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港衙門

後港衙門,於清朝乾隆年間設在湖北省荊門後港下街,建築物為四合院,衙門正廳大堂內懸掛有“明鏡高懸”四個大字。 衙門有大爺和師爺兩人徵收錢糧,兼管司法,是縣太爺的佐治人員。 清代,後港衙門駐有一個附爺(武官),大門口高掛虎頭牌,上寫:“禁止喧譁,閒人免進”8個大字。

後港衙門,於乾隆年間設在湖北荊門後港下街,建築物為四合院,衙門正廳大堂內懸掛有“明鏡高懸”四個大字。衙門有大爺師爺兩人徵收錢糧,兼管司法,是縣太爺的佐治人員。縣官巡查到這裡就直接找師爺詢問情況作出決定。衙門有各種刑具,如枷鎖站籠等可以聽其所欲。地方基層官員是保正甲頭,後港上街保正是萬象君,下街保正是萬象安,甲頭(專管小偷小摸的頭頭),下街統歸姓王的管太陽(白天),姓陳的管月亮(夜間)。
清代,後港衙門駐有一個附爺(武官),大門口高掛虎頭牌,上寫:“禁止喧譁,閒人免進”8個大字。大門內兩旁的刀架上,並列十八般武器,氣氛肅然,十分威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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