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志·商業志

1928年日本帝國主義製造了濟南“五三”慘案,濟南工商業受到嚴重摧殘。 之後,通過1950年和1952年的兩次調整公私關係,全省私營商業大幅度增加。 1961年“三清”後,僅商業廳系統即核銷損失達3.69億元。

《山東省志·商業志》編纂工作始於1982年,1997年正式出版。全書以篇、章、節劃分層次。 共設6篇、23章。首篇為發展歷程,依次為工業品經營、副食品經營、飲食服務業與商辦工業、教育科技、綜合管理。本志上限為1840年,下限斷於1990年。
山東商業源遠流長。春秋戰國時期,齊都臨淄商業繁榮;秦漢時期,齊魯商賈遍布中原。歷朝歷代的穩定時期山東商業都有發展,出現了許多商賈雲集的著名工商城鎮。 1840年鴉片戰爭以後,在外國資本的衝擊下,青島、煙臺、濟南等商港和中心城市,出現了依附於外國資本的經銷商和代理商,並產生了少數買辦資本家。 1928年日本帝國主義製造了濟南“五三”慘案,濟南工商業受到嚴重摧殘。之後,受1929~1933年世界經濟危機影響,山東出口貿易銳減,山東各地商業一蹶不振。 1937年七七事變後,日偽統治當局在其占領區全面控制中國民族工商業,對中國共產黨領導下的抗日根據地實行物資封鎖和經濟掠奪,並通過日商把持的行業協會排擠華商。同時,由於日偽統治當局實行配給制,致使民族工商業凋敝,人民生活困苦。抗戰勝利後,在國統區,又遭到國民黨軍政當局、官僚資本、通貨膨脹的多重打擊,許多商店倒閉。 中國共產黨領導的抗日根據地,在對敵鬥爭的艱難環境中建立和發展了公營商業。抗戰時期,中國共產黨和民主政府十分重視對私營商業的團結、利用和扶持。由於實行貿易自由和保護私營商業的政策,私營商業,主要是小型商業和商販有了較快發展。 1947年國民黨對山東解放區實行重點進攻時,商業部門組織武裝經濟工作隊,積極開展對敵經濟鬥爭,保護物資財產,廣泛宣傳貫徹公營、私營和合作經濟共同發展的政策。 新中國成立初期,主要進行了平抑市場物價和組織開展城鄉物資交流等工作。之後,通過1950年和1952年的兩次調整公私關係,全省私營商業大幅度增加。“一五”時期,全省完成了對私營商業的社會主義改造,形成了以國營商業為主體的社會主義統一市場。 1958年“大躍進” 中, 商業部門實行政企合一,造成大量損失和浪費。1961年“三清”後,僅商業廳系統即核銷損失達3.69億元。1962年9月中共八屆十中全會後,全省商業部門集中力量改進購銷工作,扶持生產,穩定市場,安排好人民生活,改善經營管理。到1965年,商品供應充足,物價穩定,高價商品都已改為平價,集市貿易價格接近國家牌價。 “文化大革命”期間,商業工作受到嚴重破壞,經營思想和管理制度混亂,服務質量普遍下降。傳統服務方式和經營特色被作為“四舊”批判,造成嚴重經濟損失和民眾生活不便。 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以後,全省由計畫經濟體制逐步向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過渡,流通體制納入多種經濟形式、多種經營方式、多條流通渠道、少環節、開放式的軌道。隨著工廠由單純生產型向生產經營型轉變和自銷隊伍的發展,逐步形成了工業銷售網路。 1978~1982年工業自銷相當於國營商業零售額的5%~10%,1990年工業自銷已相當於國有商業零售額的44.9%,占社會商品零售額的13.9%。1984年後,工業消費品購銷基本退出計畫管理。 同時,批發商業面臨著重新改造問題。商業管理體制也發生了很大變化,商業行政機關簡政放權,由原來具體管理企業人、財、物,轉向巨觀指導和監督服務,並逐步向經濟實體過渡,搞好自身經營和履行行業管理職能。1984年開始對小型企業推行的“改、轉、租”改革形式,到1986年全面鋪開。1987年開始對大中型企業實行承包經營責任制,引入競爭機制和風險機制,增強了企業活力。為適應經濟結構改革,活躍商品流通和擴大就業,對集體商業和個體商業,貫徹積極扶持發展的方針。1990年,城鄉集體商業網點達到10萬個,集體商業人員超過70萬人,與1957年比較,網點增加近7成,人員增加近6倍。個體商業也有很大發展,1957年繼續保持個體經營的商業網點全省城鄉僅7萬個, 1981年發展到9.6萬多戶、11.3萬多人,到1990年,發展到6 6萬多戶、110多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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