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交通運輸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承擔涉及全市綜合運輸體系的規劃協調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編制綜合運輸體系規劃,負責全市交通運輸樞紐規劃和管理。
二、組織擬訂全市公路、水路等行業規劃、政策和標準並監督實施。參與擬訂全市地方鐵路、民航產業發展規劃。參與擬訂全市物流業發展戰略和規劃,擬訂有關政策和標準並監督實施。負責全市公路、水路行業有關體制改革工作
三、負責全市道路、水上運輸市場監管。組織制定全市道路、水上運輸有關政策、技術標準和運營規範並監督實施。負責全市道路客運及有關設施規劃和管理工作,負責全市城鄉客運、出租汽車行業管理工作。
四、負責全市水上交通安全監管。負責水上交通管制、船舶及相關水上設施檢驗、登記和防止污染以及船舶設施安全保障、危險品運輸監督、航道管理等工作。
五、負責提出全市公路、水路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市財政性資金安排意見,按市政府規定許可權審批、核准國家和省、市規劃內及年度計畫規模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會同有關部門落實公路、水路有關規費政策並監督實施。
六、承擔全市公路、水路建設市場監管責任。擬訂全市公路、水路工程建設和維護相關政策、制度及技術標準並監督實施。組織協調全市公路、水路有關重點工程建設和工程質量、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指導全市交通運輸基礎設施管理和維護。
七、負責全市公路、水路行業安全生產和應急管理工作。按規定組織協調國家重點物資和緊急客貨運輸,負責重點幹線路網運行監測和協調工作。組織協調全市地方交通戰備工作,承擔國防動員有關工作。
八、負責全市交通運輸信息化建設,監測分析運行情況,開展相關統計工作,發布有關信息。承擔全市公路、水路行業環境保護和節能減排工作。
九、制定全市交通運輸行業科技政策並監督實施。組織重大科技開發,推動行業技術進步。指導全市交通行業成人教育及職業技術教育;負責局管交通學校和有關培訓中心的管理工作。
十、負責全市交通運輸行業對外經濟技術合作、引進利用外資、開展對外交流與合作。
內設機構
辦公室
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工作;承擔檔案起草和政務公開、保密、信訪、宣傳、外事、精神文明建設等工作。
運輸管理辦公室
(計程車行業指導辦公室)負責全市道路、水路運輸市場監管,擬定相關政策、制度和標準並監督實施;負責與有關部門建立綜合運輸體系協調配合機制;承擔涉及綜合運輸體系的標準協調工作;負責全市運輸線路、營運車輛、交通樞紐、運輸場站等管理工作;參與擬訂全市物流業發展有關政策和標準;負責車輛維修、營運車輛綜合性能檢測、機動車駕駛員培訓機構和駕駛員培訓管理工作;負責公共汽車、長途客運、出租汽車、汽車租賃等工作,促進城鄉交通一體化;擬定公路、水路行業科技、教育信息化政策並監督實施;組織協調有關重大科技項目研究;指導行業節能減排工作。
政策法規科
組織擬訂交通運輸規範性檔案草案;承擔機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工作;負責監督行業行政執法工作,按照有關規定承辦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民事應訴等工作;負責組織開展法律法規的宣傳學習和全市行業執法人員的管理培訓、監督工作;負責全市公路、水路行業有關體制改革工作。
綜合規劃科
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編制全市綜合運輸體系規劃,承擔有關協調工作;組織擬訂相關行業發展戰略和規劃,參與擬訂全市物流業發展戰略和規劃;承擔有關規劃和建設項目的審核工作;提出國家、省、市有關專項資金投資政策和資金安排建議並監督實施;承擔或參與全市公路、水路工程設計審批;擬訂公路、水路建設和維護相關技術標準;承擔公路標誌標線管理工作;承擔有關環境保護、利用外資、統計、信息工作。
財務科
擬訂全市公路、水路行業有關投融資政策;承擔專項資金、預決算、政府採購、外資、信貸有關工作;承擔機關和直屬單位財務及資產監管、內部審計工作。
