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源縣農村信用社

富源縣農村信用合作聯社存款總量增長快,負債結構得到最佳化;信貸風險可控,資產質量明顯提高;支農力度不斷加大,實現了“三滿意”;經營效益顯著,發展後勁日益增強;服務手段不斷創新,業務領域得到拓展;構築“三防一保”體系,創建安全經營環境;精神文明建設上台階,再塑信合新形象。

簡述

1940年(民國29年),富源縣合作金庫成立後,即在全縣推行合作金融,組織農村信用合作社,推行農民自有、自營、自享之合作金融,從那時起就產生了農村信用社的萌芽,至1947年(民國36年),全縣發展為162個社,社員數達11,658人,股金104.95萬元。
新中國成立後,從1953年起平彝縣(現富源縣)組建信用社,由低級到高級,由信用組到信用社,由以小鄉社發展為以經濟區域建社到以行政區劃為中心建社,即鄉鎮信用合作社,下設信用站,逐步發展到鄉鎮信用社入股,組建富源縣農村信用合作社聯合社,2006年經省銀監局批准統一法人改革,發展成今天的富源縣農村信用合作聯社,由原先的兩級法人制度發展到如今的一級法人。
1954年下半年,全縣建起了84個信用社,1955年又對老廠、十八連山、黃泥河等三個區建立了信用社,使全縣99個鄉鎮達到鄉鄉建立信用社,1957年,城關、大河、營上等區,撤區拼鄉建立大鄉政權,信用社隨政權變化設定而設定和連片建社兩種形式,全縣總計36個信用社,1958年“大躍進”以後,全縣信用社設定一直是在區或大公社下進行按地域、經濟實際情況建立信用社。1971年至1987年的17年中,在機構設定上,均與農行營業所一起在區(鄉)鎮所在地設定,一度時期實行貧下中農管理農村信用社,並成立貧管會。1984年12月8日,組建富源縣農村信用合作社聯合社,負責轄區內農村信用社領導、管理、協調、服務職能,農村信用社實行兩級法人制度。1996年12月,農村信用社與農行銀行脫離行政隸屬關係,走上自主發展之路,堅持四自方針“自主經營、自我約束、自我發展、自擔風險”, 2005年被列為第二批統一法人試點縣,按照國務院“明晰產權關係、強化約束機制、中央適當扶持、地方政府負責”的方針實行統一法人制度改革,2006年12月,經省銀監局批准,取消鄉鎮信用社法人資格,與縣聯社合併為同一法人機構。2010年完成第二屆社員代表大會換屆工作,截至到2011年末,有在職工241人,富源縣農村信用合作聯社下轄10個鄉鎮信用社,9個信用分社,1個營業部,機關內設部門7部1中心(綜合部、人力資源部、安全保衛部、會計部、審計監察部、風險管理部、科技信息部、信貸業務部、銀亭管理中心)。
富源縣農村信用自成立以50多年來,始終牢固樹立為“三農”服務的宗旨不動搖, 堅持立足農村,服務“三農”,服務中小企業和縣域經濟的市場定位,著力服務創新,加大信貸投入,促進了農民增收、農業增效、農村經濟的發展,推動了農村信用社又好又快發展,被廣大農民譽為“農民自己的銀行”。2002年以來,我縣農村信用社深入推進信用村(鎮)建設,大力開辦農戶小額信用貸款,取得了良好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創建出了雲南省第二個信用鎮----墨紅信用鎮,信用村創建被縣委政府列為新農村建設九點成功經驗之一在全縣推廣,並由此產生了文明信用工程。
多年來,富源縣農村信用社創新經營思路,逐步壯大資金實力,以優質文明的服務,以遍布城鄉的網點優勢,緊緊圍繞地方經濟中心,以投放貸款為基礎,大力拓展中間業務,依託近年來強大的網路結算渠道和高效、快捷的服務形式,各項業務取得了跨越式發展。截至到2011年末,全縣信用社各項存款餘額為45.6億元,各項貸款餘額33.9億元,不良貸款餘額為9995萬元,占各項貸款餘額的2.95%,全年實現財務總收入3.5億元,財務總支出1.97億元,收支扎差後實現利潤總額1.53億元。
近年來,富源縣農村信用社發展步入快車道,業務增長勢頭強勁,以創先爭優、服務創優為動力,以爭創一流業務為目標,各項業務取得了長足的進步,成為富源金融業的排頭兵,2011年末,存、貸款市場份額分別占縣域金融機構的37.6%、38%,連續多年在全市農村信用社系統內,利潤總額、人均利潤名列前茅,多年來,在省農村信用社系統均進入一類聯社,2011年,排名全省第七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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