娃娃房主

娃娃房主

近年來,隨著人們生活水平的提高,購置一套或幾套房產,似乎已屢見不鮮了。眼下,不少家長選擇了以自己孩子名義購買房產。因而,一些剛剛上國小或讀國中的孩子、甚至還在襁褓中的嬰兒竟堂堂正正地做起了“娃娃房主”。

概述

時下,很多父母在購房時基於規避稅收、逃避債務、減少交易成本、為子女上學提供便利等方面的考慮,把房產登記未成年子女的名下。我國現有法律規定並沒有禁止未成年人作為房屋產權人,也未規定未成年人不能購買商品房。於是,在火爆的房地產交易市場中出現了這樣一種現象:襁褓之中的嬰兒,就已經有了自己的房產;坐擁數百萬房產的業主竟是一個未成年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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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現“娃娃房主”的理由

按照中國人的傳統觀念,房子作為一份家產留給孩子是天經地義的。可是孩子畢竟還沒有成年,是什麼原因導致許多父母選擇讓娃娃當房主呢?
調查發現,“娃娃當房主”究其原由大致有以下幾種:擔心遺產稅將來會增收,以規避稅收為目的,直接使用子女的名義購買;為逃避債務,轉移財產,直接將房產登記在子女的名下;不願露富、隱匿財產,把房產登記在子女名下;夫妻感情出現危機,從保護子女權益出發,把房產登記在子女名下;為子女提供更多生活保障中華民族五千年的歷史形成了自己獨特的傳統文化,孩子是每個家庭的中心,讓子女擁有其名下的獨立房產也是父母的心愿;為子女上學、就業等提供便利,購房後可能將戶籍遷至該住所等等。

“娃娃房主”並非無弊

業內人士指出,促使許多父母以未成年人名義購房辦理產權證的原因很多。這也恰恰說明了人們房產權屬觀念經濟行為前瞻意識的提高。但是“娃娃房主”並非只有利而無弊。在採訪中,一些熱心讀者也對此都談到一些看法:
市區中學老師龐燕認為,父母給未成年人購買房子,原本出於為子女著想,出發點是對的,可是未成年人是一個特殊的群體,生理心理都處於發展期,並不成熟。在這個時期,孩子更需要的是父母精神上的關愛與鼓勵,在物質上過多的資助,可能會助長孩子的依賴思想,甚至導致孩子成年後缺乏創業精神不思進取,容易成為“啃老族”。
律師事務所王律師提醒:首先以未成年人的名義簽訂的契約是無效的,根據未成年人保護法規定,處置以未成年孩子名義購買的房產,必須有利於未成年人的利益,出售房地產所得款項必須全部用於撫養未成年人。
此外,從為孩子購房辦證到孩子成年為止,這中間有相當長的一段時間。由於未來的不可預知性,在此期間,或許會有諸多的因素導致父母不得不處置未成年子女名下的房產。而以未成年人的名義購房,房產的處置權將交由未成年人,而父母則無法對該房產進行隨意處置。
根據《未成年人保護法》規定: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不履行監護職責,或者侵害被監護的未成年人合法權益的,應依法承擔責任。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權益,對其造成財產損失、損害的,應當依法賠償或者承擔其他民事責任
如果夫妻離異,房屋產權分割也比較困難。因為房產所有權以登記為準,房產證上的名字是誰的,房子就是誰的,父母無權分割孩子的房產。
另外,一些父母無需過於擔心遺產稅將來增收額度會過高,我國目前也沒有出台相關的房屋遺產繼承方面的稅費政策,除非子女繼承的遺產數額巨大。而債務人如果是為逃債以未成年子女名義購商品房無償轉讓財產的,經舉證核實後,仍然無法達到逃避債務的目的。
總而言之,娃娃是否適合成為業主目前尚有不少的爭議,但至少在政策上還是允許的。希望有此想法的父母們,為了維護您和孩子的利益,在以未成年人名義購房時須持謹慎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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