幕間劇

到16世紀,除了嚴肅的教會儀式,合唱也出現在一種較輕快的音樂作品中。在此前一個世紀的義大利,於戲劇表演的幕間安插音樂演出,以便觀眾從戲劇外得到片刻休息成為一種時髦。這種演出被稱為幕間劇──即義大利語“在中間”的意思──是因為它們總是在整齣戲劇的中間出現。

起初,這類節目是純器樂性的,樂手們躲在幕後。但漸漸地,隨著成群身著戲裝的演員的歌舞表演的加入而變得喧賓奪主。這些演出的主題往往是古代神話中最聞名遐邇的片段。對於幕間劇,當時存在著爭議,因為許多人認為它們分散了觀眾對戲劇本身的注意──而戲劇本應是主角。這一擔憂被證實是正確的,幕間劇迅速成為比戲劇更受歡迎的節目,並影響了一種新的藝術形式──歌劇──的發展。

幕間劇是十七,十八世紀義大利歌劇演出時,在幕間加入的一種獨立於歌舞表演或滑稽短劇。

十八世紀盛行於那不樂斯。

喜歌劇(opera buffa)即由此種短劇演變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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