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出生人口性別比是指活產男嬰數與活產女嬰數的比值,通常用女嬰數量為100時所對應的男嬰數來表示。正常情況下,出生性別比是由生物學規律決定的,保持在102—107之間。
概述
出生人口性別比,通常是為了便於觀察與比較所定義的每出生百名女嬰相對的出生男嬰數。出生性別比對某一人口一定時期內出生的嬰兒總數而言,可有人口出生性別比;出生性別比對分孩次而言,可有分孩次出生性別比。所謂某人口出生性別比,是指該人口某一時期(通常為一年)內出生的男嬰總數與女嬰總數的比值,用每百名出生女嬰數相對應的出生男嬰數表示。例如,某人口1975年的出生性別比為105,則表明在1975年出生總人口中,每出生100名女嬰相對應的男嬰出生數為105。
歷史背景
早在1993年4月19日,當人民日報首次報導了中國第三次人口普查1981年全國29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全年出生嬰兒性別比為108.47之後,出生性別比的問題就引起了中國政府的高度重視。1986年在國家計畫生育委員會的提議與倡導下,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畫生育委員會經過充分的調查與研究的基礎上,與人口研究單位聯合召開了全國出生性別比專題研討會,廣泛、深入地分析與探討了全國及各地區出生性別比偏高成因及其相關問題,當時在國內這是前所未有,在國際上也實屬罕見。迄今為止有關出生性別比問題的研究成果,大多數都未突破1986年全國出生性別比專題研討會對1981年出生性別比升高進行歸因分析的思維定勢。
理論比值
20世紀50年代中期(1955年10月),聯合國在其出版的《用於總體估計的基本數據質量鑑定方法》(手冊Ⅱ)(Methods of Appraisal of Quality of Basic Data for PopulationEstimates ,Manual Ⅱ)認為:出生性別比偏向於男性。一般來說,每出生100名女嬰,其男嬰出生數置於102~107之間。此分析明確認定了出生性別比的通常值域為102~107之間。從此出生性別比值下限不低於102、上限不超過107的值域一直被國際社會公認為通常理論值,其他值域則被視為異常。
1967年美國優生協會給出的80個國家及地區出生性別比中,有50個置於104.0~107.0,低於104.0,而置於90.2~103.9的有23個,高於107.0 而置於107.2~117.0的有7個。由於出生性別比值域在102~107之間,涵蓋了全球多數人口的出生性別比囊括了絕大多數國家和地區,因而便成為對調查與登記數據進行質量評估的重要參考以及出生性別比是否"正常"的判別標準。然而,如果出生性別比低於102或高於107,是否就可以斷定其統計質量低或出生性別比異常呢?僅憑此就武斷地認定其統計質量低,並不可取;僅憑此而不管其高出107多少或低於102多少就武斷地認定其出生性別比異常,也不可取。因為影響出生性別比高於107或低於102的因素中,有些至今仍未被人們所認識。無論是從定性看還是從定量看,也無論是從定性與定量結合看,不少矛盾現象的矛盾解釋所導致的矛盾性結論,在客觀上已說明了這一點。
出生機率
無論是從一定時空條件上的出生嬰兒總數看,還是從其分孩次出生看,男嬰與女嬰的出生機率雖有差異,但各自的出生機率上基本相對穩定或略有微小波動的,其出生性別比通常波動在102~107之間。1984年瑞典人口學者斯滕。詹森(StenJohanson)認為如果只有那些生過第一孩是女孩的家庭才去再生育第二孩的話,這種決定所生子女數量的做法是否會影響出生性別比?統計上的回答是:不會。這是因為第一孩的性別不會影響第二孩的出生性別。此話斷定了第二孩及其以上分孩次、分性別次序的母親再育,完全與再育前母親生過的孩次、性別次序史無關,其實質是堅持男嬰或女嬰的出生機率都是一個相對穩定的不變值,既不認為分孩次出生性別比隨孩次升高而升高為正常,也不認為分孩次出生性別比隨孩次升高而降低為正常。分孩次出生性別比升高的一個不可忽視的因素是與分孩次、分性別次序的母親再育或控制再育所占比重不同密切相關,男嬰與女嬰的出生機率分別與曾生子女先後出生性別次序不同的母親再育所占比重相關。
