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項目
包括:姓名,性別,年齡,婚姻,民族,職業,出生地,現住址,工作單位,郵政編碼,入院時間,記錄時間,病史採集時間,病史敘述者(註明可靠程度)。
填寫要求:
(1)年齡要寫明“歲”,嬰幼兒應寫“月”或“天”,不得寫“成”、“孩”、“老”等。
(2)職業應寫明具體工作類別,如車工、待業、教師、工會幹部等,不能籠統地寫為工人、幹部。
(3)地址:農村要寫到鄉、村,城市要寫到街道門牌號碼;工廠寫到;車間、班組,機關寫明科室。
(4)入院時間、記錄時間要註明幾時幾分。
(5)病史敘述者:成年患者由本人敘述;小兒或神志不清者要寫明代訴人姓名及與患者的關係等 。
主訴
(1)主訴是指患者入院就診的主要症狀、體徵及其發生時間、性質或程度、部位等,根據主訴能產生第一診斷。主訴語言要簡潔明了,一般以不超過20字為宜。
(2)不以診斷或檢驗結果為主訴內容(確無症狀者例外)。主訴多於一項時,可按主次或發生時間的先後分別列出。
現病史
現病史是病史中的主體部分。圍繞主訴,按症狀出現的先後,詳細記錄從起病到就診時疾病的發生、發展及其變化的經過和診療情況。
其內容主要包括:
(1)起病時間、緩急,可能的病因和誘因(必要時包括起病前的一些情況)。
(2)主要症狀(或體徵)出現的時間、部位、性質、程度及其演變過程。
(3)伴隨症狀的特點及變化,對具有鑑別診斷意義的重要陽性和陰性症狀(或體徵)亦應加以說明。
(4)對患有與本病有關的慢性病者或舊病復發者,應著重了解其初發時的情況和重大變化以及復發的情況。
(5)發病以來曾在何處做何種診療(包括診療日期,檢查結果,用藥名稱及其劑量、用法,手術方式,療效等)。
(6)與本科疾病無關的未愈仍需診治的其他科重要傷病,應另段敘述。
(7)發病以來的一般情況,如精神、食慾、食量、睡眠、大小便 、體力和體重的變化等。
既往史
既往史是指患者本次發病以前的健康及疾病情況,特別是與現病有密切關係的疾病,按時間先後記錄。
其內容主要包括:
(1)既往一般健康狀況。
(2)有無患過傳染病、地方病和其他疾病,發病日期及診療情況。對患者以前所患的疾病,診斷肯定者可用病名,但應加引號;對診斷不肯定者,簡述其症狀。
(3)有無預防接種、外傷、手術史,以及藥物、食物和其他接觸物過敏史等 。
系統回顧
接身體的各系統詳細詢問可能發生的疾病,這是規範病歷不可缺少的部分,它可以幫助醫師在短時間內扼要了解病人某個系統是否發生過的疾病與本次主訴之間是否存在著因果關係。現病史以外的本系統疾病也應記錄。
①呼吸系統:咳嗽、咳痰;呼吸困難、喘息;咯血、低熱、盜汗、胸痛,與肺結核患者密切接觸史。
②循環系統:心悸、活動後氣促、暈厥、血壓升高、心前區疼痛、水腫。
③消化系統:食慾減退、反酸、噯氣;噁心、嘔吐;腹脹、腹痛、腹瀉、便秘;嘔血、黑便、黃疸。
④泌尿系統:尿頻、尿急、尿痛、排尿困難、尿量改變、尿的顏色改變、尿失禁、水腫、腹痛。
⑤血液系統:乏力、頭暈、眼花;皮膚黏膜蒼白、黃染、出血點、瘀斑;鼻出血、皮下出血、骨痛。
⑥內分泌及代謝系統:食慾亢進;怕熱、多汗、畏寒;多飲多尿;雙手震顫;性格改變、體重改變。
⑦神經精神系統:頭痛、頭暈、暈厥;失眠、意識障礙;顫動、抽搐、癱瘓、感覺異常;記憶力減退、視力障礙、情緒狀態、智慧型改變。
⑧運動系統:關節疼痛、運動障礙;肢體肌肉麻木、震顫、痙攣萎縮。
