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簡介
強生的嬰兒洗髮水陷入“季銨鹽-15”風波。美國一組織發現,強生洗髮水在部分市場修改了有毒物質的配方,並在英國、丹麥等八國銷售;中國、美國、加拿大、澳大利亞等國出售的產品仍含這些物質。有毒物質包括可致癌的二惡烷,以及能釋放甲醛的季銨鹽-15。
強生公司熱線人員曾向本報回應,季銨鹽-15含量遠低於國家標準,是安全的。至於二惡烷,產品包裝上沒標註,就表示不含該成分。
國家藥監局化妝品安全專家委員會研討認為,中國《化妝品衛生規範》(2007年版)規定,季銨鹽-15是化妝品限用防腐劑,限量值為0.2%,與歐盟有關規定一致。
美國化妝品成分安全性評價委員會(CIR)認為,當季銨鹽-15在產品中濃度不超0.2%時,在化妝品中使用是安全的。美國、歐盟等在內的許多國家和地區,均允許季銨鹽-15在化妝品中使用。
涉及商品
從北京市場的一些大超市了解到,上述強生的這款產品在物美、沃爾瑪等都有售,分別叫做強生嬰兒柔潤洗髮精、強生嬰兒洗髮精。這兩款產品均產自上海強生中國有限公司,而產品外包裝上都標有季銨鹽-15成分。
對於質疑,強生中國方面昨天發布聲明稱,強生嬰兒產品,包括防腐劑在內的各種成分都是安全的,並且被產品銷售所在地的每一個國家和地區的監管機構所批准,其中包括中國、美國、歐盟等地。其防腐劑在化妝品中用於釋放微量的甲醛,防止有害細菌的滋生。就被指執行雙重標準,聲明未有回應。
發布聲明
在強生(中國)有限公司的官網上,刊登了一則聲明。
聲明中指出,“強生嬰兒產品,包括防腐劑在內的各種成分都是安全的,並且被產品銷售所在地的每一個國家和地區的監管機構所批准,其中包括中國、美國、歐盟等地。其防腐劑在化妝品中用於釋放微量的甲醛,防止有害細菌的滋生。儘管世界各地相似產品的不同配方中可能包含不同的成分,但是強生嬰兒所有產品都符合各國監管機構的要求和強生嬰兒品牌同樣的高標準安全要求。”
強生公司表示,“為滿足消費者不斷變化的需求,近年來,強生消費品集團採取了各種重要舉措,最佳化產品配方。為此,我們投入了大量努力,進行各種複雜測試和多項重要的臨床研究,以確保產品實現安全、純正、溫和,為消費者提供更多的選擇。”
名詞解釋
季銨鹽-15
強生再曝致癌門,季銨鹽-15是一種防腐劑,可通過釋放甲醛殺菌。美國衛生與公眾服務部和聯合國國際癌症研究機構已把甲醛列為已知人體致癌物質,世界衛生組織、美國全國癌症研究所和美國國家毒物管理局認定,接觸甲醛可能與白血病病因相關聯。
報告顯示,季銨鹽—15和甲醛均為潛在烈性過敏原,可引發皮疹等皮膚炎症。
美國一家非營利消費者權益保護機構發布報告稱,檢測結果顯示在多國銷售的“強生”牌嬰兒洗髮水含有被認定為有害的物質季銨鹽—15,其中包括中國。
二惡烷
二惡烷是一種有機化合物,別名又叫二氧六環,無色液體,稍有香味。屬微毒類,主要用作溶劑、乳化劑、去垢劑等。據悉,二惡烷對皮膚、眼部和呼吸系統有刺激性,並可能對肝、腎和神經系統造成損害,急性中毒時可能導致死亡,已被美國列為致癌物質。不過因目前技術無法完全避免原材料中含二惡烷雜質,我國要求在可預見的使用條件下,二惡烷含量不得對人體健康產生危害,但尚無限量規定。
專家觀點
華南理工大學化工學院副教授鍾振聲表示,不能單純說含有某種物質就是“有毒”,含量很重要,“有沒有毒是一個累積的過程”,他指出,季銨鹽-15在我國允許使用,關鍵是看用量多少。強生再曝致癌門,二惡烷也允許原料自然帶入。
日化專家馮建軍昨天向本報記者表示,這一事件或許不應涉及市場歧視,造成這樣的原因一部分是國外的監管標準更高,準入門檻更嚴,以致企業必須提高。要解決這一問題,除了企業需要有更高的社會責任外,我國相關標準也應該與國外高標準看齊,這樣才是對消費者的負責。比如在中國嬰兒類的化妝品是否應該比成人類的產品標準更高等問題,都需要主管部門重視起來。
消費者質疑
1 如果甲醛存在於日化產品中並無危害,強生為何會選擇在多國更改配方?
2 不僅是強生產品,目前市面上有售的多款嬰兒產品和女性護膚用品都含有季銨鹽—15,難道都是安全的?
3 強生稱所有產品符合各國監管要求。要對消費者負責,中國的相關標準能不能也向國外高標準看齊?
安全化妝品運動聯盟由超過150家非營利機構組成,旨在要求廠家消除化妝品中有害物質,保護消費者健康。強生再曝致癌門,美聯社援引這一機構負責人莉薩·阿徹的話報導:“強生公司已生產出更安全的替代產品,顯然,這家企業本可不讓嬰兒接觸已知致癌物質,所有孩子都理應使用更安全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