比例失衡
三種水平的出生性別比失衡:其一是人口總體出生性別比水平;其二是分孩次出生性別比水平;其三是家庭規模出生性別比水平。對於前兩種提法,無疑是正確的,而對於後一種提法,則值得商榷。因為他們所指的家庭規模是家庭的現存活子女數,而現存活子女年齡差異大,其出生的時間明顯不同,不屬於同期的時間範疇,因而不能直接用來表征出生性別比的要領。具體來說,若是在生有一個孩子的家庭中,多數生有一個女孩的家庭因生了第二個孩子而變成了生有兩個孩子的家庭,必然會導致生有一個男孩的家庭所占一個孩子家庭的比重過大,其性別比無可置疑地要極端偏高。可見,以不同家庭孩子數劃分的家庭規模性別比的高低,絕不能用來表征出生性別比的水平。
出生性別比指標具有大數定律性質的這一顯著特徵,明確地說明了不同的出生嬰兒觀察量所得出的出生性別比,在一定置信度上必有其相應的置信區間觀察出生性別比如同觀察簡單隨機抽樣結果一樣,要保證計算出的出生性別比在95%置信度上的置信區間範圍很小,就必須保證有足夠的相應觀察樣本規模,否則誤差相當可觀。檢測一個人口某年的出生性別比為110.0的95%的置信度上,該值的上下限誤差不超過0.4,若要保證在95%的置信度上,該出生性別比準確度要置於109.60~110.4之間,那么此需的出生樣本觀察量高達成300萬人;若要保證在95%的置信度上,該值上下限誤差不超過1.8即保證該出生性別比準確度要置於108.6~111.4之間所需觀察的出生樣本量也要高達10萬人。
系統分析
重新認識中國近期出生性別比異常升高主要是統計不實問題,對於中國80年代以來出生性別比升高的歸因分析,國內外學術界雖在成因的主次排序上不同,在成因的確認上不同、在出生性別比升高是否反映客觀事實上也不同,但有一點是共同的,即出生性別比大大高出107是一種反常現象。造成這種反常現象的原因可大致歸結為:若干數量的已出生女嬰被瞞報;若干數量的女性胎兒在性別鑑定後被人工流產;若干數量的女嬰被溺害。在這三個原因中,起主要作用的是女嬰的漏報,這一原因占出生嬰兒性別比異常的70%。
一般把中國近期出生性別比升高的主要原因歸咎於統計不實,實際上中國近期出生性別比並非像統計結果所表征的那樣,或者說客觀上中國近期出生性別比並非像統計結果所示的那么高。統計不實是第一位原因,在扣除所謂"在高出正常值的統計數字中,大約有1/2~3/4是瞞報、漏報女嬰引起的"這部分統計不實引起。1993年,曾毅等人口學者利用1991年人口普查數據和1988年2%。生育節育調查數據,對我國80年代以來出生性別比不斷上升的原因進行了深人的研究,認為造成我國80年代以來出生性別比上升的最主要原因的是女嬰的漏報,這一原因占出生嬰兒性別比異常的70%(人VI與 發展論壇,2003)。
生育下降
1993年中國人口信息研究中心《出生性別比》研究課題組認為,中國的出生性別比隨著生育率的迅速下降而日趨嚴重。出生性別比存在著明顯的地區差異,其歸因與生育率下降速度關係密切。同年北京大學人口研究所學者塗平認為,出生性別比失常是我國和其他一些(男)性別偏好強烈的國家和地區在生育率迅速下降過程中出現的帶有一定普遍性的問題。
近年來在一些亞洲人口中出現的出生性別比失調現象,可以被看作是以下4個因素互相作用的結果:重男輕女的文化環境;社會經濟的發展水平;生育率下降的速度;人口工作的重點。近期中國人口出生性別比失調與人口工作重點相關,即與人口政策和人口幾乎全部集中於婦女生育子女數為代表的生育率下降有關。西方已開發國家的人口統計資料表明,西方已開發國家從生育率開始下降到降至更替生育水平或其以下,普遍經歷了100多年的自發下降過程。人口出生性別比雖然也有一定幅度的波動,但卻從未超出102~107的值域範圍,表現出高度和穩定性。婦女生育水平的高低及生育水平下降的過程,對出生性別比似乎沒有任何影響。
