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志·鄉鎮企業志

《山東省志·鄉鎮企業志》的編纂工作始於1984年,1997年正式出版。 1989年,山東省人大常委會頒布了《山東省鄉(鎮)村集體工業企業管理條例》。 1991年6月,山東省作出了《關於推動鄉鎮企業持續、穩定、協調發展的決定》。

《山東省志·鄉鎮企業志》的編纂工作始於1984年,1997年正式出版。志書以篇、章、 節層次劃分,全書共設8篇,內容依次為工業、建築業、交通運輸業、商業服務業、種養業、對外經濟貿易、科技教育、管理。志書主體資料始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後,下限為1995年。
鄉鎮企業起源於農村副業和手工業,在山東有悠久的歷史。山東最早的手工業可以追溯到距今大約4000年之前,此後歷代手工業日漸發達,而且幾乎每個朝代都有在全國居領先水平的手工業生產及產品。民國時期,農村的家庭手工業仍是家庭收入的重要來源。抗日戰爭和解放戰爭時期,連年戰亂使山東農業遭到極大破壞,農村手工業急劇衰落。 新中國成立後, 山東鄉鎮企業的發展大致經歷了四個時期。1950~1957年為萌芽時期。農村副業、手工業得到恢復和發展,到1950年上半年,全省已恢復的副業、手工業計有100餘種。 農業合作化時期,農村的個體副業、手工業者先後加入了農業合作社,組成鐵木、編織、農副產品加工等手工業工場、作坊,成為以後的公社工業和社隊企業的萌芽。 1958~1978年為緩慢增長時期。 1958年,在人民公社化和大煉鋼鐵的運動中,出現了公社辦工業的民眾運動,到1958年底,全省公社工業企業達到12萬多個,從業人員45萬多人, 總產值7.7億元。1959年公社權力下放,公社平調的原屬高級社的工業企業和種植、養殖場,大都退還為生產大隊、生產隊的企業,形成了最初的社隊企業。1960年以後,國民經濟貫徹“調整、鞏固、充實、提高”方針,一批企業由於基礎差、管理不善而陷入困境或被淘汰,1961年山東的社隊工業企業減少到2253個、8萬多人、產值1.4億元。 1963年下降到最低點時,產值曾一度不足千萬元。1966年開始的“文化大革命”使整個國民經濟陷入混亂,國有工業企業大多陷入停產半停產狀態,人民生產、生活必需品嚴重匱乏,使社隊企業在客觀上成了彌補工業生產嚴重不足的重要力量。 到1977年, 全省社隊工業企業達到12.2萬處, 從業人員190.6萬人,總產值40.4億元。 1979~1990年為迅速增長時期。 1979年,國務院頒發了第一個發展社隊企業的指導性檔案,即《關於發展社隊企業若干問題的規定(試行草案)》,山東省頒發了《貫徹執行國務院發展社隊企業〈十八條〉若干問題的試行規定》,對引導全省社隊企業的進一步發展起到了重要作用。1978~1983年,全省對7600多個社隊企業進行了整頓,關停並轉了3897個社辦企業,到1983年底,全省社隊企業已達22萬多個,擁有固定資產淨值43.5億元,職工402萬人,總產值108.7億元。1984年,中共中央、國務院發出通知把原社隊企業的鄉村兩個層次擴大為鄉(鎮) 、村、聯合體、個體4個層次,正式定名為鄉鎮企業,並充分肯定了它的地位、作用。山東省取消了對鄉鎮企業原有的各種限制,同時採取了一系列保護和扶持政策。1984年鄉鎮企業產值、工業產值分別比上年增長73.6%和68.8%。1989年,山東省人大常委會頒布了《山東省鄉(鎮)村集體工業企業管理條例》。到1990年底,平均每個鄉村集體工業企業達到43人,擁有固定資產原值25.5萬元,創產值78.7萬元,規模和水平進一步提高。 1991~1995年為提高發展時期。 進入“八五”,鄉鎮企業發展的大環境發生了很大變化,過去所擁有的政策、機制優勢相對減弱,面臨日益嚴峻的挑戰。1991年6月,山東省作出了《關於推動鄉鎮企業持續、穩定、協調發展的決定》。全省各級鄉鎮企業主管部門強化工作措施,以提高經濟效益為中心,突出深化改革、擴大開放、強化管理、科技進步,全面提高鄉鎮企業整體素質和運行質量。“八五”期間,全省鄉鎮企業不僅仍保持了年均增長45.4%的發展速度,而且企業規模、管理水平、技術裝備、產品質量檔次、人員素質等方面都有很大提高。與1990年相比,1995年,全省平均每個鄉村工業企業擁有固定資產原值增長3.4倍,產值增長5.4倍,職工人數由43人增加到61人,鄉鎮企業產值過10億元的縣比1990年增加95個,過5億元的鄉(鎮)增加598個,過億元的村增加693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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