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解釋
1、 [build / construct] 打造一些樓房等建築。
建造教堂。
2、 [make] 製造
建造人造 衛星。
引證解釋
1. 確立制定。
《 後漢書·李通傳》:“通懷伊、呂、蕭、曹之謀,建造大策,扶助神靈,輔成聖德。”
2. 興建;建築。
唐 周朴 《無等岩》詩:“建造上方藤影里,高僧往往似 天台 。”
明 馮夢龍 清 蔡元放《東周列國志》第三回:“平王 一來府庫空虛, 無力建造宮室;二來怕犬戎早晚 入寇,遂萌遷都洛邑之念。”
清 李斗 《揚州畫舫錄·草河錄上》:“出金建造 花園,或鬻故家大宅廢園為之,樓台亭舍,花木竹石……無不精美。”
冰心《寄小讀者》十:“世界便是這樣的建造起來的!”
3. 地質建造。
這個名稱是從英文“formation”或俄文“Жормадия” 翻譯而來,又稱“地質建造”。指 岩石在自然界中有規律的共生組合,它們彼此之間無論在時間還是空間上都有密切的關係。根據岩石組成的不同,可分出各種建造類型,如岩漿建造類型,沉積建造類型等。根據建造條件形成的不同,又可分出各種建造序列,如地槽建造序列, 地台建造序列。
其它相關
制度體系
這個職業的註冊制度體系一共由7個檔案進行組成,我們稱之為一加六檔案。一為《註冊建造師管理規定》,六為《一級建造師註冊實施辦法》、《註冊建造師執業工程規模標準》(試行)《註冊建造師施工管理簽章檔案目錄》(試行)《註冊建造師執業管理辦法》(試行)《註冊建造師繼續教育管理辦法》和《註冊建造師信用檔案管理辦法》。
在這當中執業制度系統可以分為四個檔案,我們稱之為一加三檔案,一為《註冊建造師管理規定》三為《註冊建造師執業管理辦法》(試行)、《註冊建造師執業工程規模標準》(試行)和《註冊建造師施工管理簽章檔案目錄》(試行)建造師執業資格制度體系由六大標準為為保障與支撐,職業實踐標準當中含有職業道德標準,教育和評估標準、考試標準、註冊標準、執業標準、繼續教育標準等幾種標準。
我國對於 建造師執業資格劃分為一級和二級兩個不同等級的標準,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實行“統一大綱、統一命題、統一組織”的考試制度,由國家統一進行組織,並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共同負責進行具體的組織與實施。我們以一級建造師考試實行來說,可以選擇三加一的考試制度,即建設工程經濟、建設工程項目管理、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另一門專業管理與實務考試科目由考試根據工作的需要,選擇出十個專業的其中的一個專業參加考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