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白雲區國家稅務局

廣州市白雲區國家稅務局

廣州市白雲區國家稅務局坐落在廣州市白雲山麓,1999年財稅改革時設立。現有11個機關科室、8個基層分局,負責廣州市白雲區近800平方公里18個鎮街近50000戶納稅人的國稅征管工作。

機構概況

多年來,白雲區國稅局在廣州市國稅局的正確領導下,堅持“聚財為國、執法為民”的工作宗旨,緊緊抓住發展機遇,迎難而上,開拓進取,實現了稅收事業的跨越式發展。先 後被評為廣東省國稅系統文明單位、廣東省“學習型組織”先進單位、廣州市直屬機關“先進黨組織”,在廣州國稅系統一級考核中連續三年獲得一等獎。2009年,還獲得了全國稅務系統“先進集體”的榮譽稱號。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稅收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規範性檔案,並結合本地實際情況,研究制定具體的實施辦法。

(二)貫徹執行稅收徵收管理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規範性檔案,研究制定具體的實施辦法,組織實施本單位稅收徵收管理改革。

(三)根據本地區經濟發展規劃,研究制定本單位稅收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

(四)負責本地區中央稅、共享稅及法律法規規定的基金(費)的徵收管理、稅源管理、納稅評估、反避稅和稽查工作,力爭稅款應收盡收;負責增值稅專用發票、普通發票和其他稅收票證的管理工作。

(五)監督檢查本單位的稅收執法活動和內部行政管理活動;負責稅務行政處罰聽證、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訟工作。

(六)負責規劃和組織實施本單位納稅服務體系建設;制定和監督執行本單位納稅服務管理制度;貫徹執行納稅人權益保障規章制度,研究制定具體的實施辦法;監督實施註冊稅務師管理制度。

(七)組織實施對納稅人進行分類管理和專業化服務,組織實施對大型企業的納稅服務和稅源管理。

(八)編制、分配和下達本單位稅收收入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本單位的稅收會計、統計核算工作。

(九)負責規劃和組織實施本單位稅收管理信息化建設;制定本單位稅收管理信息化制度;承擔本單位金稅工程的推廣和套用工作。

(十)負責本地區進出口稅收和國際稅收管理工作。

(十一)組織開展本單位黨風廉政建設、反腐敗工作及行風建設。

(十二)管理本單位的機構、編制、人員和經費等工作。

內設機構

廣州市白雲區國家稅務局內設機構為11個,級別為正科級。根據廣州市國家稅務局《關於廣州市國家稅務局系統機構改革後部分機構合署辦公的通知》(穗國稅發〔2010〕71號)精神,我局財務管理科暫不單獨運作,與收入核算科合署辦公;納稅服務科暫不單獨運作,與徵收管理科合署辦公;離退休幹部科暫不單獨運作,與人事教育科合署辦公。

1.辦公室

擬訂本單位年度工作計畫、有關工作制度;起草和審核重要文稿;負責機關文電、機要、會務、檔案、督辦、信訪、保密、密碼等工作;承擔稅收宣傳、新聞發布及機關政務公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承辦網站運行和維護工作;組織稅收科研、學術交流工作;負責印章的管理。

2.政策法規科

組織落實綜合性稅收政策;承擔有關規範性檔案合法性審核工作;承辦局外綜合性稅收政策檔案會辦工作;承擔重大稅收案件審理工作;辦理行政複議、賠償案件及行政訴訟案件;組織行政處罰聽證;組織實施稅收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規範性檔案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承擔稅收執法質量考核工作;配合財政、審計等部門對稅務部門的監督與審計工作;牽頭組織實施財務管理、基本建設項目、大宗物品採購審計和領導幹部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稅收法律救濟、指導稅收爭議的調解;辦理人大代表議案、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的有關事項。

3.稅政科

組織實施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企業所得稅、儲蓄存款利息所得稅和法律法規規定的基金(費)等政策的貫徹落實和徵收管理工作,擬訂徵收管理具體實施辦法;對有關稅種的具體業務問題進行解釋和處理;組織實施綜合性納稅評估和有關稅種的納稅評估、稅源管理、稅基管理、彙算清繳等辦法;負責增值稅防偽稅控系統的推廣和管理;負責增值稅專用發票和其他抵扣憑證的政策及稽核信息管理;指導有關稅種的日常管理、日常檢查;參與有關稅種的納稅輔導、諮詢服務、稅收法律救濟工作;承擔有關稅收法律法規和國家(地區)間稅收協定、協定(安排)的具體執行工作;組織實施特別納稅調整工作,解釋和處理具體業務問題。

