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任領導
主任:謝志堅
職能調整
保留企業技術改造、技術創新、能源和節能管理、資源綜合利用、推進技術進步和重大裝備研製的巨觀管理及政策研究職能,具體項目許可(審批)及微觀管理職能調整給縣工業經濟發展局。
主要職責
(一)研究提出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研究提出總量平衡、發展速度和結構調整的調控目標及政策,做好社會需求和社會總供給等重要經濟總量的平衡和重大比例關係的協調工作。
(二)研究提出我縣貫徹國家財政金融政策的建議,以及運用投資、財政、信貸、價格、國外貸款、國家儲備等重要經濟手段調控經濟和社會發展的政策建議,負責巨觀經濟運行的調節,協調解決經濟社會發展中的重大問題。
(三)擬訂全縣基礎產業、支柱產業專項發展規劃;銜接平衡各主要行業規劃;研究提出新型化工業發展戰略及全縣工業總量平衡、結構調整的目標和政策;研究提出高技術產業發展戰略,銜接平衡高技術產業的發展規劃;研究並協調農業和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的有關重大問題,銜接農村專項規劃和政策;綜合分析財政、金融、產業、價格政策的執行效果;研究提出地方投融資政策措施;編制申報全縣企業債券發行計畫。
(四)研究全縣經濟體制改革的重大問題,組織擬訂綜合經濟體制改革方案,協調有關專項經濟體制改革方案,提出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建議,指導和推進全縣總體經濟體制改革。
(五)提出全縣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和投資重點,規劃重大項目和生產力的布局;研究提出投資和建設領域重大政策;綜合編制全縣財政預算內固定資產年度投資計畫,爭取逐步安排財政建設性資金、政策性各種專項建設基金;指導和監督國外貸款建設資金的使用,指導和監督政策性貸款的使用方向;安排政府撥款建設項目以及重大外資項目、境外投資項目;鼓勵和引導民間投資;組織和管理重大項目的稽查工作。
(六)研究分析國內外市場供求情況,負責重要商品總量平衡和調節;編制重要工業品和原材料進出口計畫,監督計畫執行情況,並根據經濟運行情況對進出口總量計畫進行調整;研究提出重要商品的儲備建議;組織制定全縣服務業發展規劃和重點區域性批發市場、重要要素市場發展規劃,指導全縣市場體系建立;提出現代物流業發展的戰略和規劃。
(七)推進可持續發展戰略,提出經濟發展與人口、資源、環境保護協調發展的政策建議;研究擬訂資源節約綜合利用規劃,負責編制生態建設規劃,參與編制循環經濟發展規劃,提出資源節約綜合利用的政策,協調生態建設和資源節約綜合利用的重大問題;組織協調環保產業工作;提出全縣國土資源整治、開發利用和保護政策。
(八)研究分析區域經濟和城鎮化發展情況,編制區域經濟發展規劃;提出城鎮化發展戰略和重大政策措施;參與制定、實施扶助貧困地區經濟開發計畫。
(九)研究提出全縣社會事業發展戰略及經濟與社會協調發展的重大問題;負責教育、文化、衛生等社會事業以及國防建設與國民經濟發展的銜接平衡,制定全縣社會事業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研究提出促進就業、完善社會保障與經濟協調發展的政策;協調就業、收入分配和社會保障的重大問題。
(十)擬訂和制定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以及經濟體制改革方案;參與地方性法規、行政規章的起草和實施;研究有關法律法規和重大方針、政策執行情況並提出政策建議。
(十一)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主要職責,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內設職能科室5個。
(一)辦公室
協助委領導處理、協調機關日常事務和政務工作;
負責起草委內綜合性重要檔案和材料及日常檔案的核稿;
協助委領導建立健全委機關管理規章制度;
負責委黨組會議、主任辦公會議及綜合性會議和有關專題會議的會務工作,督查決議事項的實施;
負責財務、文秘、督查、保密、檔案、信訪、宣傳、保衛、行政管理、後勤事務;負責機關人事教育和幹部培訓工作。
(二)行政服務科
負責辦理髮展和改革委員會所有行政許可(審批)業務;
