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數族群語言

少數族群語言,是指地區內少數族群使用的語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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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數族群語言(Minority language)是指地區內少數族群使用的語言。截至2008年,193個國際承認的主權國家中有約5,000至7,000種語言,其中大部分是少數族群語言。在歐洲加拿大和世界某些地區,以憲法立法來確立少數民族語言的地位。

基本信息

有些少數民族語言是官方語言,如愛爾蘭語愛爾蘭共和國的官方語言。無國家民族的國家語言通常被視作少數民族語言。

沒有國家語言地位的主要少數民族語言

沒有國家語言地位的主要少數民族語言包括︰
旁遮普語︰8,800萬使用者,巴基斯坦印度部分地區的官方語言爪哇語︰8,000萬使用者,蘇利南部分地區的官方語言馬拉地語︰9,000萬使用者,印度部分地區的官方語言吳語︰7,700萬使用者,非官方語言粵語︰7,000萬使用者,香港澳門的官方語言漢語方言國語、吳語、粵語以外)︰閩語(6,000萬使用者)、贛語(2,000萬至5,000萬使用者)、客家話(3,400萬使用者)、湘語(3,000萬至3,600萬使用者)信德語︰6,000萬使用者,巴基斯坦和印度部分地區的官方語言古吉拉特語︰5,000萬使用者,印度部分地區的官方語言邁蒂利語︰5,000萬使用者,印度部分地區的官方語言普什圖語︰4,500萬使用者,阿富汗和巴基斯坦部分地區的官方語言庫爾德語︰4,000萬使用者,伊拉克部分地區的官方語言馬拉雅拉姆語︰3,500萬使用者,印度部分地區的官方語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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