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所謂獨立董事又稱外部董事、獨立非執行董事,通俗地講,即不在公司任職、不參與具體事務、沒有公司股票,卻能為公司出謀劃策的人。中國證監會在《關於在上市公司建立獨立董事制度的指導意見》中明確指出,上市公司獨立董事是指不在上市公司擔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職務,並與其所受聘的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東不存在可能妨礙其進行獨立客觀判斷的關係的董事。獨立董事一般由四大類群體組成,第一類是高校專家系統占據主力;第二類是公司高管相互兼任獨董;第三類會計師和律師等專業人士;而第四類便是官員。
中組部頒布18號文之後,“官員獨董”備受關注。南都記者梳理統計粵東西北地區44家上市公司年報顯示,137名獨任董事中,11人擁有官員背景,除曾任科技部信息中心副主任趙一平今年年初已提出卸任康美藥業的獨董,其餘10人仍是現任獨董,但均是前任官員,退休已滿三年,參照檔案規定已具備任獨董資格。年報顯示:11名“官員獨董”年薪均在2.8萬-10萬元之間,其中1人兼任三家公司獨董。
背景
2002年,獨董制度被全面引入A股,旨在通過獨立董事來維護上市公司的整體利益,尤其是保證中小股東的合法權益不受損害。管理層要求獨立董事獨立履行職責,不受上市公司主要股東、實際控制人、或者其他與上市公司存在利害關係的單位或個人的影響。但是部分上市公司的獨董不僅欠缺獨立性,淪為了只拿錢不做事的“花瓶”,甚至還出現了少數獨董違法違規參與內幕交易的事件。如中國人民大學商學院會計系主任、博士生中國人民大學導師徐經長教授曾被披露是“最忙獨董”,一人身兼6家上市公司獨董;2013年5月下旬,原中信證券電力行業首席分析師、山西漳澤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原獨立董事楊治山涉嫌內幕交易被刑事拘留。
而退休官員任獨董,則因缺少有效的監管和規則的隱蔽,則被詬病為滋生腐敗的溫床,讓人唏噓質疑不已。
社會怪相
1、高齡:最高達82歲
退休官員任獨董的年齡大多集中在50歲以上,而中國石油的獨立非執行董事劉鴻儒,原中國證監會主席,其年齡則已達82歲。一位曾在上市公司擔任獨立董事的專業人士表示,獨立董事沒有年齡限制,事實上,“他只要露面,對上市公司就是利好。”2、高薪:最高達87萬
退休官員獨董們的年薪,大部分人的年薪都集中在10萬-20萬左右,最少的有2.5萬,而最高的則達到87萬,即民生銀行獨立非執行董事王立華,他曾任證監會第七屆、第八屆股票發行審核委員會委員;證監會第三屆、第四屆上市公司併購重組審核委員會委員。
不過,也有一些獨董報酬並未公布,內部人士表示,獨董或外部監事領取的報酬會以多種方式體現,如車馬費、津貼、補助等,由於監管部門對這部分報酬並沒有硬性規定為是否發放、以何種形式發放等,所以在披露上也可能以不同的表現形式和費用體現。
3、多兼職
據不完全資料顯示,原新疆自治區政協副主席王友三,擔任八一鋼鐵、金風科技、啤酒花和天富熱電等四家新疆上市公司獨董,是擔任獨董職位較多的前政府高官。
4、不乏問題企業
在退休官員擔任獨董的企業中,其中不乏問題企業,比如此前深陷“污染門”的紫金礦業,也有來自北京和省里的前領導幹部。比如擔任公司獨立董事的原地礦部前總工程師、中國地質科學院院長陳毓川,擔任公司獨立董事的福建省資產評估中心原主任、福建省國有資產管理局局長、福建省財政廳副廳長林永經。福建省上杭縣政界多位退休領導幹部在紫金礦業任閒職,而且領著十幾萬元到幾十萬元不等的年薪。比如紫金礦業監事會主席林水清此前為上杭縣縣委常委、統戰部部長;監事林新喜曾任上杭縣紀委副書記、常委。
深層探究
