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責調整
加強對改革開放和經濟社會發展戰略性、全局性、綜合性重大問題的調查研究。
主要職責
(一)負責組織或參與對全市經濟、社會發展中帶有全局性、戰略性、綜合性、長期性的問題進行調查研究,提出政策性建議和諮詢意見。
(二)參與組織有關部門或研究機構對全市重大經濟問題和重大經濟體制改革方案進行研究論證,為市政府決策提供建議和諮詢。
(三)起草、修改市政府重要檔案和有關領導講話等文稿。
(四)對全市經濟和社會發展運行情況進行專項調查和綜合分析,提出改進對策、措施和建議。
(五)對全市經濟社會發展形勢進行跟蹤研究,收集、分析、整理和報送經濟與社會生活中的重要綜合信息、動態,為市政府決策提供諮詢意見。
(六)負責市政府系統調研機構和社會研究機構調研課題的協調擬定,負責市內外調研工作的交流與合作。
(七)配合市政府有關部門制定全市經濟發展戰略和中長期發展規劃;研究和擬訂深化改革、完善運行機制和管理體制的實施方案。
(八)完成省政府研究室下達的調研課題,配合省政府研究室在延工作。
(九)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人民政府研究室(市發展研究中心)設5個內設機構:
綜合科
負責機關黨政日常管理工作;擬訂機關工作制度並監督落實;負責重要會議的組織和決定事項的督辦;負責人大建議和政協提案的辦理;協調局機關各科室及系統各單位工作;承擔文電、會務、機要、檔案、政務信息、保密、信訪、安全保衛等工作;負責機關精神文明和黨風廉政建設;承辦機關幹部考核和離退休幹部管理工作;負責市際間調研工作的交流與合作;負責單位國有資產監管、財務報帳和後勤管理工作。
農業科
承辦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重大問題的調查研究,提出政策建議;起草或參與起草有關檔案和領導重要講話;組織參與農村各項改革的調研工作。
工業科
承辦或參與工業、交通、市場流通、產業政策、國企改革、非公有制經濟等重大問題的調查研究,提出政策建議;起草或參與起草有關檔案和領導重要講話;調查了解全市工業發展動態,分析存在問題,提出對策意見及建議。
城市科
承辦城市建設、農村城市化、投資環境、對外開放、社區建設等方面重大問題的調查研究,提出政策建議;起草或參與起草有關檔案和領導重要講話。
社會科
承辦科教文衛和社會保障等社會事業方面重大問題的調查研究,提出政策建議;起草或參與起草有關檔案和領導重要講話。
人員編制
市人民政府研究室(市發展研究中心)核定事業編制20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科長5名,副科長2名;工勤人員2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