治理措施
近年來有關部門積極行動,做了大量工作,但其勢頭尚未得到根本控制。誠然要根本解決這一問題並非朝夕之功,必須運用政治、經濟、教育、法律等手段多管齊下、標本兼治,並做好長期打算。然而,鑒於目前存在的嚴峻形勢,必須科學指導,採取果斷措施,儘快扭轉出生性別比持續升高的被動局面,維護人口安全。
法律保障
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有關條款,並在國務院統一領導下,建立有效的協調和問責制。全國人大法工委和國務院法制辦應研究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增加處理“兩非”涉案人員的相關條款,報全國人大通過實施,確保女嬰的生存權和發展權。應建立一個國務院協調會議制度,加強出生人口性別比綜合治理高層協調工作。要明確成員單位職責,定期召開會議,通報情況、協調部署,把綜合治理工作不斷引向深入。在查處“非醫學需要鑑定胎兒性別、非醫學需要終止妊娠手術”(簡稱“兩非”)工作中要建立問責制。衛生和人口計生部門在查處“兩非”案件中要發揮各自執法主體作用,嚴肅處理違法違紀人員;紀檢、監察部門要對參與“兩非”活動的在職人員予以嚴肅處理;公檢法部門要加大力度打擊溺棄女嬰等違法犯罪行為,確保女嬰生命安全。
政策調整
取消現行生育政策規定的一二孩生育間隔。影響出生人口性別比升高有一個重要原因,就是一些人利用現行生育政策有關一二孩間隔四年的規定,“合理”地進行生育性別選擇。如一些符合二孩生育條件的人在生了一個女孩後,搶先再懷孕,然後進行胎兒性別鑑定,若是男孩則設法保留,若是女孩則以間隔不夠為由申請終止妊娠。計畫生育部門無法甄別其真實目的,只能按“計畫外”處理,批准引產手術,由此導致出生人口性別比升高。根據有關專家測算,如果取消一二孩間隔規定,在今後50年內,對全國人口總量增加的影響最大不會超過830萬。由此可見,每年的影響微乎其微,可忽略不計。
傳統觀念
建議在農村設立“生養女孩獎”。由於“重男輕女”“傳宗接代”等傳統觀念在中國人心中根深蒂固,再加上目前我國農業勞動對體力的實際需求,使得農民生育意識對於男性的偏好明顯勝於城市市民。借鑑印度等國的經驗,有必要在我國農村設立“生養女孩獎”,對農村實行計畫生育的夫婦生養女孩給予獎勵。以中央財政為主,各級政府增加投入,使生養女孩的夫婦得到獎勵(此項獎勵要與其他計畫生育獎項相疊加)。從我國目前的財政情況和預測得獎人群來看,設立此項獎勵不僅非常必要,也完全可以承受。另外,各地可依照當地實際情況,採取多種措施,扶助和獎勵計畫生育女孩戶。
督查指導
建議對全國出生性別比影響大的省份做好督查指導工作。目前,出生性別比水平較高且人口數量較大、對全國總體出生性別比升高影響顯著的省份有11個,包括:安徽、河南、江西、湖南、江蘇、廣東、河北、湖北、貴州、廣西和陝西。2005年全國出生人口性別比比正常值高出了13個百分點,其中有10個百分點是由以上11個省的作用導致的。這些省份的出生人口性別比能否降低對全國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建議以國務院名義組織督查組,赴11個省區督查指導工作。
相關數據
2016年年末中國大陸總人口(包括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和中國人民解放軍現役軍人,不包括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和台灣省以及海外華僑人數)138271萬人,比上年末增加809萬人。全年出生人口1786萬人,比上年多增131萬人,人口出生率為12.95‰;死亡人口977萬人,人口死亡率為7.09‰;人口自然增長率為5.86‰,比上年提高0.9個千分點。