一位從事證券、資本市場的法律人士解釋,上市公司聘請前任官員任獨董主要包含兩方面原因:一是離休官員在長期工作中積累大量經驗,可以有效將經驗“注入”公司;二是上市公司“借力”離休官員的影響及人脈資源。據介紹,目前上市公司聘退休官員作為獨董,有三類型:一是聘請當地行政官員。退休的當地官員雖然已經“手中無權”,但有一定人際關係與影響,可以給上市公司自身經營發展帶來很多便利。二是行業監管部門的官員。如質檢等部門,上市公司聘請如此身份的獨董是希望可以在評估、檢查環節得到便利;三是聘請一些中央部門的,如曾在證監會任職官員等。上市公司可以及時獲取訊息,便於自身發展。退休官員願意到上市公司當獨董,主要原因在於既可以發揮“餘熱”,又可以名正言順獲得“報酬”,一家上市公司內部人士說:“一些官員退休之後,再到上市企業擔任獨董,面子上也更好看。”
政策新規
中組部2013年10月頒布18號文規定:現職黨政領導幹部不得在企業兼職;退出現職、未辦理退休手續的黨政領導幹部原則上不得在企業兼職;中管幹部辭去公職或者退(離)休後三年內不得到與本人原工作業務直接相關的上市公司擔任獨立董事。
《關於進一步規範黨政領導幹部在企業兼職(任職)問題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意見》規定,黨政領導幹部退(離)休三年內可以到本人原任職務管轄的地區和業務範圍以外的企業兼任企業獨立董事、獨立監事或外部董事,兼職不得超過1個,年齡不得超過70周歲。按規定經批准在企業兼職的黨政領導幹部,所兼任職務實行任期制的,連任不超過兩屆。
主動辭職
進入2014年,各類獨董離職加速,而到了5月,官員獨董辭職更是出現高潮,僅5月27日,就有信邦製藥、貴繩股份、山東鋼鐵、天成控股等上市公司的7名獨董辭職,其中,最受關注的是A股市值排名第一的中國石油。中國石油有3位獨董曾是部級或副部級幹部,包括原國家石油和化學工業局局長李勇武、原國家稅務總局副局長崔俊慧和原中國證監會主席劉鴻儒。2014年5月,中國石油董事會換屆,3位部長級獨董全部卸任。18號檔案可謂史無前例的“嚴苛”,不光官員獨董,在獨董中占據極大比例的高校和行業協會領導,也紛紛從獨董位上辭職。如教育部就要求北大、清華等直屬高校的校級領導不得在企業中兼職,一些行業協會也參照執行,校長(院長)獨董、會長獨董由此大量辭職。
據《中國經濟周刊》信息,從2013年10月19日至2014年6月7日,滬深兩市共有268人主動請求辭去獨董崗位,涉及約300家上市公司(註:有的是一人同時任職多家公司獨董)。118名前官員主動辭任獨董,占比44%。此外還有62位高校教師、32位行業協會領導主動辭任獨董。
社會反響
中國人民大學勞動人事學院蘇中興副教授在接受《廣州日報》採訪時表示,企業是“理性經濟人”,聘請退休官員擔任獨立董事原因可能在於“名人效應”,這種做法可以在短期內提高企業的社會關注度。當然“官員的聲望和積累的人脈關係可能會對企業的發展有好處。甚至不排除因為政府在很多事情上審批權力過大,企業的運作成本也比較高,聘請退休官員擔任獨立董事可能有利於企業降低運營成本。”業內人士則表示,高官退休後到企業就職,最易出現“權力磁場”和“權力期權”兩種現象。所謂“權利磁場”,就是指雖然官員已經退休,但“餘威”仍在,可以利用其固有背景和人脈網路,為企業牟利,向相關政府機構施壓,權力如同“磁場”並未消失,嚴重干擾正常的市場競爭秩序。而“權力期權”,就是官員在位期間“不謀其政”幫助企業並未收取費用,退休後任職該企業,作為一種變相的“回報”,相當於一種“預約受賄”。
此外,上海政法學院教授湯嘯天則指出,“退休高官本來就享受著很高的待遇,再到企業虛掛職務,還拿著高薪,當然會引起社會的不滿和詬病。”
國家行政學院教授竹立家認為,應對退休官員在企業任職行為作三方面限制:一是對公司獨立董事的待遇加以限制;二是嚴格規定退休官員不得去同行業任職;三是必須迴避同一地域,以減少利益輸送的可能性。
包興安在《證券日報》發表文章《退休高官當獨董發揮“餘熱”暖人還是燙人?》,從公司治理的角度指出,要有對獨董單獨的考核評價制度,不宜將獨董和其他董事按同一套模式考核評價;要改革獨董薪酬由其任職的上市公司直接發放的做法,避免獨董因經濟利益對上市公司不能“實話實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