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產物
工頭,是特殊歷史條件下的特殊“產物”。當城市發展需要大量外來務工人員,而農村剩餘勞動力迫切需要進城找工作之時,工頭作為一種滿足供求雙方需求的職業介紹,應運而生。在不少人印象中,工頭常常被視為靠榨取農民工血汗而發家致富的“剝削者”。但近年也有言論認為,“包工頭”並非拖欠民工工資的“罪魁禍首”,只是欠薪鏈條上的一個環節,而非源頭。
欠薪事件
不能否認的是“工頭”目前仍然是建築勞務市場上被投訴的熱點和欠薪主體之一的事實。2006年,建設部決定用3年的時間,在全國建立基本規範的建築勞務分包制度。“工頭”將被“勞工代表”所代替。
資本家
資本家雇用來監督工人勞動的人。也泛指指揮、帶領工人勞動的人。新中國成立後,工人階級成了老大哥,工頭也成了惡勢力的代言被打倒。近年來,在我國沿海地區的某些工廠里,工頭似乎又有抬頭的現象。但也有言論認為,“包工頭”並非拖欠民工工資的“罪魁禍首”只是欠薪鏈條上的一個環節,而非源頭。2006年,建設部決定用3年的時間,在全國建立基本規範的建築勞務分包制度。“工頭”將被“勞工代表”所代替。
來歷
1984年建設部頒布了《關於改革建築業和基本建設管理體制若干問題的暫行規定》,提出建立工程總承包企業的構想,確定了建築業管理層和勞務層分離的基本模式。同時引入了工程施工競爭機制,工程項目實行公開招標投標。當時一些已經成為建築工人的外來務工人員,發現自己所在單位除必需的技術骨幹外,原則上已經不再招收固定職工,而身邊出現了大量的農民工充當的“臨時建築工人”。周圍以前的老同事也已經悄然發生了分化。一部分人和以前一樣,繼續正常地工作。而另一些頭腦靈活的人開始當上“小頭頭”,平日裡也不在單位,就領著幾個人,到處找一些小工程來做。於是很多人也回到老家,招收一部分老鄉帶到城市開工,小包工頭就產生了。
管理對象
工頭招收的務工人員一般都是自己的老鄉。找老鄉幹活的好處很多,一是比較容易交流,一起說家鄉話,中間的隔閡自然就減少了很多;二是說來就來說走就走,比較容易指揮,而且出什麼亂子老鄉還可以幫忙應付下;三是工資也可以拖久點,畢竟老鄉還要考慮面子問題。因為經常帶人出來乾工程,這些工頭在家鄉也算是個“名人”。自己給鄉親介紹了工作,可以說是他們的領路人。有些自己帶出來的人,也慢慢變成了包工頭。
發展
早期
早期的工頭只是帶領施工隊進行“清包”工程。包工不包料,進行的只是一些項目部分的建設工作,相對利潤較低。跟隨他們的建築工人也是時少時多,大部分是自己的老鄉。工人10幾個到幾十個。到了沒活的時候,說聲人就全散夥了,基本上是一個工程一撥人。
分化
1987年,原國家計委等五部委聯合頒發《關於批准第一批推廣魯布革工程管理經驗試點企業有關問題的通知》,確立了施工管理體制改革的總目標,即有步驟地調整改組施工企業,逐步建立以智力密集型的工程總承包公司?集團為“龍頭”,以專業施工企業和農村建築隊為依託,全民與集體、總包與分包、前方與後方分工協作,互為補充,具有中國特色的工程建設企業組織結構。
包工頭群體也逐漸有了分化,有的包工頭手裡的活多的乾不完,有的包工頭卻要“閒死”,有的包工頭既自己做工程,也往外“轉包”。轉包一個工程不費力,動動嘴、跑跑腿就賺個幾萬塊,能做到這樣的包工頭可以算是這行里的“大腕”。
困擾
“包工頭”將被“勞工代表”所代替。圖片來源:北京現代商報
2005年元旦,中央電視台播出“包工頭”劉天會四處討工程款的報導。很多包工頭反應自己同劉天會一樣,越接近年關,越像熱鍋上的螞蟻——不是攆著發包方求爺爺告奶奶地要錢,就是被農民工攆著跑。
“墊資施工”已經成了“行風”。有些建設單位有項目要開工,沒有啟動資金,就讓很多施工單位來競爭。為了承包工程,施工單位不得不相互壓低工程價,而且還要自己墊資進行施工,不然肯定拿不到工程,因為等著墊資的多的是。“墊資”又分為“軟墊”和“硬墊”。所謂“軟墊”就是指建設單位按工程進度撥付工程款的一部分,其餘的就要靠施工單位自己墊資。“硬墊”則完全要施工單位自己掏腰包。比如建一幢大樓,等大樓主體工程完工後再撥給相應款項。施工單位要管手下民工的吃住,還有一大攤設備、材料,一天不開工,就要賠錢。所以只有不斷地接工程,不斷地墊資,又不斷地被拖欠工程款,已經成了“惡性循環”。
轉化
從2005年7月1日起,建設部開始整頓我國的建築業市場,決定用3年的時間,在全國建立基本規範的建築勞務分包制度,“包工頭”承攬分包業務基本被禁止。這一檔案的出台,在某種意義上說,在中國存在了幾十年的“包工頭”將退出歷史舞台。得知此訊息後,一些工頭內心又高興又失落,自己也希望能夠規範勞動力市場,不僅農民工,包工頭日子也不好過。但是今後3年時間要建立基本規範的建築勞務分包制度,包工頭承攬分包業務基本被禁止。他們的日子怎么辦呢?於是一些工頭開始自己計畫籌備成立個勞務公司,存在了幾十年的工頭也開始由“勞工帶頭人”取而代之 。
點評
悲喜二十年“包工頭”即將謝幕。圖片來源:北京現代商報
工頭是市場不規範造成的“畸形”產物。
1992年,在廣州做包工頭起家的朱孟依在香港成立了合生創展;嚴介和從一個包工頭起家,在1995年註冊了太平洋工程公司等等。昔日的包工頭成為了今日的富豪,也使得“包工頭”這個詞成為財富迅速聚積的代名詞。
如何找“中間人”,成為包工頭的“頭等大事”。這決定了包工頭能否“包”到工程。“中間人”,也是掌管一個工程項目的負責人。這些人手裡有活也有人,但是由於歸屬於正規的建築公司,一個工程項目下來能落到自己手裡的錢非常有限,所以這些“中間人”通常在選擇分包(也就是小的包工頭)和供應建築材料的公司上,選擇一些可靠的而且回扣高的公司來合作。
與此同時,農民進城務工人數也在暴漲。勞動力市場開始變得供過於求。有些開發商將工程一部分或者全部發包給一個或者幾個建築公司,而建築公司又將工程轉包給多個體包工頭,所以一個大型項目會同時有10幾個包工隊在一起施工,而這些個體包工隊一般全是掛靠在一些大的建築公司下面,只是每年繳納一定數目的管理費,沒有實質性的管轄權。於是建築單位拖欠工錢,包工頭剋扣或者拖欠農民工的工資的現象多了起來。而包工頭和農民工打架、農民工集體上訪的新聞也開始鋪天蓋地出現在各大報紙頭版,特別到了年末,這更成了熱門的輿論話題。
不能否認的是“工頭”目前仍然是建築勞務市場上被投訴的熱點和欠薪主體之一的事實。2006年,建設部決定用3年的時間,在全國建立基本規範的建築勞務分包制度。“工頭”將被“勞工代表”所代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