2013年,國家人口計生委將嚴格兌現目標責任制獎,進一步加大出生人口性別比綜合治理力度。據國家人口計生委負責人介紹,國家人口計生委在日前印發的《2013年人口計生工作要點》中明確要求,2013年將嚴格兌現目標責任制獎,出生人口性別比偏高省份要在2012年的基礎上,將高於107(以女性為100,男性對女性的比例)的部分降低10%。
同時,為配合出生人口性別比綜合治理工作,國家人口計生委2013年將繼續推動《人口與計畫生育法》和《社會撫養費徵收管理辦法》的修訂完善,推進出生人口性別比綜合治理專項立法。據國家統計局公布數據顯示,2012年中國總人口為13.54億人,比上年末增加669萬人。
2016年我國出生人口性別比為112.88。這是我國出生人口性別比自2009年以來實現了連續第八次下降。
整治兩非
2011年8月16日,國家人口計生委、公安部等6部門在京啟動集中整治“兩非”(非醫學需要的胎兒性別鑑定和選擇性別的人工終止妊娠行為)專項行動。從2011年8月到2012年3月,在為期8個月的集中整治期間,6部門將通過聯合查處一批案件,依法處理涉案單位及有關責任人,完善B超使用、終止妊娠藥物銷售等相關管理制度。
“危害不亞於上世紀中葉的人口膨脹”
“男女比例協調本是自然進化的規律,然而在我國,出生人口性別比失衡已成為一個社會頑疾。”南開大學經濟學院人口與發展研究所教授原新說,“目前,除西藏之外,其他省份的出生人口性別比均偏高。”
出生人口性別比也叫嬰兒性別比,正常情況下,每出生100個女孩,相應出生103—107個男孩。
由於男孩的死亡率高於女孩,到了婚育年齡,男女數量趨於均等。因此,聯合國設定的正常值為103—107。
“從上世紀80年代開始,我國出生人口性別比持續偏高。”原新說,108.47、111、119、118.06,將1982年以來,全國人口“三普”、“四普”、“五普”、“六普”的出生人口性別比數據連成一條曲線,“V”型反轉初露曙光。這意味著近年來綜合治理工作取得成效,但當下水平仍高出警戒線幾個百分點。
“其直接影響是‘婚姻梯度擠壓’現象凸顯。”翟振武說,同齡適婚女性短缺,男性就會從低年齡女性中擇偶,“老夫少妻”增多;擠壓到一定程度,就要向別的地區發展,“城裡哥找鄉下妹”。
“婚姻擠壓之痛不僅在於產生多少‘光棍’,更在於其後果主要由貧困人口承擔。”翟振武憂慮地指出,由於農村出生性別比失衡比城市嚴重,今後“剩男”將更加沉積於邊遠貧困地區。貧窮又無子嗣的男性劇增,可能會增加買賣婚姻、拐賣婦女、賣淫嫖娼等違法犯罪行為,危及婚姻家庭和社會的穩定。
國家人口計生委宣教司司長張建強調,我國出生人口性別比長期失衡與人口老齡化交織,將加劇人口結構的不合理性,未來的社會階層結構、消費結構、組織結構等都將更為男性所主導,其深遠危害,不亞於上世紀中葉的人口膨脹。
集中整治“兩非”專項行動領導小組組長、國家人口計生委主任李斌表示,依法打擊“兩非”行為,是綜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別比失衡的最有效方法之一。我國出生人口性別比持續偏高近30年,給人口安全、社會穩定帶來巨大隱患。
“女孩失蹤”背後的“兩非”黑市,B超成為直接“殺手”
余燕麗是安徽省潛山縣余井鎮進士村人。
懷孕6個月時,經丈夫托人聯繫,余燕麗來到縣裡一家醫院做B超鑑定胎兒性別。得知是個女孩後,他們找到一家個體診所,進行了終止妊娠手術。回家後,兩人對周圍人謊稱“不小心,自然流產”。
在性別比失衡問題突出的農村,“女孩失蹤”的背後,隱藏著一個龐大的非法胎兒性別鑑定市場。
據介紹,在江西、湖北、安徽交界地區,從事非法鑑定性別的活動由隱藏變為半公開,由“坐等上門”變為“上門服務”,鑑定時的懷孕時間由16周以上縮短為12周左右,由本地小範圍變為有組織的跨區域大範圍作業,從非法鑑定胎兒性別到人工終止妊娠,提供“一條龍”服務。
“科學技術是一把雙刃劍。”翟振武說,男女比例嚴重失衡的直接原因,是少子化和B超普及帶來的“兩非”行為。
