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權立實

廢權立實, 廢舍“法華經”以前之權教,樹立法華一乘。又蓮花三喻中,以花落比喻廢權,蓮成比喻立實;一乘實教既顯,則三乘之權教自廢。

廢權立實

廢舍法華經”以前之權教,樹立法華一乘

介紹

又雲廢三顯一。廢權立實即佛陀於說法華前四時中,隨機演說大、小、頓、漸諸教,因眾生根性不相融,故將“一佛乘”分別為三乘,此時教法,系從宜施設權門之化用。說法華時,所化根性融合為一,得永廢前四時之三乘門,會歸於一佛乘之真實。即“法華經”卷一方便品(大正九·10A)正直舍方便,但說無上道。
諦觀大師“天台四教儀”謂:“廢權立實”與“開權顯實”或“會三歸一”等名目之義同,皆明示法華跡門之開顯;開權顯實乃就“教體”,廢權立實系就“教用”,會三歸一則就“行門”而說。各名目所詮雖有區別,然明示開顯之相則皆一致。又法華跡門一語,指“法華經”二十八品中之前十四品。
又蓮花三喻中,以花落比喻廢權,蓮成比喻立實;一乘實教既顯,則三乘之權教自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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