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構特點
存量貸款結構主要表現有以下特點:1、傳統行業多,新興行業少。貸款相當大一部分沉澱在傳統行業、夕陽產業和市場嚴重供於求的長線產品企業,而高新技術產業、基礎產業、政府壟斷經營行業少。截至2001年末,供銷社貸款、鄉鎮企業貸款、房地產貸款、貿易貸款合計45.2l億元,占常規貸款的比重為29.22%。
2、一般貸款品種占比多,創新貸款占比少。2001年末,全行貼現、小額質押、個人住房及消費貸款等低風險貸款餘額為6.32億元,占常規貸款的比重為3.84% 。
3、信用等級低的客戶多,信用等級高的客戶少。到2001年底,AAA客戶戶數為169戶,占比為4.48% ,貸款餘額為76億元,占比為52.72% ;AA級客戶戶數為53523戶,占比為3.60%,貸款餘額為5.35億元,占比為3.71% ;而A級及A級以下的客戶戶數為3468戶,占比91.92%,貸款餘額為62.8億元,占比為43.57%。
4、實際用於鋪底的多,用於周轉流動的少。大量的流動資金貸款成為企業的鋪底資金,有的流動資金貸款長達8年,經歷過多次展期和借新還舊。
存在問題
(一)管理重心錯位。一是基層信貸員經營觀多,風險觀少。重收息,輕收本,對貸款管理更多地注重於能否收息,較少關注能否到期還貸。二是靜態、割裂式管理多,動態風險管理少。信貸員往往注重調查、發放和收回“三點式”管理,缺乏對貸款動態監管、預警措施。三是現有的考核指標使貸款管理注重短期和局部效益的多,追求長期和整體利益的少。每年壓貸銷戶的要求沒有在經營目標責任制和相關指標任務分解中予以考慮,使基層經營者往往更多考慮到自己的任期利益,認為壓貸銷戶,會使存款減少,利息收入減少,因此,對於處於衰退期,但目前經營尚正常,能按時收息,有一定的存款的企業,基層不願退出。(二)責任界定模糊。強調貸款發放責任的多,注重貸後管理的責任少。新的信貸規則對調查、審查、審批、經營四個環節的主責任人責任界定和追究都有明確規定,但對具體從事貸後管理的經營環節的經辦責任沒有明確界定。另外對舊貸管理責任認定也不明確。在貸款管理中新官不理舊賬,後任不負前責的現象比較普遍,一些支行行長和信貸人員都願意從自己開始發放和管理好每一筆新增貸款,對管好舊貸既缺乏強烈的責任心,也缺乏管好的信心。少數信貸人員對舊貸放任自流,不願意辦理借新還舊,不願意將主要精力放在提升資產保全度上,放棄了監管。
(三)激勵機制缺失。信貸員只有責任無獎勵,只有義務無權力,不良貸款清收盤活有獎勵,但對在正常形態中反映處於事實不良的貸款,通過完善手續借新還舊或由中間狀態進行轉化提升,不僅得不到獎勵,還要承擔不讓其繼續惡化的責任。信貸管理也需要成本,這樣的觀念還沒有樹立起來,存款、清收、貼現等都有專項費用,並可兌現到個人,但貸款管理卻沒有費用。
(四)工作措施不到位。一是管理信息不對稱。客戶的經營管理信息是不斷在變化的,而管戶客戶經理對客戶信息的掌握卻是靜態的,有的客戶經理只在收息、到期、展期、評級時到企業財務部門去收集報表。二是與客戶接觸不對等。經營行對客戶風險分析和把握在很大程度上過多地依賴於管戶客戶經理,但由於受激勵、動力、內部辦事效率和自身感受所限制,客戶經理底氣不足,每次下企業,只能到財務部門看一看,與企業副總、總經理接觸很難,難以掌握企業重大經營決策的變化。三是人員偏少,管理素質不高。信貸人員工作量大,配備人員少,大量的時間用於轉期材料準備、收息、立項等日常事務性工作,對巨觀經濟形勢和產業趨勢的分析不透,對企業動態了解不深,並且存在著信貸管理的知識和信貸管理經驗不足的問題。四是信貸管理合力還未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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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伊始,眾多市民湧向銀行詢問存量貸款利率調整方案。銀行在調整方案上仍是半遮半掩,而眾多客戶也因為信息不透明跑了不少冤枉路。截至2009年1月7日,除建設銀行高調宣布調整方案並簡化了申請程式外,工商銀行、農業銀行等幾家大型銀行在調整方案上仍沒有公開訊息。記者致電工商銀行客戶服務中心,得到的答覆是原有存量貸款中享有0.85倍利率優惠,且信用良好的客戶就有可能享受7折優惠。不過相關政策工行總行還在制定過程中,客戶可在1月12日之後向貸款支行申請確認。
農業銀行工作人員向記者透露,農行將嚴格執行央行相關政策,在2008年10月28日相關政策的基礎上,貸款額度30萬元以上的客戶可能由農行自動批量調整,30萬元以下客戶則需要向貸款支行提交申請,經審核通過後由手工調整到位。該工作人員建議,客戶可以向貸款支行先行查詢是否在自動調整之列。
交行工作人員表示,總行層面僅有原則性規定,原有存量客戶貸款10萬元以上,享受85折利率優惠且還款記錄良好,就可能享受基準利率下浮30%的調整,目前各分行執行細則正在制定過程中,分行細則之間可能會有差異。招行則透露,總行目前沒有出台調整方案,由基層支行自行掌握。據業內人士透露,目前招行部分支行存在“有條件調整”,如客戶轉成7折利率,3年內不得提前還貸,否則需交納還款金額3%的違約金。
銀行半遮半掩,市民則為此多跑了許多冤枉路。諮詢的市民與電話與日俱增,因得不到明確答覆,市民抱怨頗多。高調的建設銀行則遇到了不一樣的問題。某支行葉先生透露,由於銀行方面信息公開不夠,許多不在調整範圍內的客戶也跑來申請。這一政策是配合央行10月份關於調整首次購買普通自住用房利率優惠政策而來,調整目標是2008年10月27日前,購買首套普通自住用房,且利率為85折優惠的存量客戶,非85折利率客戶不在範圍之內。同時葉先生提醒,利率調整必須由市民在2月20日前自己提出申請。中國銀行工作人員透露,各支行會在1月20日前主動聯繫符合條件的相關客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