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擬定和執行全市財政稅收的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改革方案及有關政策;參與制定各項巨觀經濟政策;提出運用財稅政策實施巨觀調控和綜合平衡社會財力的建議;擬定和執行市與縣(市)區、國家與企業的分配政策。(二)擬定全市財政、國有資產、財務、會計管理規範性檔案並組織實施;組織參加市政府債務的談判與磋商,並草簽有關協定。
(三)編制年度市級預決算草案並組織實施;受市政府委託,向市人民代表大會報告全市預算及其執行情況向市人大常委會報告決算;管理市級各項財政收入、預算外資金和財政專戶;管理有關市級政府性基金;會同有關部門辦理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申報工作。
(四)根據市級預算安排,確定財政稅收收入計畫。
(五)管理市級財政公共支出;擬定和執行政府採購辦法;管理財政預算內行政機構、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的非貿易外匯和財政預算內的國際收支;制定需要全市統一規定的開支標準和管理辦法;監督執行《行政單位財務規則》、《事業單位財務規則》。
(六)負責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工作。
(七)負責全市企業財務制度的制定、監督和管理,監督執行《企業財務通則》;擬定國有資負責市屬企業國有資產收益的收繳和使用。
(八)負責全市農業稅徵收管理工作;指導全市鄉鎮財政建設工作。
(九)擬定全市基本建設財務制度,管理市級財政基本建設支出;負責小城鎮建設資金與財務管理。
(十)擬定和執行社會保障資金的財務管理制度,管理市級財政社會保障支出;組織實施對社會保障資金使用的財政監督。
(十一)執行國家國內、國外債務管理的方針政策和國債發行計畫,擬定地方性有關政策與配套辦法,組織參加政府外債的談判與磋商,管理政府債務。
(十二)參與全市住房制度和土地使用制度改革,擬定並監督執行住房資金、國有土地出讓金收益財務管理、會計核算辦法,指導監督有關部門管理住房資金。
(十三)管理全市會計工作,監督執行會計規章制度、(企業會計準則),監督執行政府總預算、行政和事業單位及分行業的會計制度;指導和監督註冊會計師和會計師事務所的業務;指導和管理社會審計。
(十四)監督財稅方針政策、法律法規、行政規章的執行情況;檢查反映財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問題;提出加強財政管理的政策建議;負責對經中介機構審計的國有企業年度會計報表的核查工作;負責會計信息質量檢查。
(十五)制定全市財政科學研究和教育規劃,組織財政人才培訓,負責財政信息和財政宣傳工作。
(十六)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機構設定
辦公室
負責政務和有關事務的綜合協調工作;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工作;承擔綜合性文稿起草、政策研究、信息、新聞、安全、保密、信訪、政務公開等工作;負責重大政策、局內重要工作和領導交辦重要事項等的督辦工作;承擔機關和部分直屬單位的財務、政府採購、國有資產管理工作。
人事教育科
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人事和機構編制管理工作;負責職工考勤、工作紀律、計畫生育等工作;調查研究全市財政系統幹部隊伍建設狀況;制定並組織實施全市財政系統的教育培訓規劃,指導全市財政系統幹部教育工作。
綜合科(清理規範津貼補貼辦公室
承擔國土資源、住房公積金等方面的部門預算有關工作,研究提出相關財政政策,審核批覆所聯繫部門(單位)的年度決算;分析預測全市巨觀經濟形勢並提出巨觀調控政策建議;研究提出有關收入分配政策和改革方案;管理住房改革預算資金;會同有關方面擬訂土地、礦產等國有資源收入政策;擬訂政府非稅收入管理制度和政策;管理政府性基金,編制年度市級政府性基金預算草案,匯總年度全市政府性基金預算;監管彩票市場;承擔清理規範公務員津貼補貼的相關工作。
