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足縣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

根據《中共重慶市委辦公廳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大足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渝委辦〔2009〕193號)和《中共大足縣委大足縣人民政府關於大足縣政府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足委發〔2009〕46號),設立大足縣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為縣政府工作部門。

職責調整

(一)劃入原縣經濟委員會職責。

(二)劃入縣科委承擔的信息化管理職責。

(三)劃入原縣貿易局承擔的民用爆破器材監管職責。

(四)將典當行業監督管理職責、牽頭協調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的職責劃給縣商務局。

(五)加強工礦企業準入的產業布局和指導相關行業加強安全生產管理的職責。

推進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發揮信息化對經濟、社會和現代化建設的帶動作用,加快高新技術與傳統工業改造結合,促進本縣工業發展。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市政府關於工業和信息化、中小企業、鄉鎮企業發展工作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並組織實施。

(二)根據本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擬定工業、信息化和生產性服務業的發展專項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研究工業和信息化布局規劃和結構調整的政策措施;根據國家產業政策和重慶市產業發展規劃,擬定本縣產業政策並組織實施,引導和扶持工業和信息產業的發展。

(三)負責提出工業和信息化、中小企業、鄉鎮企業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按照規定許可權審核、審批和核准工礦企業和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項目,進行項目的登記備案和監督。

(四)貫徹執行國家工業經濟運行的方針、政策;監測、分析、研究國民經濟運行態勢和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調節國民經濟日常運行;編制並組織實施近期經濟運行調控目標、政策和措施,組織解決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並向縣政府提出意見和建議;根據經濟運行對資源配置的要求,負責全縣電力、天燃氣的統一調控;協調郵政通信、信息產業、工業經濟運行中涉及企業生產的產品運輸和外貿貨運;負責工業品及重要物資運輸的協調平衡和應急預案的編制工作。

(五)研究本縣工業技術進步和高新技術產業發展的規劃、方針、政策,推動本縣工業技術進步和高新技術產業發展;指導本縣工業企業技術創新、技術引進和技術改造,組織工業領域關鍵共性技術及重點新產品開發,用高新技術及先進適用技術改造提升傳統產業;協調組織實施有關重慶市和本縣工業和信息產業重大科技專項,推進產學研結合和相關科研成果產業化;負責工業行業質量管理和品牌戰略的推進;協調組織實施國家和地方信息技術標準;指導和推進以企業為主體的技術創新體系建設;推動軟體業、信息服務業和新興產業發展,促進信息化和產業化融合。負責工業和信息業系統招商引資工作;組織協調利用縣外資金改造工業和信息業企業工作。

(六)巨觀管理和指導各種經濟成份的工業企業,指導企業改革和促進企業加強現代企業管理,規範企業行為;對本縣工礦企業、中小企業、鄉鎮企業改革發展實施指導工作,指導和推進企業聯合重組,建立現代企業制度;指導工礦企業加強安全生產管理。

(七)協調配合市級部門負責全縣能源供應調度工作;組織實施工業的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促進政策;擬訂工業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促進規劃,組織協調相關重大示範工程和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的推廣套用。

(八)負責指導、監督和協調全縣節能降耗工作;歸口管理全縣節能降耗工作實施方案制定、指標設立、分解和考核評價等工作;負責監督調控全縣工業企業節能降耗目標任務完成。

(九)研究和指導工業品、生產資料等市場體系的培育建設和發展,監測分析市場運行和重要工業品的供求狀況並組織調控;指導工業企業開拓國內外市場;引導和規範生產性服務業發展,推進生產性服務業重點領域發展和重大項目建設,培育和監管信用服務市場。

(十)指導和促進鎮街、工業園區工業經濟結構調整和產業企業布局調整;協助推進工業項目向園區集中,促進本縣特色工業的發展;加強民用爆破器材生產、流通的行業管理。

(十一)負責本縣電力、天然氣、信息行業的行政管理、行政執法;負責本縣資源綜合利用、節約能源、清潔生產工作和設備行政管理及監督;參與協調工業環境保護;負責協調全縣電力、天然氣、廣播、電訊線纜設施保護工作。

(十二)統籌推進本縣信息化工作,負責組織制定相關政策並協調信息化建設中的重大問題;指導協調信息資源的開發利用、企業信息化、電子政務發展和電子商務推廣以及社會和經濟各領域的信息化套用推進工作。負責社會信息資源共享的協調管理。

(十三)組織指導相關部門制定通信管線、公共通信網、專用信息網的規劃並承擔相應的管理工作;組織、協調電信市場涉及社會公共利益的重大事宜;負責跨行業、跨部門面向社會服務網路的互聯互通;統籌規劃公用通信網,推進電信普遍服務,保障重要通信;組織協調信息安全保障體系的建立;協調處理網路與信息安全重大事件;會同有關部門加強對信息網路安全技術、設備和產品的監督管理。

(十四)負責信息基礎設施建設的規劃、協調和管理,組織指導相關部門制定通信管線、公共通信網、專用信息網的規劃並承擔相應的管理工作;統籌規劃公用通信網,推進電信普遍服務,保障重要通信。

(十五)負責本縣工業、信息化領域、中小企業、鄉鎮企業專業人才、經營管理人員的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工業企業培訓體系的建設和管理;協同有關部門做好人才引進和人才培訓工作;負責本縣工業系統協(學、商)會管理。

(十六)督促、監督、規範工業企業安全生產,協助企業做好外部協調工作和消防工作,維護企業穩定。

(十七)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大足縣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設5個內設機構:辦公室、經濟運行科、行政審批科(規劃發展科,掛縣中小企業發展指導局、縣鄉鎮企業局牌子)、安全能源環資科(民爆辦,掛電力天然氣執法大隊牌子)、信息科教科。

人員編制

大足縣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機關行政編制為11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3名,內設機構領導職數5名。

機關後勤服務人員事業編制為3名。

其他事項

(一)能源管理職責分工。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負責能源發展重大問題的研究。按規定許可權審核能源建設項目,協調實施能源重大工程。縣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負責全縣天然氣、電力的行業管理,監測能源運行情況;按規定許可權核准、審批相關能源和節能技術改造項目。

(二)城市燃氣管理職責分工。縣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承擔天然氣的監督管理責任,縣商務局承擔液化石油氣經營的監督管理責任。

(三)繭絲綢行業管理職責由縣經濟信息委承擔,縣農委配合。

(四)原經濟委員會所屬事業單位由大足縣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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