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簡介
岳陽市國土資源局岳陽經濟技術開發區分局為岳陽市國土資源局的派出機構,負責全區土地資源、礦產資源和自然資源的規劃、管理、保護、合理利用和測繪事業。局內設辦公室、規劃耕保股、建設用地股、地產地籍股、法規股、執法監察大隊等6個股室,下轄征地拆遷事務所、交易中心、土整工作站等3個二級機構及4個國土資源所。
主要職責
岳陽市國土資源局岳陽經濟技術開發區分局的主要職責是:
(一)負責組織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國土測繪和地礦產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法規。
(二)負責編制、修訂本區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基本農田保護、土地開發(整理、復墾)等專項規劃,編制、修訂本行政區域內礦產資源開發、利用、保護規劃和地質災害防治規劃,並組織實施。
(三)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地籍管理,組織土地調查、土地登記、土地統計、土地動態監測、地籍檔案管理等工作;負責土地權屬管理,依法調處土地權屬糾紛。
(四)負責本行政區域內耕地保護,實施土地用途管制;負責基本農田保護、未利用土地開發、土地整理、土地復墾的監督管理;依法負責耕地保護、集體土地管理等方面的行政許可工作;組織落實土地開發(整理、復墾)專項規劃和占用耕地建設項目的占補平衡措施。
(五)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國有土地資產管理;依法負責國有土地管理方面的行政許可工作,並依法負責有關費用徵收和使用的管理;負責市國土局交辦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及工業用地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工作。
(六)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礦產資源的監督管理;依法負責礦產資源勘查、開採的監督管理;組織礦產資源儲量評審、登記、備案等工作;負責礦產資源有關費用徵收、使用的管理。
(七)組織實施本行政區域內地質環境監測、保護工作。
(八)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國土資源方面的科技、信息化建設管理,負責有關國土資源管理業務信息的統計、分析、上報工作。
(九)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國土資源方面的執法監督工作,依法查處有關違法案件,受理有關投訴和舉報。
(十)承辦市國土局和開發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岳陽市國土資源局岳陽經濟技術開發區分局共內設職能股(室)共6個,分別是辦公室、規劃耕保股、建設用地股、地產地籍股、法規股、執法監察大隊。
辦公室
組織協調局機關日常工作;負責有關檔案的起草、重要會議的組織、文電處理、秘書事務、信息綜合、網路建設管理、新聞宣傳、檔案、保密、接待等工作。
規劃耕保股
負責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相關專項規劃;負責全區土地利用年度計畫的分解、預報、執行、管理、監督檢查;負責組織全區建設用地和項目用地預審的呈報或預審工作;負責耕地保護和耕地總量動態平衡管理;組織劃定基本農田保護區,擬訂並組織實施基本農田保護的有關規定和技術方案;組織耕地後備資源開發,負責審查耕地占補平衡方案,提出土地開發整理計畫和資金撥補意見,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對土地開發的整理檢查驗收;開展農業區劃的有關工作。
建設用地科股
研究擬訂農用地轉用管理辦法;承辦需報國務院和省政府批准的各類建設用地項目農用地轉用和土地徵用的審查、報批工作;組織建設項目用地的前期論證工作,組織建設用地會審工作;協調大中型建設項目征地事宜;組織發布各類建設用地信息;檢查各類建設項目土地利用實施情況。對各類建設用地實行定額指標控制管理;負責農民建房審批、拆遷安置房的分棟分戶工作。
地產地籍股
草擬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租賃等地產管理規範性檔案,並按規定組織實施;擬訂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計畫和出讓方案,組織實施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和協定出讓;負責土地資產和土地市場管理監督工作,承辦土地資產處置方案的審查;指導基準地價評測,審核評估機構從事土地評估的資格,土地評估結果備案;貫徹實施地籍管理辦法,負責全市地籍地政管理工作;組織和實施土地資源現狀調查、動態監測、地籍權屬調查、變更調查、土地統計工作;組織並實施土地確權、登記發證和權屬糾紛調處,組織、指導地籍信息系統的建立與維護。
法規股
負責國土資源法律法規政策宣傳,制定局機關法制學習計畫並組織實施;受理聽證、行政複議、行政訴訟的具體事宜;限期騰地申請;接待民眾來信來訪。
執法監察大隊
依法組織查處國土資源違法案件;負責辦理有關行政複議、應訴事宜,依法組織行政處罰案件聽證工作;指導全區國土資源管理人員依法行政工作;管理區內礦內礦產資源,地質災害的防治。
二級機構
岳陽經濟技術開發區征地拆遷事務所
承辦開發區區範圍內各項建設徵收集體土地的補償、拆遷、安置等具體工作。會同有關股室指導全區征地拆遷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監督征地拆遷補償資金的支付、使用,保護被征地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民的合法權益。會同有關股室做好征地拆遷補償政策和辦法的宣傳、解答及修訂工作。
交易所
岳陽市土地整理復墾中心開發區工作站
負責對全區土地開發、復墾、整理項目立項申報、施工管理和檢查指導、工程竣工驗收工作;抓好本區占補項目的立項、申報、實施驗收工作;承辦全區建設用地占用耕地“占一補一”工作;用好各級撥付的土地開發專項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