預算科
研究提出財政政策、財政體制、預算管理制度和中長期財政規劃的建議;負責全市收支預算編制的指導、監督和管理;編制年度市級預算草案和辦理預算追加事宜;承擔市直部門預算審核、批覆、調整工作;承擔市直部門支出標準體系建設及項目庫管理工作;負責業務科室分管單位以外的,經政府確認的專項支出的審核與管理;承擔市對縣(市、區)的轉移支付工作,匯總全市財政預算,負責編制全市年度財政決算草案並報市人大常委會審查;負責全市財政預算內行政、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的非貿易外匯管理。
國庫及支付科
組織全市財政收支預算執行及分析預測;擬訂全市總預算會計、行政單位會計及政府會計制度;組織制定全市國庫管理制度、國庫集中收付制度,指導和監督縣級國庫業務;制定和完善資金支付監督管理制度,管理財政和預算單位賬戶及總會計核算;負責審核匯總全市和市級年度財政總決算和部門決算;負責市級財政資金調度;承擔國庫現金管理的有關工作;歸口統一管理同級財政資金專戶,負責財政專戶資金的日常核算和對賬工作;負責管理市級財政國庫單一賬戶體系,為預算單位設立支出總賬及分類賬管理系統;審核預算單位支付申請,辦理和監督財政資金支付業務並進行相關的會計核算;處理和反映預算支出信息;配合推進財政國庫集中支付改革。
行政政法科
負責制定行政、政法、黨派、群團等部門(單位)行政性經費的財務管理制度;制訂聯繫部門(單位)和項目資金使用的財務管理辦法;研究提出行政性經費開支標準定額;研究提出聯繫部門(單位)年度預算和專項資金支出預算建議;審核和批覆所聯繫部門(單位)的年度決算;負責監督聯繫部門(單位)預算的執行;負責對所聯繫部門(單位)專項資金的使用情況進行跟蹤問效和監督管理;承擔全市統一著裝管理工作;負責市直行政事業單位車輛定點維修和定點飯店管理等。
教科文科
承擔教育、科技、文化廣電新聞出版、體育、人口計生等方面的部門預算有關工作,研究提出相關財政政策,審核批覆所聯繫部門(單位)的年度決算;擬訂事業單位通用的財務管理制度,擬訂新聞、出版和電影行業的財務制度;按規定管理科技專項資金;負責對所聯繫部門(單位)專項資金的使用情況進行跟蹤問效和監督管理;承擔市級國有文化企業資產與財務管理的有關工作。
經濟建設科
承擔發展和改革、城鄉規劃、住房和城鄉建設、交通運輸等方面的部門預算有關工作,研究提出相關財政政策,審核批覆所聯繫部門(單位)的年度決算;參與擬訂市本級建設投資的有關政策;擬訂基本建設財務管理制度;審批市級政府投資基本建設項目竣工財務決算;負責對所聯繫部門(單位)專項資金的使用情況進行跟蹤問效和監督管理。
農業科
承擔農業、林業、水利等方面的部門預算有關工作,研究提出相關財政政策,審核批覆所聯繫部門(單位)的年度決算;擬訂財政支農資金管理辦法和有關行業事業、企業財務管理制度;管理支農專項資金和財政扶貧資金;負責對所聯繫部門(單位)專項資金的使用情況進行跟蹤問效和監督管理。
社會保障科
承擔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民政、衛生老乾、殘聯等方面的部門預算有關工作,研究提出相關財政政策,審核批覆所聯繫部門(單位)的年度決算;會同有關方面擬訂和執行有關資金(基金)財務管理制度;監督管理市級財政社會保障、就業及醫療衛生支出;負責對所聯繫部門(單位)專項資金(基金)的使用情況進行跟蹤問效和監督管理;編制市級社會保障預決算草案;審核全省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
政府採購監督管理科
擬訂政府採購的有關政策、制度和中長期規劃;確定並調整市級集中採購目錄和公開招標採購範圍的限額標準;管理和監督全市政府採購活動;負責審核監督市級部門政府採購預算;受理市級政府採購活動中的投訴事項;負責全市政府採購代理機構日常監督管理工作。
稅政條法科
組織或參與地方財政、稅收規範性檔案的調研、起草工作;審核本局擬定的規範性檔案和其他部門擬定的規範性檔案中有關財稅條款;負責財政依法治理的有關事項,監督檢查財政、稅收法律、法規、規章及政策的實施;按照有關規定辦理財政行政複議、行政訴訟、國家賠償及行政處罰案件有關事宜,負責國家賠償費用的管理;負責調解裁定涉及市級單位的產權糾紛;承辦市政府交辦的稅收政策和財稅協調事項;負責全市“發票有獎”工作,參與辦理中央政策統一規定的稅收返、退工作;審核辦理地方稅款退庫;指導全市財政普法工作。
