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最後的探險家:威福瑞.塞西格
你的麵包你的鹽我曾吃過,
你的美酒你的水我也飲過;
你的死亡我陪你度過,
而你的生活也一如我。
但有什麼事物我不曾分享,
舒適、勞苦、還是盼望--
或有任何悲歡我不曾知詳,
真情真愛遠在他鄉?
--吉卜林
I have eaten your bread and salt,
I have drunk your water and wine,
The Deaths ye died I have watched beside,
And the lives ye led were mine.
Was there aught that I did not share
In vigil or toil or ease-
One joy or woe that I did not know,
Dear hearts across the seas?
--Kipling
威福瑞.派屈克.塞西格(Wilfred Patrick Thesiger,1910-2003 )出版他第一卷自傳時(1988),他已經七十八歲,他和他的讀者都沒有想到後來他還會有第二卷自傳 《我的肯亞時光》(My Kenya Days,1994)的出版,只是那時塞西格已因視力困難不得不與他人合作,而他年輕時寫作從不假手他人;今年(2000)他更是已高齡九十,不久前才從定居了三十年的肯亞僻壤遷回到倫敦,似乎有了落葉歸根的覺悟和打算。我去年(1999)曾一度計畫到倫敦訪問塞西格,也幸運獲得他的首肯,不料竟因我自己的時間而無法成行,我很擔心這個錯失將是我一生無可彌補的重大憾事。
塞西格把第一卷自傳定名為 《我所選擇的人生》(The Life of My Choice),他似乎把自己一生未婚流浪、獻身探險的獨特生涯,歸於自身的自由意志;可是卻也有許多論者認為他出身與際遇的獨異奇特,才是造就這位本世紀「最後的探險家」的主要原因。為什麼評論者會說塞西格的生涯不是自選而是天擇?這個傳奇也許值得說一說。
那是一九○九年的冬天,有一位年輕有為、前程似錦的英國軍官威福瑞.吉勃特.塞西格(Wilfred Gilbert Thesiger)帶著新婚不久的妻子,前往東部非洲的衣索比亞(Abyssinia)的首府亞的斯亞貝巴(Addis Ababa)履新;大英帝國此時仍如日中天,皇家軍官遠赴異鄉也不過是稀鬆平常的事,但卻苦了這位懷有數月身孕的大家閨秀新娘子,她必須騎著騾顛簸數百哩,越過平原山丘,在一個不曾想像也不能想像的原始又陌生的地方建立一個家園。半年後,她生下腹中的小孩,這也就是日後將名聞世界的探險家塞西格。
塞西格童年成長在一群僕役與部落土著之間,他沒有學校可上,只有從英國特別請來的家庭教師;他幼年就能騎馬、射擊,成天與動物及自然環境相處,頭上頂的是非洲特有的大塊紫藍天空,腳下踩的是自由自在的紅土與草原,他享有同輩英國小孩不能享有的人格發展空間。(真正的“森林國小”,不是嗎?)
六歲的時候,一場阿比西尼亞的內戰,小塞西格看到無與倫比的景觀,部落戰士們和他們的獸力身上臉上都塗滿顏色、或飾滿羽毛,帶著各形各色矛槍,唱著戰曲,呼嘯穿過他的家門。這是他一生難忘的景象,在他七十八歲寫的自傳里,他描述這件七十幾年前發生的事,彷佛昨日一般的鮮明。這是不是他體內銘印的某種不可抹去的呼喚?將在他未來的年歲里一而再再而三地呼喚著他嗎?
一九一九年,歐戰剛剛結束,塞西格回到英國家鄉,本來預備與全家一起前往父親的新任所:美國。但父親在出發前猝逝,塞西格轉而被送往寄宿學校就讀,從此進入一個孤獨不快樂的青少年生活。塞西格在學校不受同學歡迎,因為他所敘述的非洲經歷被同學視為瞞天大謊,他也為此悶悶不樂,不喜歡同學與學校;另一方面,英國教育方式的陰森拘束,也讓這位成長於非洲草原的小孩感到桎梏加身不得自由。塞西格雖然就讀的都是貴族名校,先是伊頓(Eton)中學,後來又進入牛津大學;但大體上是一位孤僻不樂的年輕人,以閱讀冒險作品(他最喜歡寫 《三十九步》的約翰.布肯)和練習拳擊(他在牛津連拿四年的拳擊冠軍)為消遣。
二十歲的時候,一件改變塞西格的事情降臨。新上任的阿比西尼亞皇帝哈里.塞拉西(Halie Selassie)懷念塞西格父親昔日的友誼,特別邀請故人之子塞西格到阿比西尼亞參加他的加冕大典;這當然又是一次人生的奇遇,塞西格是這場世紀大典唯一的皇帝私人貴客,恐怕也是大典中最年輕的貴客,更是夾雜在各國公卿特使、貴族將相之間的唯一布衣貴客。
