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主權國家,指具有固定領土、一定的居民、一定的政權組織形式和主權的政治單位。主權國家是國際社會的最基本成員。
(國際社會的成員主要包括兩大類型:第一類是主權國家;第二類是國際組織。)
理論依據
主權概念的發展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法國哲學家讓·布丹的作品中,對於布丹來說,主權是"屬於共和國的絕對的,永久的權力。"主權不在個人,而在國家,因此主權是永久性的。主權是"主權者的獨特特徵,主權者不能以任何方式屈服於他人的命令,因為只有主權者才能為隸屬者制定法律,廢除已經制定的法律,以及修改過時的法律。"
簡介
1.永久的人口
2.固定的領土
3.有效的政府
4.與他國交往的能力
(此定義依據1933年蒙特維多國家權利義務公約)
構成要素
人口、領土、政權、主權
基本權利
獨立權、平等權、自衛權、管轄權
國土指一個主權國家管轄下的領土、領海和領空。
國際法的主體主要是主權國家,主權國家是國際法權利和義務的承擔者。
《威斯特伐利亞和約》
三十年戰爭給歐洲帶來了毀滅性的破壞,各國為尋求和平共處之道,簽訂了《威斯特伐利亞和約》,接受了主權的概念。幾乎所有的小國都在條約上籤字獲得了主權。正式成為了主權國家。教會力量被削弱。領土國家的概念被接受國家可以自己確定各國的宗教和國內政治,不受外部壓力的限制,和約還引入了不干涉其他國家內部事務的條例。在《威斯特伐利亞和約》之後,各國建立起自己的武裝部隊,國家主權得到確認和鞏固。
國際法規定
1946年12月6日聯合國大會通過的《國家權利義務宣言草案》第一條規定:"各國有獨立權,因而有權自由行使一切合法權力,包括其政體之選擇,不接受其他任何國家之命令。"
1970年10月24日,聯合國大會通過的《關於各國依聯合國憲章建立友好關係及合作之國際法原則之宣言》指出:各國一律享有主權平等,包括各國法律地位平等、每一國均享有充分主權之應有權利、國家之領土完整及政治獨立不得侵犯、每一國均有權利自由選擇並發展其政治、社會、經濟及文化制度等。
世界主權國家列表
世界上共有195個主權國家,包括193個聯合國會員國,2個聯合國觀察員國(巴勒斯坦和梵蒂岡)。
(科索沃的獨立尚未得到多數國家的承認,也未加入聯合國,因此不計)
亞洲
亞洲(48個國家)
東亞(5):中華人民共和國、蒙古、朝鮮、韓國、日本
東南亞(11):菲律賓、越南、寮國、高棉、緬甸、泰國、馬來西亞、汶萊、新加坡、印度尼西亞、東帝汶
南亞(7):尼泊爾、不丹、孟加拉國、印度、巴基斯坦、斯里蘭卡、馬爾地夫
中亞(5):哈薩克斯坦、吉爾吉斯斯坦、塔吉克斯坦、烏茲別克斯坦、土庫曼斯坦
西亞(20):阿富汗、伊拉克、伊朗、敘利亞、約旦、黎巴嫩、以色列、沙烏地阿拉伯、巴林、卡達、科威特、阿拉伯聯合酋長國(阿聯)、阿曼、葉門、喬治亞、亞美尼亞、亞塞拜然、土耳其、賽普勒斯
歐洲
歐洲(44個國家)
北歐(5):芬蘭、瑞典、挪威、冰島、丹麥
東歐(7):愛沙尼亞、拉脫維亞、立陶宛、白俄羅斯、俄羅斯、烏克蘭、摩爾多瓦
中歐(8):波蘭、捷克、斯洛伐克、匈牙利、德國、奧地利、瑞士、列支敦斯登
西歐(6):英國、愛爾蘭、荷蘭、比利時、盧森堡、法國
東南歐(10):羅馬尼亞、保加利亞、塞爾維亞、黑山、馬其頓、阿爾巴尼亞、希臘、斯洛維尼亞、克羅埃西亞、波士尼亞和黑塞哥維那(波赫)
西南歐(8):義大利、梵蒂岡、聖馬利諾、馬爾他、西班牙、葡萄牙、安道爾、摩納哥
非洲
非洲(54個國家)
北非(5):埃及、利比亞、突尼西亞、阿爾及利亞、摩洛哥
東非(12):蘇丹、南蘇丹、衣索比亞、厄利垂亞、索馬里、吉布地、肯亞、坦尚尼亞、烏干達、盧安達、蒲隆地、塞席爾
中非(8):查德、中非、喀麥隆、赤道幾內亞、加彭、剛果共和國(剛果(布))、剛果民主共和國(剛果(金))、聖多美和普林西比
西非(16):茅利塔尼亞、塞內加爾、甘比亞、馬里、布吉納法索、幾內亞、幾內亞比索、維德角、獅子山、賴比瑞亞、象牙海岸、加納、多哥、貝寧、尼日、奈及利亞
南非(13):尚比亞、安哥拉、辛巴威、馬拉威、莫三比克、波札那、納米比亞、南非、史瓦濟蘭、賴索托、馬達加斯加、葛摩、模里西斯
大洋洲
大洋洲(14個國家)
澳大利亞、紐西蘭、巴布亞紐幾內亞、索羅門群島、萬那杜、密克羅尼西亞、馬紹爾群島、帛琉、諾魯、吉里巴斯、吐瓦魯、薩摩亞、斐濟群島、湯加
北美洲
北美洲(23個國家)
北美(3):加拿大、美國、墨西哥
中美洲(7):瓜地馬拉、貝里斯、薩爾瓦多、宏都拉斯、尼加拉瓜、哥斯大黎加、巴拿馬
加勒比海地區(13):巴哈馬、古巴、牙買加、海地、多米尼加共和國、安提瓜和巴布達、聖基茨和尼維斯、多米尼克、聖露西亞、聖文森特和格林納丁斯、格瑞那達、巴貝多、特立尼達和多巴哥、
南美洲
南美洲(12個國家)
北部(5):哥倫比亞、委內瑞拉、蓋亞那、蘇利南
中西部(3):厄瓜多、秘魯、玻利維亞
東部(1):巴西
南部(4):智利、阿根廷、烏拉圭、巴拉圭
準主權國家
準主權國家包括馬爾他騎士團、庫克群島、紐埃。它們只享有高度的自治權而沒有主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