企業科
承擔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工業和信息化、環保、安全生產等方面的部門預算有關工作,負責對所分管的各項專項資金使用情況進行跟蹤問效和監督管理,審核批覆所聯繫部門(單位)的年度決算;研究提出支持全市企業改革和發展的財政政策;負責制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制度,編制市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審核和匯總編制全市國有資本經營預決算草案,收取市本級企業國有資本收益;研究提出市級財政支持有關行業的政策;組織實施企業財務制度及企業財務會計報告編制辦法;參與擬訂企業國有資產管理相關制度;承擔全市資產評估機構日常監督管理工作。
服務貿易科
負責糧食、物資、供銷等方面的部門預算有關工作,負責對所聯繫部門(單位)專項資金的使用情況進行跟蹤問效和監督管理,審核批覆所聯繫部門(單位)的年度決算;研究提出支持服務業發展和促進消費的財政政策;負責商業流通、外貿、糧食、物資、供銷企業的財務和資產管理;負責有關政策性補貼的發放和監督管理工作;負責糧食、食用油、化肥等戰略物資專項儲備補貼資金的管理工作。
地方金融科
承擔財政政策與貨幣政策協調配合的研究工作;擬訂地方金融類企業財務管理制度和地方政策性保險有關政策,管理地方政策性金融業務;代表政府履行出資人對地方金融類企業資產、財務的監管職責,擬訂地方金融類企業國有資產管理辦法,負責地方金融類企業國有資產的清產核資、資本金權屬界定和產權登記、資產評估、產權轉讓和劃轉管理;組織實施地方金融類企業國有資本績效考核評價,收取國有資本經營收益;負責對地方金融類企業國有資產保值增值和財務制度執行情況進行監督;統計、匯總和分析地方金融類企業國有資產狀況;制定地方擔保行業財政、財務和資產管理的有關政策、制度並組織實施。
市政府債務管理辦公室
負責市投融資決策委員會日常工作,制定政府投融資、債務管理政策;負責編制和下達政府投融資年度計畫,編制年度政府債務收支預決算;負責各融資單位債務規模的確定及全市融資規模的匯總報批工作;監督管理債務資金,按規定管理政府各類償債資金;建立償債制度,監督部門(單位)落實還款資金,按時償還到期債務本息;負責管理上級財政借款;負責擬定地方投融資平台財務管理制度,管理地方投融資業務;負責市級投融資平台產權轉讓和資產劃轉管理;組織實施市級投融資平台績效考核評價;負責對地方投融資平台財務制度執行情況進行監督;負責擬訂國際金融組織和外國政府貸款、贈款管理制度;負責國際金融組織和外國政府貸款、贈款的全過程管理,承擔項目申請、評審、對外談判、磋商、簽約、轉貸(贈)以及貸(贈)款資金管理與監督工作;承擔政府國外貸款資金的回收、償還和還貸準備金的管理工作;對項目執行機構實施項目的工作進行監督管理;研究分析國際財經問題,承辦涉外經濟合作與交流事務;負責地方債務風險防範制度的制定和實施;承擔商務、外事僑務等方面的部門預算有關工作,研究提出相關財政政策,審核批覆所聯繫部門(單位)的年度決算。
基層財政管理科
負責指導鄉鎮財政對各項惠農補貼和農村基礎設施、公益事業發展財政投入的監督管理;負責全市耕地占用稅、契稅徵收管理工作;宣傳落實有關政策並擬訂具體實施辦法;編制稅收收入計畫;辦理稅收減免等事宜。
會計科
組織實施國家會計法律、法規、規章、制度;管理全市會計從業資格;按規定承擔會計專業技術資格管理工作;負責會計人員的業務培訓和後續教育工作;負責會計師事務所、代理記賬機構的日常監督管理工作;組織實施會計信息化標準,指導全市會計電算化、信息化工作。
行政事業資產管理科
