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新縣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

主要職責

交通警察大隊主要職能:依法行使對全縣道路交通的管理,加大對全縣交通安全宣傳工作的力度,嚴格機動車和非機動車及駕駛員的管理工作,處理全縣各類道路交通事故。

內設機構

人秘股:
1991年9月,為了加強大隊政務和事務管理工作,設立辦公室,正股級機構,1997年8月改稱人秘股。人秘股主要職能:負責大隊政務和事務工作;負責會議組織、電文處理、來信來訪、內外接待;負責大隊機構、編制、乾職工的考核、任免、獎勵、人事調配、勞動工資和勞保福利管理;負責乾職的教育和培訓工作。
財務股:
2005年1月,為了加強財務和財產的管理,設立財務股,正股級機構。財務股主要職能:負責大隊財務和財產的管理,負責幹警服裝、裝備管理,負責違章學習班證件上網及處理。
交通秩序股:
1991年9月,為了加強道路交通秩序管理和安全宣傳,設立交通秩序科,正股級機構,1997年8月改稱交通秩序股。交通秩序股主要職能:負責全縣道路交通秩序管理工作;負責全縣道路交通的路面監控工作;糾正車輛及駕駛員違法;負責全縣交通安全宣傳工作,做好交通安全宣傳“五進”工作;堅持公路巡邏“五定”機制。1994年11月以前,並負責道路交通事故的處理。
車輛管理所:
1991年9月,為了加強機動車和駕駛員的管理,設立車輛管理科,正股級機構。1997年8月改稱車輛管理股。車輛管理股的主要職能:負責全縣機動車(農用車、機車)的管理工作;負責辦理農用車、機車的新車上戶工作;負責車輛過戶、改型、報廢、牌照換髮、年度檢驗等機動車業務工作;負責辦理駕駛證及考核工作(農用車、機車);負責辦理駕駛員的增駕、體檢、補證等業務工作;堅持公路巡邏“五定”機制。
交通事故處理股:
1994年11月,為了交通事故的處理有一個專門機構,設立交通事故處理科,正股級機構,1997年8月改稱交通事故處理股。交通事故處理股的主要職能:負責全縣城外各類交通事故的現場勘查、調查取證、事故認定和交通事故的調解處理工作;負責偵破交通事故逃逸案件;負責上報交通事故的報表和材料及案卷的歸檔工作;堅持開展預防交通事故的各項工作;堅持公路巡邏“五定”機制。
涉外事故調處股:
2000年12月,為了加強貨運糾紛調處工作和處理城區一般以下交通事故,設立涉外事故調處股,正股級機構。涉外事故調處股的主要職能:負責縣城城內一般以下交通事故的現場勘查、調查取證、事故認定和交通事故的調解處理工作;負責偵破交通事故逃逸案件;負責上報交通事故的報表和材料及案卷的歸檔工作;及時調處貨運糾紛,協助處理涉外交通事故;對全縣的工程車進行嚴格管理;堅持開展預防交通事故的各項工作;堅持公路巡邏“五定”機制。
直屬巡邏中隊:
1998年2月,為了預防和制止公路上的違法犯罪活動,設立直屬巡邏中隊,正股級機構,直屬巡邏中隊的主要職能:認真執行“五定”公路巡邏機制,對轄區道路實行24小時監控,糾正交通違法行為,協助加強交通安全宣傳教育工作;協助處理交通事故,協助堵截交通肇事逃逸案的車輛;預防和制止公路上的違法犯罪活動,及時接受公民報警,遭受意外傷害,突然患病和遇險救助。
城北中隊:
2005年5月,為了進一步加強城區道路交通管理,城區設立二個中隊,城關中隊更名為城北中隊,正股級機構。城北中隊的主要職能:負責奉新縣城城北交通管制和監控,維護縣城交通秩序,依法查處縣城交通違法;清除路障,疏導交通,確保道路暢通;負責縣城交通秩序的整頓工作;協助管理縣城的各類車輛和駕駛員;協助加強交通安全宣傳教育工作;協助處理交通事故,協助堵截交通肇事逃逸案件的車輛;認真執行“五定”公路巡邏機制,對轄區道路實行24小時監控。