外傷及手術
有沒有受過外傷或進行過某些手術。
過敏史
有沒有中過什麼毒或對某些藥物過敏。
個人史
(1)出生、成長及居留的地點和時間(尤其應注意疫源地和地方病流行區),受教育程度和業餘愛好等。
(2)起居習慣、衛生習慣、飲食規律、菸酒嗜好及其攝入量,有無其他異嗜物和麻醉毒品攝入史,有無重大精神創傷史。
(3)從事過的職業,勞動保護情況及工作環境等。重點了解患者有無經常與有毒有害物質接觸史,並應註明接觸時間和程度等。
(4)有無冶遊史,是否患過下疳及淋病等。
(5)對兒童患者,除需了解出生前母親懷孕及生產過程(順產、 難產)外,還要了解餵養史、生長發育史。
婚育與月經
(1)結婚與否、結婚年齡、配偶健康情況,是否近親結婚。若配偶死亡,應寫明死亡原因及時間。
(2)女性患者的月經情況,如初潮年齡、月經周期、行經天數、末次月經日期、閉經日期或絕經年齡等,記錄格式如下:
初潮年齡行經期(天)/月經周期(天) 末次月經時間(或絕經年齡)
經量、顏色、有無痛經、白帶情況(多少及性狀)等 。
(3)已婚女性妊娠胎次、分娩次數,有無流產、早產、死產、手術產、產褥熱史,計畫生育情況等。男性患者有無生殖系統疾病。
家族史
(1)父母、兄弟、姐妹及子女的健康情況,有無與患者同樣的疾病,有無與遺傳有關的疾病。死亡者應註明死因及時間。
(2)對家族性遺傳性疾病需問明兩系Ⅲ級親屬的健康和疾病情況。
體格檢查
體格檢查必須認真、仔細,按部位和系統順序進行,既有所側重,又不遺漏陽性體徵。對病人態度要和藹、嚴肅,集中思想,手法輕柔,注意病人反應,冷天要注意保暖。對危急病人可先重點檢查,及時進行搶救處理,待病情穩定後再做詳細檢查 ;不要過多搬動,以免加重病情。
其具體內容如下:
生命體徵
體溫(T)(℃)、脈率(P)(次/min)、呼吸頻率(R)(次/min)、血壓(BP)(mmHg )。
一般情況
發育(正常與異常),營養(良好、中等、不良),神志(清晰、模糊、昏睡、昏迷),體位(自主、被動、強迫或輾轉不安),面容與表情(急性或慢性病容、表情痛苦、憂慮、恐懼、安靜),檢查能否合作。
皮膚及黏膜
顏色(潮紅、發紺、蒼白、黃染、色素沉著),溫度,濕度,彈性,有無水腫、皮疹、淤點、紫癜、皮下結節或腫塊、蜘蛛痣、潰瘍及疤痕,毛髮分布情況等;如有,應記述部位,範圍(大小)及形態等。
淋巴結
全身或局部淺表淋巴結有無腫大(部位、大小、數目、壓痛、硬度、移動性、瘺管、疤痕等)。
淋巴結主要有:耳前、耳後、乳突、枕骨下、頜下、頦下、 頸前、頸後、鎖骨上、腋下、滑車上、腹股溝、膕窩等淋巴結。
頭部及器官
(1)頭顱:大小,形態,有無壓痛、包塊,頭髮(量、色澤、分布、禿髮及斑禿)。嬰兒需記錄前囟門大小、飽滿或凹陷。
(2)眼:視力(必要時檢查),眉毛(脫落、稀疏),睫毛(倒睫),眼瞼(水腫、運動、下垂 ),眼球(凸出、凹陷、運動、斜視、震顫),結膜(充血、出血、蒼白、水腫),鞏膜(黃染),角膜(透明、混濁、反射),瞳孔(大小、形狀、對稱、對光及調節反應)。
(3)耳:有無畸形、分泌物、乳突壓痛,聽力
(4)鼻:有無畸形 、鼻翼扇動、分泌物、出血、阻塞、有無鼻中隔偏曲或穿孔和鼻竇壓痛。
(5)口:口腔氣味,有無張口呼吸,唇(畸形 、顏色 、皰疹、皸裂、潰瘍、口角偏斜),牙(齲齒、缺齒、義齒、斑釉牙、殘根,以如下形式標明位置,如:齲齒3+4 ),牙齦(色澤、腫脹、溢膿、出血、鉛線),舌(形態、舌質、舌苔、潰瘍、運動、震顫 、偏斜),頰黏膜(發疹、潰瘍、出血),咽(色澤、分泌物、反射),扁桃體(大小,充血、分泌物、假膜 ),喉(發音清晰或嘶啞、喘鳴、失音)。