(市政府清產核資辦公室)負責制定全市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制度,並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負責市本級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配置、處置、調劑、出租、出借、對外投資的審批和監督管理;制定資產配置標準和相關費用標準,審核編制資產購置預算和審批購置事項;負責市本級行政事業單位產權登記、產權界定、產權糾紛調處、資產清查等工作;指導全市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及城鎮集體資產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全市公務用車定編管理工作;負責市直行政事業單位公務用車的編制、計畫、配備、更新,並按規定處置等工作;研究建立財政支出績效評價制度和評價體系;負責擬定公共資源統計評價的具體辦法,建立公共資源統計報告制度和統計評價指標體系;負責公共資源的統計分析,建立公共資源資料庫;貫徹清產核資制度、辦法,負責全市清產核資工作;承辦全市事業單位改制有關事項。
市農村綜合改革工作辦公室
負責貫徹執行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有關農村綜合改革的方針、政策,起草農村綜合改革規劃、方案和重大政策措施;研究解決有關農村稅費改革遺留問題;研究提出完善鄉鎮財政職能以及建立健全鄉村政權組織運轉經費保障機制的意見;研究制定化解鄉村債務的措施,組織開展化解鄉村債務工作;負責國有農場稅費改革;負責村級公益事業建設有關工作;負責全市農村稅費改革轉移支付資金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配合有關部門深化農村義務教育管理制度改革,加強涉農收費管理,提出建立減輕農民負擔長效機制的政策建議等。
非稅收入管理辦公室
負責貫徹落實國家有關行政事業性收費、國有資產經營收益、專項收入、罰沒收入、彩票公益金、捐贈等政府非稅收入和政府性基金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制定市直非稅收入征管制度、規定;負責市本級非稅收入征繳、稽查和數據信息匯總、分析;負責受理政府非稅收入減、免、緩、返項目的審查;負責財政票據的印製、發放、使用、審驗、核銷、保管等工作;負責制定有關票證管理制度、辦法;負責部分自收自支單位部門預決算和財務監管;指導全市非稅收入徵收管理工作。
財政監督檢查辦公室
貫徹執行財政監督檢查的政策和制度,負責統一組織全市財稅法規、政策和資金、賬戶等財政財務管理制度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依法糾正和查處違反財政、財務、會計法律、法規、制度的行為;監督本級財政資金的使用效益;反映財政收支管理和重要財政政策執行中的重大問題,提出加強財政管理的政策建議;監督本級預算收入徵收部門徵收、退付預算收入情況及本級國庫辦理預算收入的收、納、劃分、留解、退付和預算支出的撥付情況;負責全市會計信息質量和註冊會計師行業執業質量的行政監督檢查和行政處罰工作。
市農業綜合開發辦公室
負責貫徹落實國家農業綜合開發的方針、政策,統一管理全市農業綜合開發工作;擬訂農業綜合開發的政策及項目、資金、財務管理制度;編制農業綜合開發規劃;負責中低產田改造規劃和年度實施計畫編制工作;管理土地治理和產業化項目、資金、財務管理制度;編制農業綜合開發規劃;負責中低產田改造規劃和年度實施計畫編制工作;管理土地治理和產業化項目;統籌安排市級財政農業綜合開發資金及用於農業綜合開發項目的外資;組織實施農業綜合開發項目並檢查項目實施情況等。
離退休幹部工作科。負責機關離退休幹部工作,指導直屬單位的離退休幹部工作。
領導信息
黨組書記、局長:姜海軍
男,漢族,河南省內黃縣人,1964年4月出生,大學本科文化程度,學士學位,會計師職稱,高級註冊策劃師,1980年11月參加工作,1985年8月加入中國共產黨。2005年4月至今,任安陽市財政局局長、黨組書記。
主持財政局全面工作,分管人事教育科。
黨組副書記:馬庭祥
男,漢族,河南省湯陰縣人,1954年4月出生,大學文化程度,講師職稱,1974年5月參加工作,1983年7月加入中國共產黨。2005年8月至今,任安陽市財政局黨組副書記、黨組成員。
分管綜合科(清理規範津貼補貼辦公室)、機關黨委、離退休幹部工作科,協助姜海軍同志處理有關人事管理事務。在姜海軍局長外出期間,受委託負責局日常工作。
副局長:王少君