4.收入核算科

牽頭編制年度稅收計畫、出口退(免)稅計畫(由進出口稅收管理科組織編制該計畫後提供給收入規劃核算科,並分別上報對口上級部門),分配下達年度免抵調庫計畫;監督檢查稅款繳、退庫情況;開展稅收收入分析預測、稅收收入能力估算及重點稅源監控、企業稅收資料調查工作;承擔稅收會計核算、統計核算、稅收票證管理等相關工作;承擔稅收收入數據的綜合管理套用工作。

5.納稅服務科

組織、協調和指導本單位各部門、各稅種、各環節的納稅服務工作;組織實施納稅服務工作規範和操作規程;組織落實納稅人權益保障規章制度及規範性檔案;組織協調、實施納稅輔導、諮詢服務等工作,受理納稅人投訴;承擔12366熱線、網站納稅服務欄目、簡訊系統的運行管理工作。

6.徵收管理科

組織落實綜合性稅收征管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規範性檔案,擬訂具體操作辦法;承辦征管質量考核、風險管理和稅收收入征管因素分析工作;承擔稅務登記、納稅申報、稅控器具推廣套用等方面的相關工作;組織落實個體和集貿市場稅收征管、稅收管理員制度。

7.財務管理科

組織實施會計核算、會計基礎規範工作,分析考核徵稅成本;組織實施國庫集中支付工作,辦理具體支付事項;承擔本單位基本建設、資產管理、政府採購的組織牽頭及財務核算工作;著裝管理工作;協助組織實施財務管理、基本建設項目和領導幹部經濟責任審計工作。

8.進出口稅收管理科

組織實施進出口貿易稅收管理工作,擬訂稅收管理具體實施辦法;制定出口退(免)稅計畫;承擔出口貨物退免稅的審核審批、免抵調庫、年終清算工作;組織開展出口退(免)稅評估分析監控工作和專項檢查工作,參與執法檢查工作;組織進出口稅收政策執行情況的日常監督檢查;負責進出口貨物稅收法律法規、政策的宣傳和培訓工作;負責出口貨物稅收函調管理工作;配合有關部門開展反騙稅工作。

9.人事教育科

組織落實幹部人事管理制度;承擔機構編制、幹部任免、人員調配、勞動工資、人事檔案、計畫生育管理、公務員管理、專業技術職務管理等人事工作;按管理許可權負責出國(境)人員的審查工作;組織實施績效管理工作;承擔管理許可權內領導幹部和後備幹部的管理、考核及監督工作;監督檢查本單位執行幹部人事規章制度情況。組織實施本單位稅務文化建設和基層建設;擬訂並組織實施人員培訓、學歷教育工作規劃、年度計畫,開展培訓質量考核與評估。

10.監察室

組織落實紀律檢查、行政監察工作制度,擬訂具體實施辦法;組織協調本單位的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受理對本單位工作人員違法違紀行為的檢舉、控告及有關申訴;查處本單位工作人員違法違紀案件及其他重要案件;配合上級單位做好對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的巡視檢查工作,協助有關部門組織實施領導幹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財務內部審計等監督檢查工作;開展執法監察和糾風工作。

11.辦稅服務廳

負責納稅人到稅務機關辦理的各種涉稅事項,具體包括稅務登記、納稅申報、稅款徵收、稅款解繳、欠稅公告、發票購銷、稅法宣傳、金稅發售、報稅稽核、諮詢輔導和受理減免申請及有關優惠政策申請等。

機關黨委辦公室 負責單位的黨群、黨建工作;承擔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指導工會、共青團、婦委會工作;承擔入黨積極分子的教育培訓考察工作及發展黨員工作。

離退休幹部科 承擔本單位離退休幹部的服務和管理工作。

派出機構

廣州市白雲區國家稅務局根據實際情況設稅務分局8個。稅務分局級別為副處級或正科級。

第一至第七稅務分局主要負責對所轄稅源的監控管理工作,對轄區內納稅人實行分類管理和有效服務。具體負責所轄納稅戶稅務登記、戶籍管理、定額核定、納稅申報、稅款徵收、稅款解繳、催報催繳、欠稅公告、發票購銷、金稅發售、報稅稽核、受理、辦理涉稅事宜、稅源調查、稅收預測和分析、稅收宣傳、諮詢輔導、稅收調研、納稅服務、日常檢查、政策送達、數據採集分析、組織實施納稅評估和稽核分析、處理一般性違規違章行為等,承辦上級局交辦的其他工作。

