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國市統計局

根據中共宣城市委辦公室、宣城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寧國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辦〔2009〕97號),設立市統計局。市統計局是主管全市統計工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門。
一、職能調整
(一)增加的職能。
增加服務業統計、文化產業統計等職責。
(二)加強的職能。
加強能源統計、社會統計和科技統計,加強對統計調查項目、統計標準和統計數據發布的管理。
二、主要職責
經過以上職能調整,市統計局的主要職責是:
(一)完成國家統計調查任務,執行國家統計標準、執行全國統一的基本統計報表制度;審查市直各部門的統計調查計畫和方案及審批工作,管理各部門制發的統計調查表。
(二)制定全市統計工作發展規劃、統計調查計畫及其實施方案,監督檢查統計法規和統計制度的組織實施;統一組織全市統計調查、匯總,整理全市的基本統計資料,對國民經濟、科技進步和社會發展等情況進行統計分析、統計預測和統計監督;向市委、市政府及有關部門提供統計信息和提出諮詢建議。
(三)貫徹執行國家統計法律、法規,監督檢查統計法律、法規的實施。
(四)統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市基本統計資料,發布年度統計公報,編印發行全市統計年鑑,定期向社會公眾發布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情況的統計信息。
(五)完成省、宣城市對我市經濟運行綜合評價考核工作,研究擬定對各鄉鎮、街道經濟運行綜合評價考核辦法並組織實施,對全市經濟運行實行有效的監測。
(六)具體負責組織完成國家、省下達的重大國情國力、省情省力普查任務;對全市統計資料進行管理並對社會開展統計服務;統一組織全市統計信息自動化體系和統計資料庫體系建設工作。
(七)組織全市統計人員的業務培訓、業務指導工作。
(八)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寧國市統計局設4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綜合協調局機關工作,負責文秘、信息、保密、保衛工作;負責本局財務、統計經費的管理;監督管理局機關和事業單位的固定資產;負責統計法律、法規的宣傳貫徹和監督檢查;依法檢查、處理重大的統計違法案件。負責局機關和局屬事業單位的機構編制和人事管理工作;指導全市統計專業資格考試和技術職務評聘工作;負責局機關退休人員的管理工作;審定全市統計調查項目,審批市政府各部門統計調查計畫和方案。
(二)綜合信息科。
對全市國民經濟運行狀況進行統計監測、預測和綜合分析研究,並提出諮詢建議,對統計數據的使用和提供進行管理和審查;蒐集整理全市分鄉鎮街道、分部門的經濟、科技、社會綜合性統計資料;組織實施國民經濟核算制度,承擔國內生產總值投入產出核算工作;綜合、整理和提供交通、郵電、外貿、外資、公用事業和旅遊等統計數據,並對有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負責全市勞動工資、文化統計、服務業統計、住宿餐飲、批零貿易及商品市場運行狀況的統計調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統計數據,對有關統計數據進行質量檢查和評估;協調指導本局各專業統計基礎工作,進行統計分析。負責實施省經濟運行綜合評價考核辦法和實施細則。承擔市目標考核委員會交辦的有關事項。
(三)工業投資統計科。
負責全市工業、原材料、能源、固定資產投資、建築業、房地產業專業的統計調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統計數據;對有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進行統計分析;指導有關專業統計基礎工作;會同有關部門負責工業企業類型劃分、建築房地產業資質等級核實工作。
(四)農村經濟統計科。
負責全市農村經濟統計調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統計數據;對有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指導有關專業統計基礎工作;進行統計分析;考核鄉鎮、街道統計工作,推行農村統計改革,對農村經濟發展進行監測。
四、人員編制
市統計局機關行政編制為11名(機關後勤服務人員按行政編制總數10%以內控制使用)。
領導職數:局長1名,副局長2名,紀檢組長1名,總統計師1名;正、副科長(主任)4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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