承辦企業項目投資備案管理;承辦企業項目投資核准管理(即產業政策限制發展的、列入《政府核准的投資項目目錄》中的項目);
承辦外商獨資、中外合資、合作項目的核准;
承辦政府性投資、限制類發展或非生產性基建項目的審報。
負責全縣招投標項目方案的核准、備案和指導協調工作:承辦建設項目招投標方案的核准;
承辦非政府性投資、自行招標項目的備案;承辦招標項目中標結果的備案。
負責編制全縣固定資產投資情況分析報告,提出政策措施建議。
(三)綜合規劃科(信息科)
研究提出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提出國民經濟和社會中長期發展、總量平衡、結構調整的目標和政策的建議;
編制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長期規劃,組織和協調經濟社會發展專項規劃、區域規劃。
研究縣內外經濟發展形勢,進行巨觀經濟的預測、預警,提出政策建議和對策措施;
組織研究並提出年度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包括年度總量平衡、發展速度、結構調整的目標和政策,提出促進經濟成長、增加就業、穩定物價等預期目標,以及實現目標的經濟手段和政策建議。
協調社會事業發展和改革的重大問題;匯總編制全縣人口、文化、教育、衛生、體育、廣播電視、旅遊、政法、民政等各項社會事業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
會同有關部門編制中國小招生計畫和職業技術學校招生指導性計畫。研究就業、居民收入分配和社會保障情況,提出相關政策建議,協調解決重大問題。
研究編制全縣生態建設規劃及循環經濟發展規劃。
研究並協調農業和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的有關重大問題,銜接農村專項規劃和政策。
組織制定全縣服務業發展規劃和重點區域性批發市場、重點要素市場發展規劃,指導全縣市場體系建立;
提出現代物流業發展的戰略和規劃。組織提出國民經濟和社會信息化發展戰略、規劃;
承擔縣發改委網站的建設。
(四)體改科(能源科)
研究就業、居民收入分配和社會保障情況,提出相關政策建議,協調解決重大問題。
組織編制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年度計畫和中長期規劃,研究提出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結構和資金來源;
提出調控政策和措施;監測分析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運行情況。
研究經濟體制改革和對外開放的重大問題;
組織擬訂綜合性經濟體制改革方案,協調有關專項改革方案;
提出推進經濟體制改革和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建議。
研究資源節約、節能和綜合利用的政策;
編制資源節約、節能和綜合利用規劃和年度計畫;
提出全縣能源發展戰略、布局和能源節約與發展新能源的建議;組織協調環保產業工作;
組織落實國家經濟動員長遠規劃和年度計畫;
會同有關部門擬訂並組織實施我縣國民經濟動員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
銜接國家戰略物資儲備。
配合有關部門對安全生產進行督促檢查。
(五)縣項目工作辦公室
負責全縣工業、農業、社會事業等各類項目的篩選、審定和申報上級專項資金和補助資金;
負責編制全縣一般性項目、重點建設項目和限額以上技術改造項目的中長期規劃和專項年度計畫;
負責全縣的項目儲備;
綜合管理全縣重點項目和各類政府投資項目,並負責督促檢查;
負責研究和制定民間投資政策;綜合管理基本建設和房地產開發項目。
負責研究和安排縣財政建設性資金,指導、監督政策性貸款的使用方向和縣級公益項目建設;
審核政府投資項目建設投資概算調整、初步設計等,參與一般性項目、縣重點項目和政府投資項目的竣工驗收和後評估工作。
人員編制
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機關行政編制13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3名,紀檢(監察)領導職數1名;機關工勤編制單列1名;
縣項目工作辦公室事業編制3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