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南縣人民法院

定南縣人民法院位於江西的最南端,成立於一九五O年四月十五日。

轄區概況

定南位於江西的最南端,與廣東和平縣、龍川縣緊密相連,自古就是贛粵兩省通衢的咽喉要地,商賈要道,素有“江西南大門”之稱,京九鐵路、贛粵高速公路穿境而過。全縣國土面積1318平方公里,轄7個鎮,常住人口20餘萬,外來人口6萬。定南鍾靈毓秀,風光如畫,東江源區九曲河山水成為粵、港人士遊覽的勝地;定南歷史悠久,人文薈萃,厚重的客家文化積澱使得定南具有濃厚的人文底蘊。

歷史沿革

定南縣人民法院成立於一九五O年四月十五日,由當時的縣長廖盛敬兼任院長。至今有10位同志在本院任過院長。定南縣人民法院從五O年成立到八O年七月,一直沒有專門的辦公場所。一九五O年四月十五日在縣人民政府院內右側平房辦公;一九五一年一月,遷往城皇廟辦公;一九五三年三月遷至解放路一店房辦公;同年九月又搬至縣委後院舊平房辦公;一九五五年七月,遷至崗尾頭;一九六O年八月遷入公安局辦公,一九八O年七月法院在縣城牛形崗(也就是現在的老法院址)興建辦公大樓,一九八二年十月竣工,大樓共三層、第一層為辦公用房;二、三層為職工住房,建築面積1225平米。直到此時,才真正有了屬於法院專門的辦公場所。一九九九年五月,通過集資建房方式興建家屬房一棟。2000年10月動工興建新審判大樓,2002年7月31日,遷往新審判大樓辦公。新審判大樓建築面積4307平米,內設大審判庭一個、中審判庭二個、小審判庭四個、辦公室75間。徹底改變了辦公條件差,使審判大樓建設躋身全市基層法院審判大樓先進行列。

工作理念

定南法院在縣委的領導、人大的監督、政府的支持、政協的關心和上級法院的指導下,堅持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以規範司法行為,促進司法公正為抓手,以建設現代化法院為目標,緊扣“公正與效率”工作主題,落實“公正司法,一心為民”的工作要求,全面加強了法院的各項工作和努力推進現代化法院建設。特別是近幾年來,定南法院實施以“中立、平等、透明、公正、高效、獨立、文明”的現代化司法理念為先導,狠抓審判執行工作,全面落實司法為民措施,嚴格管理制度,加強隊伍建設,凸現文化建院和積極營造良好的外部環境等舉措,成就尤為明顯。二OO四年,被評為全市建設現代化法院先進法院,二OO六年,被江西省委政府評為精神文明單位。

主要職責

定南縣人民法院是國家審判機關,在縣委領導下,依法獨立行使審判權,同時對縣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負責。其主要職責是:
1、依法審判刑事、民事、經濟、行政案件和市中級人民法院交由審判的案件。
2、依法按照審判監督程式審理告訴申訴和人民檢察院提出抗訴的刑事、民事、經濟、行政案件。
3、執行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和調解,以及國家行政機關依法申請執行的案件和依法設立的仲裁機構的裁決,公證機關依法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的債權文書和委託執行的案件。
4、對審判工作中法律政策的實施及疑難問題進行調查研究,提出解決問題的辦法、意見和司法建立,負責本院司法統計工作,指導人民調解組織工作,通過審判工作開展法制宣傳,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
5、負責本院的司法行政、司法技術鑑定等工作,管理本院經費和物質裝備。
6、負責全院的思想政治、教育培訓、人事編制和隊伍建設工作。
7、負責本院司法警察的管理、培訓和警務工作。
8、負責應由本院承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本院內設11個職能庭(科、室、隊)。
1、刑事審判庭
依法審判由本院管轄的刑事案件。
2、民一庭
依法審判由本院管轄的民事案件,指導人民調解組織正確開展調解工作。
3、民二庭
依法審判本院管轄的民商事(經濟)糾紛和破產案件。
4、行政審判庭
依法審判本院管轄的行政案件。
5、執行局
依法執行本院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以及調解協定中有關財產的決定和法律規定由人民法院執行的其他法律文書,依法受理申請執行和委託執行的案件。
6、審判監督庭
依法受理各種申訴案件,依法審判刑事、民事、民商事、行政再審案件。
7、立案庭
依法辦理立案審查工作,依法採取訴前保全及緊急情況下的財產保全措施,處理人民民眾來信來訪,同時做好審判工作的流程管理。
8、辦公室
協助院領導組織協調政務工作、辦理審判委員會、院務會、院長辦公會等會議事務;起草綜合性檔案(報告),協調人大、政協提案議案事項和黨委、政府交辦事項;負責文秘、檔案、保密、信息、司法技術工作、財務管理和車輛及其它裝備等專項物資的管理工作;負責審查人民法庭、審判庭的建設工作和訴訟費的收繳、使用、管理工作;作好本院機關行政後勤保障、接待服務等工作;協調本院各部門工作。
9、政工科
負責本院的政治思想、教育培訓、隊伍建設和精神文明建設工作。負責本院組織人事工作;承辦法官任免、初任考試、等級評定晉升等工作;及時做好乾部的考核推薦工作和法警的任免呈報工作。
10、法警大隊
負責本院司法警察的警務和教育培訓工作以及本院的治安保衛、法庭值勤、看管押解人犯和具械保管等工作。
11、研究室
負責本院調研、宣傳工作,完成上級下達的司法統計分析及組織學術研討會和《人民法院報》的發行工作,做好有關審判工作的規範性檔案和領導交辦的其他材料的撰寫工作。
12、人民法庭
人民法庭屬定南縣人民法院派出機構。下設天花人民法庭、三亨人民法庭、鵝公人民法庭、月子人民法庭。主要職責是:便於人民民眾訴訟、減少訴累;主要負責轄區內的民事、經濟和輕微的刑事案件的審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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