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經歷
台灣司法圈的人都知曉,黃世銘從基層檢察一路乾起,工作相當勤勉,辦案講究證據,不畏權勢,不講人情。
任嘉義地檢署檢察長:黃世銘曾因嚴格緝查賭博電玩惹惱當地業者,一度傳出有人慾拿500萬新台幣買他項上人頭。時任“法務部長”馬英九還特地幫他安排保護人員。
任桃園地檢署檢察長:1996年,黃世銘因一起疑似賄選案件竟大動作下令搜查李登輝和連戰的桃園縣競選總部,其不畏權勢、勇於辦案的形象進一步凸顯。
轉 任台北地檢署:黃世銘接連經辦多起重大“立委”涉弊案,還曾因大舉搜查《中時晚報》引發輿論爭議。期間,陳水扁當局重啟調查“拉法葉弊案”(台購法國軍火弊案),並強力要求檢察部門起訴罪證不足的海軍官員。黃世銘堅守專業予以拒絕,導致後來被調職。正是這種“硬要打老虎”的個性和作風,讓黃世銘在島內博得“司法鐵漢”的聲譽,並連續兩次在台檢察官改革協會票選最佳“檢察總長”人選時排名第一。然而,黃世銘認法不認人的“刻板”作風也惹來不少政界人士的擔憂。陳水扁在第二任期內兩次考慮“檢察總長”提名人選時都捨棄島內輿論呼聲較高的黃世銘,轉而選擇謝文定和陳聰明。
任法務部政務次長:2008年5月,國民黨重新執政。馬英九任命王清峰擔任“法務部長”,王清峰費盡心思幾次拜訪才成功延攬黃世銘任“法務部政務次長”。在擔當“法務部次長”的一年多時間裡,黃世銘在法務行政方面累積了十分豐富的經驗和資歷。
任檢察總長:台灣立法機構於2010年4月13日就“檢察總長”提名人選黃世銘進行投票。 民進黨“立委”雖然全數投下反對票,但國民黨挾席次優勢,最後出席“立委”109人,同意票75張、不同意票32張、無效票2張。黃世銘通過多數同意,出任台灣“檢察總長”。前任台“檢察總長”陳聰明因在陳水扁案中事涉行為不端,遭到台灣監察部門彈劾後,於2010年1月宣布去職,馬英九隨即提名黃世銘為新任“檢察總長”。
黃世銘人事案公開後的第一時間,島內輿論反應相當積極正面。國民黨“立委”邱毅認為,這是馬英九上任以來人事提名中最正確的一次。由於現任14名檢察官均是由前“總長”陳聰明所任命,黃世銘若想展現積極辦案的決心,上任後就必須展現鐵腕作風,先把特偵組作徹底的改造。黃世銘對此則表示,法院組織法沒有“更換檢察總長,特偵檢察官就必須總辭”的規定,特偵組檢察官沒有必要請辭歸建。但他會在上任後儘速與檢察官單獨面談,了解個別檢察官的留任意願及辦案情況。檢察官改革協會秘書長施慶堂也表示,黃世銘的操守和抗壓性等各方麵條件好,深獲基層與各界肯定,是非常合適的人選。島內法界普遍反響良好,期待黃世銘“辦案講證據、不畏權勢的風格帶領檢察體系進入新的里程碑”。輿論還認為,黃世銘“藍綠都不買賬”,將來仍是一位“強勢檢察總長”。黃世銘接掌“最高檢察署”後要面對的重大考驗包括陳水扁家海外資產司法互助案、二次“金改案”後續偵辦、藍綠首長特別費案、前“行政院長”謝長廷政治獻金案、乃至於“319”槍擊案等。
辦貪腐案
2013年7月13日上午,特偵組發動“正己項目”,針對四名“高院”法官,以及一名檢察官等進行大規模搜尋、約談,其中包括蒐證近3年發現台中高分院法官胡景彬涉嫌收賄數百萬元新台幣和7月28日搜尋約談胡男到案。
特偵組指出,檢察總長黃世銘在2010年7月間受理民眾檢舉胡景彬涉嫌收賄等犯行,便核定列為“正己項目”,並在同年11月16日指定特偵組偵辦,經長達近3年的蒐證調查發現,確有收賄情事,且不只一次。2013年8月28日上午8時許,特偵組檢察官持搜尋票會同台中地檢署檢察官指揮檢察事務官、中機站調查官及“司法”警察總計96人,兵分16路,前往台中市、台北市及新北市等地同步搜尋胡的法官辦公室、住居所。 此外,同時對曾任“司法官”的林姓律師進行搜尋並傳喚胡及多名關係人、證人到案,以釐清案情。
台灣4名司法官涉貪遭聲押禁見,成了“檢察總長”黃世銘上任後的第一張成績單。
涉泄密案
台北地檢署偵辦“檢察總長”黃世銘涉犯泄密案,檢方已與馬英九辦公室初步聯繫,以確認馬英九何時有空,將依法傳喚馬英九作證。