整個歷程讓塞西格如返家鄉,又如入夢中,他覺得機會難得,隨身帶了一枝來福槍想在非洲做一次狩獵,他請教一位父親的老友:「在阿比西尼亞還有什麼值得探險的地方嗎?」前輩告訴他,阿比西尼亞仍有未解之謎,境內阿瓦許河(Awash)自阿迪斯阿貝巴西部山脈流出,注入丹吉爾沙漠,卻沒有流出海口,沒有人知道這條河在沙漠中究竟流入何處。二十歲的塞西格因而決定進入丹吉爾沙漠,那是世人稱為「達納基爾部落」(Danakil)的棲息之地,以野蠻嗜殺著名,此前沒有西方探險家活著從丹吉爾回來。一九三三年,塞西格重返阿比西尼亞,帶隊入沙漠,穿過達納基爾部落的村莊,追索阿瓦許河的下落,直到阿貝赫湖(Lake Abhe),解開阿瓦許河流向之謎;二十三歲的塞西格,終於成為世人所認識的探險家了。(有趣的是,關於達納基爾之地的探險之旅,塞西格一直要等到六十多年後的一九九六年,才肯出版他的《達納基爾日記》)。
沙漠塑成的英雄
達納基爾之旅回來之後,塞西格似乎是義無反顧地找到他安身立命的生涯,在他在達納基爾紮營的第一夜時,塞西格回憶說當時的感受:「給我全世界的金錢我也不要到別的地方。」他真的是說到做到,從此之後,他不斷尋找西方現代文明未抵達的偏僻角落,而且以最接近當地人的方式旅行,他拒絕使用新工具如車輛通訊,他用腳力獸力,與部落民同行,穿當地人的服裝,吃當地人的食物,獨樹一格的旅行方式使他成為本世紀最後的浪漫旅行家,他的行蹤文字也成了本世紀最重要的旅行行動與旅行文學。
塞西格的探險行蹤長達五十年,所踏之地不可勝舉;其中最受世人敬佩的行動應該是四○年代兩次穿越阿拉伯半島南部沙漠「空白之地」(Rubal Khali,也就是西方人所說的The Empty Quarter)。一九二九年,另一位偉大的沙漠探險家「阿拉伯的勞倫斯」(T. E. Lawrence,1888-1935, 「Lawrence of Arabia」)曾經建議英國皇家空軍以飛機來測量這塊「空白之地」(他認為人類無法以肉身的力量通過那個無水的艱困地形);塞西格正是為了勞倫斯的感召,想證明人的意志與駱駝的腳力仍可以完成不可能的事。
塞西格的時代已經很不同於他的前輩旅行家的時代,事實上塞西格的探險行動很多已是二次大戰之後,飛機和無線電把世界縮得很小也不再隔絕,理論上探險家的時代是結束了,現在是儀器與專家的時代。但塞西格有意識地選擇了最古老的旅行方式,他希望他的旅行與千百年來沙漠中的貝都族人(Bedu)沒有兩樣,他希望與當地人為伴,體驗一種人類生活的「遺蹟」。塞西格多次在文字中表達他對古老民族的生活的嚮往,他甚至不願見到那些生活有任何的改變;當阿拉伯國家後來因為石油而起了根本的生活方式改變,阿拉伯人很快就融入了現代國際社會,塞西格卻痛心疾首,哀悼一種生活方式的死亡。
塞西格可能是歷史上最偉大的沙漠探險家,他兩次穿越「空白之地」,費時五年;一次他由南至北,從薩拉拉港(Salala)出發,自穆辛(Mughshin)入沙漠,有四位拉希德族人(Rashid,或稱Rawashid)陪同,向北直至卡巴井(Khaba Well),再東折經阿曼返回薩拉拉。第二次塞西格野心更大,他企圖越過更寬更難的沙漠西端;他從曼瓦克井(Manwark Well)出發,通過一個十六天無水的行程。沙漠探險的艱難還不只是地理而已,當時阿拉伯仍有各種占據山頭的部落領袖,其中一個酋長派出了兩支格殺勿論的隊伍,要狙殺這一位大膽在他地盤探險的基督徒,塞西格在蘇來伊爾(Sulaiyil)被攔截逮捕,經由另一位大探險家聖強.費爾畢(St. John Philby,1885-1960)向沙烏地阿拉伯國王求情,才得到釋放,完成了旅程。
塞西格探險生涯很長,超過半個世紀,但他卻惜墨如金,成書不多,連攝影集在內,一共只有七種書。但他詩人一般的內歛筆觸,卻使他的作品部部經典,足稱是本世紀最好的旅行文學。其中,兩部記錄極不相同的阿拉伯生活的旅行作品《阿拉伯沙地》(Arabian Sands,1959)與《沼地阿拉伯人》(The Marsh Arabs,1964)則被公認是他最好的作品。塞西格終身相信「生活愈清苦,人品愈高尚」(The harder the life,the finer the person),他的旅行正是這種信仰的體現;但他的信仰以及他所記錄的生活都是古典世界的輓歌,那是一種消逝的信仰與一種消逝的生活。他熱愛這些古老民族艱苦的生活方式,但他的探險(所繪製的地圖以及隨之而來的發展)卻是消滅這種美好文化的原因之一,他晚年也感慨引述王爾德的名句說:「人總是殺其所愛。」(Yet each man kills the thing he love.)
