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國家稅務局車輛購置稅徵收管理分局

廣州市國家稅務局車輛購置稅徵收管理分局(以下簡稱車購稅征管分局)本部位於廣州市白雲區同泰路倚綠北街14號3樓,負責車輛購置稅徵收管理工作。

機構概況

廣州市國家稅務局車輛購置稅徵收管理分局(以下簡稱車購稅征管分局)本部位於廣州市白雲區同泰路倚綠北街14號3樓,負責車輛購置稅徵收管理工作。分局內設5個行政機構,分別是綜合科、人事監察科、稅政科、徵收管理科和辦稅服務廳,辦稅服務廳下設2個徵收點,分別是同和徵收點(廣州市白雲區同泰路倚綠北街14號3樓)和新市徵收點(廣州市白雲區機場路888號12樓)。另有2個便民自助辦稅點,地址分別是廣州市荔灣區芳村龍溪大道293號(大昌喜龍汽車市場內)和廣州市黃埔區茅崗路989號(原黃埔徵收點)。

機構設定

廣州市國家稅務局車輛購置稅徵收管理分局為廣州市國家稅務局直屬機構、正處級全職能局,內設機構為5個,分別是人事監察科、綜合科、稅政科、徵收管理科和辦稅服務廳。
(一)人事監察科
負責本局人事、監察、教育、黨辦等工作。
(二)綜合科
負責本局辦公室、計會統、財務及後勤等工作。
(三)稅政科
負責本局政策法規、督查內審等工作。
(四)徵收管理科
負責本局徵收管理、信息化建設、納稅服務等工作
(五)辦稅服務廳
負責新車業務的申報徵收;負責接收、錄入、審核納稅人申報納稅資料信息;負責免徵車輛及其他特殊車型資料審核;負責匯總和反饋徵稅車輛價格信息;負責車購稅徵收政策的諮詢和解釋業務;按規定使用、保管、註銷、發出《通用完稅證明》、《車輛購置稅完稅證明》、《通用繳款書》、《匯總繳款書》;負責車購稅款的徵收和車購稅徵收政策的執行;負責辦理新車申報徵收建立檔案後的業務;具體負責換髮《車輛購置稅完稅證明》、遺失補辦《車輛購置稅完稅證明》、車輛購置稅退稅等後續(二次)業務的辦理、審核,負責接收、分類整理、核對、歸併和保管等車輛購置稅稅收檔案管理工作;負責查詢、統計、查閱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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