台北地檢署表示,受理民眾告發“檢察總長”黃世銘涉向馬英九泄密等相關案件已逾20件,均指控“立法院長”王金平涉民進黨“立委”柯建銘司法關說案在2013年9月5日簽結,黃世銘卻在2013年8月31日就夜奔官邸向馬英九密告這起關說案,涉嫌泄密。台北地檢署發言人黃謀信指出,基於偵查不公開,檢方無法對外說明偵辦相關案件進度,承辦檢察官一切依法辦理。
監聽事件
監聽烏龍
民進黨籍高雄市議會副議長蔡昌達於2013年6月被特偵組起訴,10月1日中午蔡昌達召開記者會與黨內同志同聲痛批特偵組違法濫權,並公布首批黃世銘手稿簽呈。蔡昌達表示,特偵組違反濫權,為辦案而辦案。特偵組監聽他包括住家、服務處、公務與私人等9隻電話。況且特偵組打擊他的方式跟王金平“院長”如初一轍,也是趁他外出時,出其不意的起訴。此外,蔡昌達還表示,出爐的這份檔案是蔡委任律師為了法庭答辯,權利前往調卷,才看到黃世銘的親筆“指示”,取得過程完全合法。
律師出身的民進黨籍高雄市議員連立堅表示,根據“法院組織法”第六十三條之一,特偵組“對人”只能辦“正副總統”、“五院院長”、“部會首長”或“上將”,對事只能辦“中央級選舉”,而“檢查總長”指定偵辦的為重大貪瀆、經濟犯罪等。蔡昌達被特偵組誣控對地勇公司施壓勒索一案,蔡昌達當時的身份為高雄縣議員,此事並非選舉案,更非重大貪瀆、經濟犯罪事件,依法特偵組無權偵辦。
同黨議員康裕成律師秀出資料表示,黃世銘為蔡昌達一案親字批文“送特偵組鄭深元檢察官深入查辦”,並蓋上黃世銘的搜件章。康表示,黃世銘手寫“深入查辦”就是特別照顧,黃世銘已成政治打手,對蔡昌達名譽造成嚴重損害。
首度認錯
2013年10月7日因監聽過程中存在行政疏失,”黃世銘首度認錯。在“立法院”接受備詢時,國民黨籍“立委”廖正元批評他在特偵組辦案時,犯有“監聽‘立法院’電話查證不周”、“執行追蹤沒有落實”和“事後發言不謹慎”三大疏失。
在此之前,因特偵組監聽“立法院”0972開頭的節費電話,黃世銘被“法務部”調查小組進行了約詢。雖然調查結果尚未出爐,但有訊息稱,他們傾向於認同黃世銘的解釋:承辦案件的特偵組檢察官,誤將該電話認作是民進黨“立委”柯建銘助理的手機,因而向法院聲請監聽獲許,並非有意監聽“立法院”電話。黃世銘對“監聽烏龍”具有行政疏失。
黃世銘此前因特偵組監聽柯建銘,意外發現柯建銘請託“立法院長”王金平,要其就個案關說“法務部長”曾勇夫等人的對話,乃於夜晚向馬英九匯報,引爆“關說門”事件。馬英九和黃世銘站在了第一線,但從進展看,他們相當被動。
2013年9月11日,馬英九大陣仗啟動黨紀,開除王金平黨籍,想藉此拿下王“不分區立委”職務,順帶將其拉下“立法院長”寶座。但王金平向台北地方法院訴求“假處分”,要求暫時保留行使國民黨黨員職權的權力。台北地院支持王金平請求。國民黨提出抗告,但二審法院於2013年9月30日予以駁回。台灣是三審制,國民黨本可再提抗告,但馬英九經權衡後,決定不再抗告。這被認為是馬英九擬緩和與王金平關係的跡象。
在此之前,台“行政院長”江宜樺受到“立法院”民進黨籍“立委”抵制,連續多日無法上台作報告。僵局之下,江宜樺主動伸出橄欖枝,於2013年10月4日下午約見王金平,展現了善意。
下台提案
台灣“立法院”民進黨、“台聯黨”團22日在“立法院”提案要求“檢察總長”黃世銘下台,在部分藍營“立法委員”倒戈下,經過兩次表決,以贊成46人、反對38人、棄權12人,通過這項提案。
2度表決結果,出席96人、贊成46人、反對38人、棄權12人,贊成者多數通過,當“立法院長”王金平宣布提案通過時,現場立即響起一片歡呼聲,贊成提案的“立委”更不斷高呼“立即下台”“‘監察院’加油”。
他人評價
前台灣“法務部長”施啟揚曾直言,黃世銘是他在檢察界最敬佩的兩個人之一。多年來,黃世銘對待工作認真勤勉,為了保證辦案中立,一直高度自律,極力避免與政商界有任何瓜葛,被人形容是一個“慎交友、吃便當、不應酬的宅男型司法官”。據島內媒體透露,黃世銘從司法界基層一路走來,僅有一處住宅和約600萬元新台幣的存款,家產與不少島內政界顯要相比尤顯寒酸。
