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國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

1、加強機關事業單位機構編制實名制管理工作。 3、加強機關事業單位進人計畫管理工作。 (十四)承辦市委、市政府和市機構編制委員會交辦的其他工作。

根據中共寧國市委、寧國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寧國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寧發[2010]18號)精神,設定寧國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既是市委工作部門,又是市政府工作部門,列入市委機構序列。
一、職能調整
(一)增加職能
增加全市機關事業單位政務和公益專用中文域名註冊管理和其他非營利性單位網上名稱管理指導工作。
(二)加強職能
1、加強機關事業單位機構編制實名制管理工作。
2、加強市直機關、鄉鎮(街道)機構編制目標管理考核工作。
3、加強機關事業單位進人計畫管理工作。
4、加強機關事業單位引進人才管理工作。
二、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中央、國務院和省有關行政管理體制和機構改革以及機構編制管理的政策、法規,研究擬訂貫徹省、宣城市行政管理體制和機構改革以及機構編制管理的政策、法規的具體辦法,並組織實施。
(二)研究擬訂全市行政管理體制和機構改革的總體方案及其實施意見,指導、協調全市各級行政管理體制和機構改革工作。
(三)統一管理全市黨政機關,人大、政協機關,法院、檢察院機關,各民主黨派、人民團體機關及事業單位的機構編制工作。
(四)審核市委、市政府各部門的職能配置、內設機構、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的方案;審核市人大、市政協、市法院、市檢察院機關和市各民主黨派、人民團體機關的機構設定、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的方案;協調市委各部門、市政府各部門、市委部門與市政府部門之間以及市與鄉鎮、街道的職責分工。
(五)審核鄉鎮、街道黨政機關,人大的機構設定與調整方案,在行政編制總額內審核市直、鄉鎮(街道)兩級行政編制分配使用;指導鄉鎮、街道黨政機關、人大機構改革工作;審核全市副科級以上行政機構的設定;聯繫駐寧機構有關機構編制工作。
(六)研究擬訂全市事業單位管理體制和機構改革方案;審核市委、市政府直屬事業單位的內設機構、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審核全市副科級以上事業單位的設定。審核全市冠以寧國市名稱的事業單位的設定。
(七)研究擬訂貫徹事業單位法人登記工作的政策、法規的具體辦法並組織實施,指導全市事業單位法人登記工作。
(八)監督檢查全市機關、事業單位機構編制及機構改革規定的執行情況,並向市機構編制委員會和市委、市政府作出報告。
(九)負責機構編制工作的情況綜合、信息交流和統計等工作。
(十)根據市機構編制委員會研究意見,負責全市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準調、占編聘用和人員出入編手續辦理等實名制管理工作。
(十一)負責審核、擬訂全市機關、事業單位人員補充計畫及選調(聘)人員編制使用計畫。
(十二)承擔全市財政統發工資編制和實有人員審核。參與事業單位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工作。
(十三)負責全市政務和公益專用中文域名註冊管理等黨政群機關和事業單位網上名稱管理工作。
(十四)承辦市委、市政府和市機構編制委員會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內設機構
根據以上職責,市編辦設3個內設機構。
(一)綜合科
綜合協調機關政務工作;研究擬訂機關內部管理規章制度;組織調查研究起草綜合性檔案;負責文秘、會務、信息、印鑑、保密、檔案、宣傳、信訪及國有資產管理等工作;負責機構編制網建設維護。
(二)機構編制科
貫徹執行國家、省和宣城市有關機構編制管理的方針、政策,研究擬訂全市機關事業單位機構改革方案,研究制定全市機構編制人員管理的政策、規定;負責擬訂黨政群機關內設工作機構的設定、撤併、更名以及規格、編制、領導職數、職能的確定及調整意見;負責擬訂各類事業單位機構的設定、撤併、更名以及規格、編制、領導職數、職能的確定及經費渠道調整意見;審核、擬訂全市機關、事業單位人員補充計畫及選調(聘)人員編制使用計畫;根據市機構編制委員會研究意見,負責辦理全市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準調和占編聘用以及人員出、入編手續等實名制管理工作;承擔市財政統發工資編制和實有人員審核工作;參與事業單位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工作;負責管理市機構編制人員信息平台。
(三)督查室
監督檢查各鄉鎮(街道)、市直各部門貫徹落實中央、省和宣城市機構編制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情況,監督檢查各鄉鎮(街道)、市直各部門“三定”規定的執行情況,對違反機構編制紀律的問題進行檢查並提出處理意見;會同有關部門參與目標考核,負責進人控編執行情況的督查工作。
四、人員編制
市編辦行政編制9名(機關工勤服務人員按行政編制總數的10%以內控制使用)。
領導職數:主任1名,副主任2名,督查室主任(副科)1名,正副科長3名。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