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遊資格考試介紹
導遊人員是指依照《導遊人員管理條例》的規定取得導遊證,接受旅行社的委派,為旅遊者提供嚮導、講解及相關旅遊服務的人員。
1.從事導遊業務的資格:按規定參加導遊資格考試、取得導遊證。
2.從事導遊活動的前提:經旅行社委派。
3.導遊業務活動內容:向旅遊者提供嚮導、講解及相關旅遊服務。
《導遊人員管理條例》規定:
凡希望從事導遊業務活動的人都必須按規定參加導遊人員資格考試,考試合格者,由國務院旅遊行政管理部門委託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旅遊行政部門頒給導遊人員資格證書。
要成為一名合格的導遊,必須要擁有導遊資格證。導遊資格證是國家對從事導遊服務人員從業資格的證明,有效期終生,雖然說要從事導遊職業,還要按照規定獲得導遊證,但想要跨入導遊人員的大門,導遊資格證是第一步。
導遊報名條件及要求
遵守憲法,熱愛祖國,堅持四項基本原則,具有高級中學、中等專業學校或者以上學歷,身體健康,具有適應導遊需要的知識和語言表達能力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考試內容
不同的省市有不同的要求,具體請參照本省的報考條件與要求。
導遊考試內容
一、導遊綜合知識:為筆試
主要內容為:
(1)【旅遊方針政策與法規及每年的時事政治】
(2)【導遊業務】 (含旅遊案例分析)
(3)【全國導遊基礎知識】和【地方導遊基礎】
(4)【漢語言文學基礎】 (四川與湖南的考生須考)
(5)【導遊外語】 (外語類考生須考,國語類考生不用考)
二、導遊服務能力:為現場考試,即口試
主要內容為:
(1)【導遊講解能力】
(2)【導遊規範服務能力】;
(3)【導遊特殊問題處理及應變能力】
外語類考生須用所報考語種的語言進行"導遊服務能力"一科考試,並加試口譯(中譯外和外譯中)。
報名與考試時間
由各省結合自身情況自定。報名一般在每年的六月至九月,考試一般在10月至12月間,象廣東省去年就考了兩次,所以考生要向當地旅遊局問清楚報名和考試的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