2005年早逝的女兒黃宜君曾在“父親的名片”一文中寫道,不論黃世銘名片上的職銜如何變換,他“從不應酬,沒有私交,不許家人名下有存款以外的財產,絕不收禮,家中從不待客”。“法務部長”王清峰有一次曾想探望身體欠佳的黃世銘父母,特意打電話向黃詢問地址。但被黃世銘婉拒,最後還索性關機讓“老闆”找不到人。對於島內一些檢察官政商關係複雜的現象,黃世銘直言,“司法官本來就是孤寂的英雄。要耐得住寂寞,不要愛出名,不要愛出風頭,不必要的應酬愈少愈好”。
在台灣,長期以來很少有缺乏政商權貴支持的人士執掌檢察體系。黃世銘能出線完全依靠其自身形象及社會大眾期待。馬英九選中黃世銘其實早有淵源,馬在擔任“法務部長”時就對黃的不畏權勢印象深刻,稱讚他是“辦案的悍將”。此外,馬英九表示,他了解黃世銘的行事風格,黃的專業、能力與操守在檢察系統受到高度肯定。台官方發言人在說明此項人事任命案時列舉了四項理由,其中就包括黃世銘在檢察長任內“成績優異”,“在民間頗負聲望,各界認為他不畏權勢且公正辦案”。“法務部長”王清峰這樣評價自己的“第一愛將”:“黃世銘經驗豐富,律己嚴格,公私分明,剛正不阿,普獲檢察官、行政同仁及各界的信賴與尊敬。”
“掌聲中有雜音”
在島內藍綠對峙的政治生態中,馬英九執政以來每一次人事任命案,無不遭到民進黨和“台獨”勢力放大鏡般的檢視,此次黃世銘的人事提名亦不例外,整個過程夾帶著濃濃的政治火藥味。
民進黨發言人蔡其昌聲稱,黃世銘具有強烈的深藍意識形態,民進黨對其是否適任“檢察總長”強烈質疑。民進黨“立委”陳亭妃揶揄稱,如果黃世銘真是六親不認,應該去查一查馬英九在台北市長任內涉及的“貓空纜車”等弊案。陳水扁辦公室也插上一手,建議民進黨在“立法院”反對黃世銘人事案過關。
根據台當局“法院組織法”規定,“檢察總長”由台灣地區最高領導人提名後經“立法院”同意任命。台“立法院”將在新會期討論表決黃世銘的人事案。2月27日四席“立委”補選後,台“立法院”席次呈現新變化,國民黨75席,民進黨33席,無黨團結聯盟5席。因此,只要國民黨“立委”全力支持,黃世銘獲得超過半數的同意票應屬不難。不過,黃以往辦案得罪過不少“立委”,也有“立委”對黃的為人處世心存疑慮,這都成為“立法院”行使同意權的不確定因素。但“立法院長”王金平已表態,只要加強黨內溝通和“立院黨團”運作,黃世銘不會被封殺。
“檢察總長”向來位高權重,當前又直接關係到島內民眾高度期待的反貪除弊問題,黃世銘上任後勢將面臨艱巨挑戰。首先面對的是,如何加強偵辦“扁案”,切實回應島內社會民意期待。“扁案”已進入二審階段,黃世銘就職後應有助於進一步釐清案情,加快辦案進程,早日給台灣社會一個交待。其次,如何拆解民進黨的政治操作。民進黨已提出要求黃世銘加強查辦國民黨高層有關特別費的案件,隨著年底五大“直轄市長”選舉日益臨近,民進黨勢將緊盯黃的所作所為,一旦發現“裂隙”將以“辦綠不辦藍”攻擊馬英九當局。黃世銘在被提名後表態稱,若經“立法院”同意任命,將依據法律辦案,超越黨派,獨立行使職權。正如島內不少人士所言,黃世銘雖為人正派,但做事“太硬、太直、不會轉彎”,未來如何在錯綜複雜的政治博弈中處理好藍綠陣營的司法問題將面臨嚴峻考驗。
拒不認罪
中新網3月22日電 據台灣“中央社”報導,台灣“檢察總長”黃世銘涉泄密案被判刑,法官雖考量他是出於捍衛司法不容政治勢力關說(遊說),但他違反正當程式又不認罪,因此不宣告緩刑。
黃世銘被控在去年9月調查司法關說案簽結前,就向馬英九、“行政院長”江宜樺等人報告案情及後續辦案計畫,並內附“立法院長”王金平等人的通聯記錄及監聽譯文等偵查秘密,經告訴人柯建銘等超過百人告發,遭台北檢方依泄密等罪起訴。
法院審理時,黃世銘不認罪,企圖說之以理,抬出司法正義、“憲政”公平、重大社會公益三面大旗,強調揭發“(台灣)史上最大司法醜聞”,他向馬英九報告行政不法、開記者會,未泄密或違反偵查不公開;他也不忘動之以情,說問心無愧,沒有對不起台灣社會和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