第八稅務分局主要負責受理本區涉稅案件舉報,並查處檢查分工範圍內的案件;協助對口稽查局整頓、規範稅收秩序和開展稽查工作;在日常徵收管理過程中協助清理漏征漏管戶、協助清理長期欠稅(經征管部門採取各項措施多次催繳無效的欠稅釘子戶)、協助追蹤失蹤戶等工作;負責本區國家稅務局與對口稽查局的溝通、聯繫和銜接工作;對本區內徵收管理過程中發現的納稅人偷騙稅行為和線索向對口稽查局反映,並視情況作案源線索移送處理;對區域稽查局反饋的征管情況和執法情況及時向所在征管局反映;負責在辦案過程中與當地公安、檢查、法院等部門的協調工作。

各基層稅務分局管轄的鎮街範圍如下:

1.第一稅務分局(即原三元里分局)負責管轄三元里街、景泰街;

2.第二稅務分局(即原新市分局)負責管轄新市街、黃石街、棠景街;

3.第三稅務分局(即原同和分局)負責管轄京溪街、永平街、同和街;

4.第四稅務分局(即原石井分局)負責管轄石井街、金沙街、同德街、松洲街;

5.第五稅務分局(即原江高分局)負責管轄江高鎮、人和鎮;

6.第六稅務分局(即太和分局)負責管轄太和鎮、嘉禾街、均禾街;

7.第七稅務分局(即原竹料分局)負責管轄鍾落潭鎮;

8.第八稅務分局,負責稅務檢查職能。

事業單位

廣州市白雲區國家稅務局事業單位為3個,級別為正科級。

1.信息中心

落實稅收管理信息化建設規劃和實施方案,執行信息系統管理制度和技術標準;承擔本單位信息化建設的技術支持、保障工作;承擔稅收管理信息系統的運行維護工作;組織本單位信息安全管理與實施;組織本單位信息基礎設施規劃、管理與運維;負責本單位信息化設備的運維與調撥。

2.機關服務中心

擬訂機關後勤事務管理、保障和服務工作的規章制度及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承擔安全保衛、公務接待、車輛管理、膳食管理、醫療保健、環境綠化、衛生防疫和基建管理等工作;承擔機關非計算機類固定資產和辦公物品的採購、管理、維修、保養;負責指導我局系統後勤工作。

3.票證中心

承擔增值稅專用發票、普通發票的管理工作。負責單位普通發票具體管理制度的制定、貫徹和落實;負責普通發票稅控器具推廣套用和已清空的金稅“兩卡”錄入收繳上報工作;負責指導納稅人印有本單位名稱發票的申請和初審;組織發票專項檢查和指導基層單位發票安全管理、發票驗舊錄入、發票的核銷和換版工作;承擔普通發票的真偽鑑定工作。

稅收管理員職責

1.宣傳貫徹稅收法律、法規和各項稅收政策,開展納稅服務,為納稅人提供稅法諮詢和辦稅輔導;督促納稅人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及時足額申報納稅、建立健全財務會計制度、加強賬簿憑證管理。

2.調查核實分管納稅人稅務登記事項的真實性;掌握納稅人合併、分立、破產等信息;了解納稅人外出經營、註銷、停業等情況;掌握納稅人戶籍變化的其他情況;調查核實納稅人納稅申報(包括減免緩抵退稅申請,下同)事項和其他核定、認定事項的真實性;了解掌握納稅人生產經營、財務核算的基本情況。

3.對分管納稅人進行稅款催報催繳;掌握納稅人的欠稅情況和欠稅納稅人的資產處理等情況 ;對納稅人使用發票的情況進行日常管理和檢查,對各類異常發票進行實地核查;督促納稅人按照稅務機關的要求安裝、使用稅控裝置。

4.對分管納稅人開展納稅評估,綜合運用各類信息資料和評估指標及其預警值查找異常,篩選重點評估分析對象;對納稅人納稅申報的真實性、準確性做出初步判斷;根據評估分析發現的問題,約談納稅人,進行實地調查;對納稅人違反稅收管理規定行為提出處理建議。

5.按照納稅資料“一戶式”存儲的管理要求,及時採集納稅人生產經營、財務核算等相關信息,建立所管納稅人檔案,對納稅人信息資料及時進行整理、更新和存儲,實行信息共享。

6.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領導信息

石錦洪:黨組書記、局長,主持全面工作。

梁裕恆:黨組成員、副局長,分管收入核算科(財務管理科)、進出口稅收管理科,聯繫第一稅務分局、第八稅務分局。

譚洪浩:黨組成員、紀檢組長,分管人事教育科(離退休幹部科)、監察室、政策法規科,聯繫第四稅務分局、第七稅務分局。

萬銀根:黨組成員、副局長,分管稅政科、辦公室,聯繫第二稅務分局、第五稅務分局。

吳茂蕙:黨組成員、總經濟師,分管徵收管理科(納稅服務科)、信息中心、票證中心,聯繫第六稅務分局。

楊偉明:調研員,分管機關黨委辦公室、機關服務中心,聯繫第三稅務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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