男,漢族,河南省清豐縣人,1957年7月出生,黨校大學本科文化程度,1981年3月參加工作,1987年1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99年6月至今,任安陽市財政局副局長、黨組成員。
分管農業科、基層財政管理科、服務貿易科。
副局長:張晉湘
男,漢族,湖南省醴陵縣,1960年5月出生,大學專科文化程度,會計師職稱,1978年10月參加工作,1988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2002年2月至今,任安陽市財政局副局長,黨組成員。
分管教科文科、經濟建設科、市財政局投資評審中心。
紀檢書記:徐振溫
男,漢族,河南省獲嘉縣人,1957年6月出生,大學專科文化程度,1975年8月參加工作,1979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2005年6月至今,任安陽市財政局紀檢組長,黨組成員。分管紀檢組(監察室)、辦公室、審辦科、市機關事務服務中心。
副局長:王新明
男,漢族,河南省獲嘉縣人,1964年10月出生,黨校大學本科文化程度,1983年8月參加工作,1998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會計師職稱。2005年8月至今,任安陽市財政局副局長。分管會計科、地方金融科、市農村綜合改革工作辦公室、市財政稅收徵收辦公室、市農業綜合開發公司、市文化產業投資有限公司。
副局長:閆長青
男,漢族,河南省安陽市人,1963年11月出生,黨校大學本科文化程度,1985年8月參加工作,1996年1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會計師職稱。2005年8月至今,任安陽市財政局副局長。分管政府採購監督管理科、企業科、中華會計函授學校安陽分校(財政幹部教育中心)、市企業改制辦公室。
副局長:張孟社
男,漢族,山東省莘縣人,1956年8月出生,黨校大學專科文化程度,1974年3月參加工作,1985年4月加入中國共產黨。2002年2月至今,任安陽市財政局副局長。主持會計核算中心全面工作,分管市政府債務管理辦公室、市註冊會計師協會。
副局長:田文紅
男,漢族,河南省中牟縣人,1966年9月出生,黨校大學本科文化程度,1985年8月參加工作,1992年3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會計師職稱。2005年8月至今,任安陽市財政局副局長。
分管國庫及支付科、稅政條法科。
調研員:陳東富
男,漢族,河南省內黃縣人,1951年2月出生,黨校大學本科文化程度,會計師職稱,1971年7月參加工作,1986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2004年10月至今,任安陽市財政局調研員;2005年7月至今,任安陽市財政局調研員、黨組成員。分管社會保障科、市財政科研所(財政政策研究室)。
調研員:王克新
男,漢族,河南省安陽縣人,1956年10月出生,黨校大學本科文化程度,會計師職稱,1974年7月參加工作,1984年1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98年3月至2005年7月,任安陽市預算外資金管理局局長;1998年12月至今,任安陽市財政局黨組成員;2005年8月至今,任安陽市財政局調研員。分管行政政法科、市財政信息中心。
副調研員:申躍進
男,漢族,山西省潞城人,1957年10月出生,黨校大學本科文化程度,1975年9月參加工作,1981年5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會計師職稱。2005年10月至今,任安陽市財政局助理調研員。分管預算科、行政事業資產管理科(市政府清產核資辦公室)、安陽市政府採購服務中心、市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中心、市事業單位改制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