;指導和協助社會團體開展學生教育和困難幫扶工作;組織、指導、協調全市教育系統青少年科技教育、環境教育、智慧財產權教育等工作;指導學校的體育和健康教育、安全教育、禁毒教育、藝術教育、國防教育、學生法制教育工作;承擔全市性的學生體育、藝術比賽組織管理工作;組織、指導學校與國際和港、澳、台地區的教育交流以及教育扶貧與對口支援;指導學校體育、衛生、藝術、國防教育的基礎設施建設、學生軍事訓練和科研教研工作;承擔市托幼工作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職業與成人教育科
(掛市成人教育委員會辦公室的牌子)
承擔中等職業教育和成人教育的管理工作;指導中等職業學校的專業、課程、教材的建設工作;指導中等職業學校教育教學質量、辦學水平的檢查和評估工作;負責中等職業學校招生、畢業生就業指導和服務工作;協調、指導城市、農村教育綜合改革和社區教育、職工教育、農村成人教育;負責審批社會力量辦學及其他教育機構變更;承擔全市民辦教育的管理工作;開展民辦教育改革與發展的研究;負責民辦普通高中、完全中學、中等職業學校審批的受理工作;負責經批准開辦的民辦學校和其他教育機構的年度檢查及變更審批工作;協助處理有關民辦學校的糾紛;負責查處有關民辦教育的違法辦學行為;協助管理全市高等教育工作;承辦市成人教育委員會辦公室應負責事項。
組織人事科
負責局機關和指導教育系統事業單位的組織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和社會保障、計畫生育、統戰、僑務、婦女和知識分子等工作;指導全市教育系統開展計畫生育工作;負責局機關幹部隊伍和屬下單位領導班子建設工作;指導局屬單位的黨建和人事制度改革工作;指導教育人才隊伍建設,組織指導教育行政管理幹部培訓工作;統籌、規劃、指導師資隊伍建設;承擔師資培養的統籌協調工作,指導教師繼續教育工作和中國小校長培訓工作;組織和指導教師資格認定工作;指導教師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工作,負責中國小校(含中等職業學校)職稱資格核准工作;負責特級教師、名校長、名教師和優秀教師、教育工作者、教學新秀的推薦評選工作;負責機關並指導全市教育系統的工會工作;協助市編委對局機關和教育系統事業單位人員編制的管理工作;負責局直屬單位離退休教職工工作和指導教育指導中心所屬學校離退休教職工工作。
財務基建科
承擔市級教育經費統籌管理工作;負責局專項經費會計核算;承擔教育經費投入和執行情況的監督、統計工作,指導教育收費工作;制定全市教育系統基本建設和教學設備配備專項資金安排計畫,指導學校基本建設工作;指導學校國有資產管理的相關工作和學校的後勤社會化、勤工儉學、校辦產業;負責辦理全市教育系統公費醫療工作。
教育督導室
(掛從化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室牌子)
擬訂本市教育督導與評估的規章制度和指標體系;檢查本市貫徹執行教育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情況;督導檢查鎮(街)人民政府及教育指導中心和其他職能部門履行教育職責情況;對全市中國小、幼稚園辦學行為、辦學水平和辦學效益等教育工作進行督導、檢查;督導檢查中等及中等以下學校教育工作;負責縣一級非義務教育階段等級學校(幼稚園)評定工作;負責學校的語言文字工作,對社會的規範用語用字工作進行指導、檢查,組織、指導國語水平測試工作;承辦上級教育督導機構和本級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紀檢監察室
(紀委辦公室、黨委辦公室與其合署)
負責局屬單位黨的紀律檢查和全市教育系統行政監察、行政執法以及教育行風、廉政建設工作;負責局屬單位黨的建設和指導全市教育系統黨的建設、師德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負責教職工普法、法制教育;負責教育系統政府採購的監督工作;負責對所屬學校的財務、財經法紀的內部審計監督和義務學校主要負責人的離任審計;負責處理教師的違紀事件;負責局機關和局屬單位的兵役工作。
安全保衛科
(掛信訪辦公室牌子)
負責全市教育系統安全保衛、維穩綜治、突發事件應急和信訪工作;負責分析全市教育系統的安全和維穩形勢,收集並上報安全和維穩信息;負責全市教育系統安全隱患、矛盾排查和安全防範及矛盾化解工作,研究制訂全市教育系統飲食衛生安全、學校消防安全、師生交通安全、師生集體活動安全、校舍建築安全、教學設施和教學環節、生活設施及操作安全、疾病防控等各項安全工作措施和管理制度,協助學校對校園安全事件進行事前和事後處理;負責組織學校管理人員的安全知識教育和安全技能培訓,指導學校開展安全技能培訓和建立健全安全、維穩及應急工作機制,指導、督促、檢查和考核學校安全保衛工作;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學校及周邊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