人事科
承擔機關和直屬單位的幹部人事、機構編制、勞動保護、衛生監督和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工作;指導全市交通運輸行業人才隊伍建設和直屬單位幹部職工教育工作;負責有關智力引進工作。
建設管理科
負責全市公路、水路建設市場監管;擬訂公路、水路建設和維護相關政策、制度;負責公路、水路建設和維護相關政策、制度、技術標準的監督實施;承擔市重點公路、水路等工程施工許可、實施監督和竣工驗收工作;負責有關標準、質量和計量工作。
安全監督科
(應急辦公室)組織擬訂全市公路、水路安全生產政策和應急預案並監督實施;負責有關安全生產和應急處置體系建設;承擔有關道路、水路運輸企業安全生產監管工作;依法組織或參與有關事故調查處理工作;組織協調國家重點物資運輸和緊急客貨運輸。
路政管理科
(市車輛超限超載治理工作辦公室)貫徹落實公路路政相關政策、制度和技術標準;負責國家和省、市幹線公路,農村公路路政管理以及超限運輸治理工作;承擔重要幹線公路運行監測和協調,參與實施交通管制;指導公眾出行路況信息服務和諮詢工作;組織實施綠色通道、搶險救災、農機跨區作業等通行費減免工作。
黨委辦公室
負責機關及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離退休幹部工作科
負責機關的離退休幹部工作,指導直屬單位離退休幹部工作。
現任領導
局長:李亞非
局屬單位
運管處
1、負責國家、省、市有關道路運輸方針、政策、法規的貫徹實施 。
2、做好行業調查研究和預測,制定我市道路運輸業發展規劃。
3、依法實施對道路客、貨運輸經營,機動車維修經營,客、貨運輸站場經營,班車客運線路經營,機動車駕駛員培訓經營、機動車綜合性能檢測站經營的開、停業行政許可。
4、依法實施對道路客、貨運輸,機動車維修,機動車綜合性能檢測,駕駛員培訓市場的監管。對各種違法、違規行為實施行政處罰,維護消費者和經營者的合法權益。
5、組織協調重點物資、大宗物資的運輸工作,做好戰備、救災、搶險等道路運輸的組織工作,保證指令性道路運輸計畫的完成。
6、負責對全市所轄各縣(市、區)道路運輸管理部門工作的監督和指導。
7、加強運管隊伍建設,經常進行廉政、勤政教育。組織運管人員培訓,提高運管人員業務及文化水平。
8、負責全市道路運輸各項經濟技術指標的統計匯總及上報工作。
交通規費征稽處
安陽市交通規費征稽處是負責全市轄區內公路養路費(含汽車、拖拉機、機車養路費)、客(貨)運附加費、運輸管理費的徵收、上解、稽查工作的職能部門。
農村公路管理處
負責編制全市農村公路投資計畫,監督和考核全市農村公路投資計畫執行情況和工程質量,負責全市農村公路路政管理工作的監督和指導。
交通基本建設質量檢測監督站
一、 貫徹執行國家交通部和省交通廳頒發的交通基本建設工程質量監督、安全監督、社會監理和試驗檢測的工作方針、政策和法規,制定本市交通基本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社會監理和試驗檢測的補充規定和制度,經市交通局批准後貫徹實施。
二、依法管理本市交通基本建設工程質量監督、安全監督和社會監理工作;負責本市公路和水運工程監理單位資質及監理工程師和專業監理工程師資格的預審上報工作;負責本市交通基本建設工程試驗檢測室的資質初審和管理工作。
三、對所監督的交通基本建設工程項目的社會監理、施工單位的組織機構及人員進行管理,檢查監理單位、施工單位和試驗檢測單位的質量保證體系及其人員的工作。
四、負責編制交通工程施工定額補充概算和預算管理,測量工程造價,收集上報公路工程材料價格信息。
五、 對主管監督工程進行交工、竣工質量鑑定檢測並出具檢測意見;參加本市交通基本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對本市所有交通基本建設工程質量進行監督抽查,組織本市交通基本建設工程質量檢查,定期發布工程質量動態信息。
六、參與本市一般公路工程質量事故的調查處理,仲裁本市公路工程質量爭端,參與本市重大交通工程質量事故的調查處理,督促檢查事故處理方案的執行情況。
七、組織交通基本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施工監理的經驗交流、業務培訓、技術諮詢等工作。
八、負責對建設項目的施工監理招投標活動進行監督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