塞西格在沙漠中騎駱駝的哩程達一萬六千哩,誰想到三十年後竟然還有一位年輕作家躡其足蹤,花了十三年時間和一萬五千哩的駱駝旅程,只為了探訪塞西格所到之地,並尋找塞西格書中所記之人,最後更為塞西格寫出一本充滿相同氣味與溫度的傳記來。這本書就叫做《塞西格》(Thesiger,1994),這位勇氣毅力不凡的作者名叫麥可.艾許(Michael Asher),也許未來我們還有機會為各位介紹到他。但讓我們想想,何以塞西格的作品有這樣的力量,它會令另一個世代的作家、探險家為他出生入死,備受艱辛,只為重溫他書中所說的話,或者以行動作為對前輩最大的禮讚。
能讓人為之生為之死的作品,大概是最偉大的作品吧。
補充
Feb 16th 2006
From The Economist print edition
《Travelling with baggage背著行囊去旅行》
現代遊記作家鮮有人能比2003年去世的威福瑞·塞西格爵士更令人敬畏。威福瑞爵士厭惡這個“單一乏味的現代世界”,於是或獸力或徒步,長途跋涉,穿越非洲和亞洲,特別是阿拉伯半島,完全將自己沉浸在了部落社會中。在德國人和義大利人參加的二戰前的那段歲月里,他住在蘇丹,喜歡捕獵獅子。他討厭“溫和”的生活,憎惡“不安本分”的女人,敬重殘暴的原始人並向他們贈送槍枝。在他看來,讓工人階級受教育無異於優秀奴僕人才的浪費。他用腳踹自己的狗。他的旅行所以出名,與其說是因為探險歷程,莫若說是因為他那種“受虐狂”的表現。不過,他的頭兩本著作,一本敘述橫穿阿拉伯半島南部沙漠“空白之地”的《阿拉伯沙地》和另一本描寫南伊拉克的《沼地阿拉伯人》,簡潔明了地記錄了他光輝的旅程。相比湮沒於歷史深處的那些古文化記載,這樣的旅程同樣無與倫比。
非議威福瑞的人從來都異口同聲地指責他是偽君子,說他的半原始生活方式少不了私人收入支持,而且要想獲得旅行批准,他還得處理好人際關係。他們堅持認為,威福瑞說自己旅行的動機是仰慕部落社會裡的同伴,這是自欺欺人。威福瑞晚年曾在肯亞生活了二十年,據估算,他在桑姆布魯部落認養的幾個“兒子”至少從他那裡騙取了100萬美元。批評人士指著威福瑞拍攝的一些漂亮年輕人的照片,斷定威福瑞的所作所為完全因為他是同性戀,無論明不明顯
也許大家說的都沒錯,但是這並不會抹殺他的功績。況且,在他的自傳和別的地方,對這些話他並未作任何辯解。比如,他曾寫到,1938年在一系列重要旅程開始前利用過外交途徑,“到底成功與否,我不想欺騙自己,但是趣味和快樂終究來之不易。”
在威福瑞授權出版的這本傳記中,亞歷山大·梅特蘭也就此添油加醋說了一通,不過沒什麼引人注目的詳細描寫。書中記述了這位探險家最初上寄宿學校時曾經遭受的責打和性虐待。梅特蘭引用威福瑞信中的話說,這位經歷坎坷不平的旅行者熱愛自己去世的父親、母親還有三個兄弟。威福瑞有的時候似乎要比傳言中說的更為寬容,尤其是對朋友,而且也更為頑皮。至於他的性取向,梅特蘭只是蜻蜓點水地提到,威福瑞大概曾和男人,偶爾“偷偷摸摸地擁抱一下或者有一點窺淫愛好”。儘管這一話題已經讓人感到厭倦,梅特蘭若想迴避,就只能一無所獲。並且,他暗示威福瑞與其母親的關係“幾乎過於做作”,也讓人摸不著頭腦,厭煩不已。
梅特蘭力求為威福瑞正名或許是有原因的。他在書中雖然說和威福瑞是多年好友,卻對曾與這位探險家合作出版四本書以及後來繼承他在倫敦的一處寓所一事隻字未提。設若梅特蘭自覺難以實事求是地評價他的這位已故至交和恩人,也許他就不應該多此一舉。在梅特蘭之前也有一篇威福瑞的傳記,寫得相對就好一些。作者是麥可·阿舍,他曾到沙漠中四處尋覓威福瑞以前的旅行同伴,而梅特蘭卻好像幾乎完全是閉門造車。
話說回來,梅特蘭的這本書還是對威福瑞自傳《我所選擇的人生》起到了有益的助陣作用。但願這本傳記也能讓讀者重新想起威福瑞那兩本偉大著作,想起這些動人的語句:“ 沼澤地的第一次旅行始終縈懷:映照在側頭而望的臉上的火光,群鵝的鳴叫,結對飛入覓食的鴨子,黑暗某處男孩的歌聲,順水而行的獨木舟,透過蘆葦墊燃燒發出的濃煙看到那緋紅的落日,狹窄的河道蜿蜒而入沼澤深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