據介紹,上世紀80年代中期開始,韓國、日本、中國等具有男孩偏好的亞洲國家或地區在生育率下降過程中,普遍出現出生性別比偏高問題,因為那時B超設備開始普及,許多人懷孕4個月後,經B超鑑定胎兒性別,男胎保留,女胎引產。
傳統觀點認為,農村的男孩偏好是為了解決勞動力、增加收入和養老問題。
但是,一項欠發達地區人口問題的調查報告顯示,近些年來,在經濟貢獻方面,生男不比生女強。而在我國沿海等富裕起來的地區,發達的經濟條件和日益完善的社會保障體系並未有效遏制出生人口性別比攀升的勢頭。
“根子在於重男輕女的傳統觀念。”中國人民大學社會與人口學院教授楊菊華認為,在許多人眼裡,生男生女,是繼嗣問題,也是“面子”問題。一些家族、宗族觀念嚴重的地區,生男孩意味著家族香火不斷,有了兒子的婦女可以免遭家人“不爭氣”的指責。
“生育觀上的男孩偏好,還是女性弱勢地位問題。”楊菊華分析,目前,我國婦女除了教育程度增長的幅度基本趕上男性外,其它指標都明顯落後於男性。
“治標”重在打擊技術越軌,“治本”在於提升女性社會地位
“遏制出生人口性別比失衡趨勢,短期內必須依靠國家的強力干預。”翟振武認為,“治標”的最有效方法之一,就是打擊技術越軌。
日前,安徽省長豐縣崗集鎮計生、衛生等部門根據民眾舉報,統一行動,在一居民出租屋門口,抓獲剛剛為他人做完性別鑑定準備離開的個體游醫李某和助手張某,當場查獲作案工具和交通工具。
據查,他們攜帶一部只有手掌大小的攜帶型B超機,開一輛小型轎車,白天沿街“攬客”,晚上在出租屋檢查,百姓聞訊而去。
“‘兩非’現象隱蔽性強,當事雙方‘周瑜打黃蓋,一個願打一個願挨’。案件排查難、取證難、查處難。”國家人口計生委政法司司長趙延配說,“此次集中整治‘兩非’專項行動將加強部門合力,完善胎兒性別鑑定和終止妊娠登記、孕產期全程服務管理制度,依法嚴肅處理涉案單位和人員。”
據介紹,《人口與計畫生育法》、《母嬰保健法》等相關法律雖然嚴禁“兩非”行為,但力度有待加大。比如,對於沒有行醫資格的人從事“兩非”,依據法律可按非法行醫罪追究刑事責任;對於醫務人員涉足“兩非”,卻只規定了行政處罰,其中的罰款額度僅有1萬—3萬元,沒明確刑事責任。
翟振武認為,在重拳出擊“兩非”行為方面,一些國際經驗值得借鑑。韓國也曾經歷出生人口性別比偏高階段,韓國為此立法規定,對於利用B超鑑定胎兒性別和選擇性別引產的醫務人員,一是罰款3000萬韓元(相當於20萬元人民幣);二是吊銷醫師執照,終身不得行醫;三是追究刑事責任,情節嚴重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
性別比長期嚴重失衡是社會背負的“高利貸”,在災難爆發前排除危情,是百年大計。國家人口計生委性別比治理辦公室主任羅邁說,治理出生人口性別比失衡問題,除了“治標”,更要“治本”,採取利益導向等綜合治理措施。
楊菊華指出,出生性別比偏高問題,實質上是女性發展權益問題。推進兩性的公正、平衡發展,提升女性的社會地位,才是“治本”之策。
女嬰漏報
國家計生委在《關於防止出生嬰兒性別比升高的意見》(1994)中指出:“一些專家和有關部門認為,80年代以來出生嬰兒性別比的統計數字偏高的主要原因是瞞報、漏報出生女嬰,在高出正常值的統計數字中大約有二分之一至四分之三是瞞報、漏報女嬰引起的”。
因此有的學者認為,1989年全國城鎮出生性別比,實際上最高也不會超過107.7,同期的全國農村最高也不會超過110.2。根據這一推論,女嬰的漏報、瞞報,至少使普查獲得的1989年城鎮與農村的出生性別比分別提高了3.6和4.2,進而得出:城鎮的出生性別比上升是種“假性上升”,而農村的出生性別比是“真性”與“假性”影響大致持平。
2010年,我國20歲至29歲的男性人口總數為1.1484億人,同年齡段女性為1.1358億人,兩者只差126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