城南中隊:
2005年5月,為了進一步加強城區道路交通管理,城區設立二個中隊,新增設城南中隊,正股級機構。城南中隊的主要職能:負責奉新縣城城南交通管制和監控,維護縣城交通秩序,依法查處縣城交通違法,清除路障,疏導交通,確保道路暢通;負責縣城交通秩序的整頓工作;協助管理縣城的各類車輛和駕駛員;協助加強交通安全宣傳教育工作;協助處理交通事故,協助堵截交通肇事逃逸案件的車輛;認真執行“五定”公路巡邏機制,對轄區道路實行24小時監控。
乾洲中隊:
1991年6月,為了加強幹洲地區的道路交通管理,設立乾洲分隊,正股級機構,1997年8月改稱乾洲中隊,1998年2月,成立公路巡邏民警大隊乾洲中隊,與交警大隊乾洲中隊,二塊牌子,一支隊伍。乾洲中隊的主要職能;負責乾洲境內交通管制和監控,維護乾洲境內交通秩序,依法查處乾洲境內的交通違法,清除路障,疏導交通,確保道路暢通;負責乾洲地區交通秩序的整頓工作;協助管理各類車輛及乾洲地區的駕駛員;協助加強交通安全宣傳教育工作;協助處理重大以上交通事故;處理一般以下交通事故;協助堵截交通肇事逃逸案件的車輛;認真執行“五定”公路巡邏機制,對轄區道路實行24小時監控。
上富中隊:
1994年11月,為了加強上富地區的道路交通管理,設立上富分隊,正股級機構,1997年8月改稱上富中隊。1998年2月,成立公路巡邏民警大隊上富中隊,與交警大隊上富中隊,二塊牌子,一支隊伍。上富中隊的主要職能:負責上富、仰山、羅市、石溪、澡溪、甘坊、西塔、溜頭鄉鎮境內交通管制和監控,維護這些地區的交通秩序,依法查處這些地區的交通違法,清除路障,疏導交通,確保道路暢通;負責這些地區交通秩序的整頓工作;協助管理這些地區的各類車輛和駕駛員;協助加強交通安全宣傳教育工作;協助堵截交通肇事逃逸案件;認真執行“五定”公路巡邏機制,對轄區道路實行24小時監控。
法制股:
2007年5月,根據公安廳交警總隊贛公交管[2005]172號檔案和宜春市公安局交管[2005]96號檔案精神,經2005年12月6日第二次縣機構編制委員會第二次會議研究,同意成立縣公安局交警大隊法制股,屬正股級內設機構。其職責是:1、研究制定轄區內公安交通管理法制建設規劃;2、對轄區公路道路交通管理執法活動進行法制監督和排查;3、對交通事故責任人進行行政處罰和追究刑事責任的案件審查、把關;4、對按一般程式進行處罰的案件審查、把關;5、開展對駕駛證初次申請人員考前交通法規、法律的學習輔導工作;6、負責大隊交通違法處理室的工作。
甘坊中隊:
2006年3月,經奉新縣機構編制委員會奉編髮[2006]16號實行(兩塊牌子,一套人馬)為交警大隊內設正股級機構,其職責是:管理百丈山委員會,甘坊鎮、柳溪鄉區域內的道路交通秩序和安全。但緣於經費問題,無法建設營房等基礎設施,至今尚未掛牌工作。

領導分工

大隊長熊水良同志:主持全面工作;
教導員周慧明同志:協助大隊長主持全面工作,主管思想政治工作,分管幹洲中隊、上富中隊、甘坊中隊;
副教導員廖延江同志:協助大隊長分管秩序股、涉外事故處理股,主抓交通安全宣傳工作;
副大隊長萬慧津同志:協助大隊長分管車管股、巡邏中隊,主抓機車、農用車登記註冊工作、辦牌辦證;
副教導員胡超俊同志:協助大隊長分管人秘股、財務股,主抓對外宣傳工作。
副大隊長聶崗同志;協助大隊長分管城南中隊、城北中隊,主抓交通秩序整治;
副教導員余芳權同志:協助大隊長分管事故處理股,主抓安全生產工作;
支委委員席建峰同志:協助大隊長分管法制股,主抓交通事故處理,交通安全隱患排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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