頸部
是否對稱,有無強直、頸靜脈怒張、肝頸靜脈回流徵、頸動脈異常搏動、腫塊,氣管位置,甲狀腺(大小、硬度 、壓痛、結節、震顫、雜音、隨吞咽上下活動度)。
胸部
(1)胸廓(對稱、畸形 、局部隆起或塌陷、壓痛),呼吸(頻率、節律、深度),乳房疾病按乳房檢查要求描述。
有無靜脈曲張,皮下氣腫。
(2)肺臟:
視診:呼吸運動(兩側對比),呼吸類型,有無肋間隙增寬或變窄。
觸診:呼吸活動度、語顫,有無胸膜摩擦感、皮下捻發感。
叩診:叩診音(清音、濁音、實音、過清音或鼓音),肺下界、肺下緣移動度。
聽診:呼吸音(性質、強弱、異常呼吸音及其部位),有無乾、濕性囉音及胸膜摩擦音,語音傳導(注意對稱部位)等。
(3)心臟:
視診:有無心前區隆起,心尖搏動(位置、範圍、強度)。
觸診:心尖搏動(性質、位置、範圍、強度),有無震顫(部位、期間)和心包摩擦感。
叩診:心臟左、右濁音界(相對濁音界)用各肋間距正中線的距離表示,並在表下註明左鎖骨中線到前正中線的距離
下表是叩診的正常標準範圍:
心臟相對濁音界
右肋(cm) | 肋間 | 左肋(cm) |
2~3 | Ⅱ | 2~3 |
2~3 | Ⅲ | 3.5~4.5 |
3~4 | Ⅳ | 5~6 |
Ⅴ | 7~9 | |
左鎖骨中線距前正中線8~10cm |
聽診:心率,心律,心音(強度、分裂、P2與A2的比較、額外心音、奔馬律)有無雜音(部位、性質、時期 、強度、傳導方向)和心包摩擦音。
橈動脈
脈率,節律(規則或不規則、脈搏短絀),有無奇脈、交替脈,左、右橈動脈脈搏的比較,動脈壁的性質、緊張度。
周圍血管征
有無毛細血管搏動、槍擊音、水沖脈。
腹部
腹水或腹部包塊時測腹圍
(1)視疹:外形(對稱、平坦、膨隆、凹陷),呼吸運動,胃腸蠕動波、有無皮疹、條紋、疤痕、包塊、靜脈曲張(如
有,記錄血流方向)、疝和局部隆起(器官或包塊)的部位、大小、輪廓,腹部體毛。
(2)觸診: 腹壁:腹壁緊張度,有無壓痛、反跳痛、液波震顫感及包塊(部位、大小、形態、硬度 、壓痛、搏動、移動度)。
肝臟:大小(右葉以右鎖骨中線從肋緣至肝下緣、左葉以劍突至肝左葉下緣多少厘米表示之),質地、表面光滑度,邊緣,有無結節、壓痛和搏動。
膽囊:大小,形態,有無壓痛、Murphy征
脾臟:大小,硬度 ,表面,邊緣狀態,移動度,有無壓痛摩擦感。脾腫大以二線法表示(圖1)。
腎臟:大小,形狀,硬度 ,移動度,有無壓痛
膀胱:有無膀胱膨脹,腎區及輸尿管壓痛點有無壓痛,。
(3)叩診:肝上界在第幾肋間,肝濁音界(縮小、消失),有無肝區叩擊痛、移動性濁音、高度鼓音及腎區叩擊痛。
(4)聽診:腸鳴音(正常、增強、減弱或消失),有無振水音、血管雜音。
肛門及直腸
有無痔、肛裂、脫肛、肛瘺。肛門指檢時應注意肛門括約肌緊張度、狹窄、內痔、壓痛,前列腺大小、硬度 ;特別注意有無觸及腫塊(大小、位置、硬度、移動度等)。指檢退出時應注意指套便染的顏色 。
外生殖器
根據病情需要做相應檢查。
(1)男性:陰毛分布,有無發育畸形、陰莖疤痕、尿道分泌物,包皮,睪丸,附睪,精索,精索靜脈曲張,鞘膜積液。
(2)女性:必要時請婦科檢查。男醫師檢查必有女醫護人員陪同。
脊柱及四肢
(1) 脊柱:活動度,有無畸形 、壓痛、叩擊痛,
(2)四肢:有無畸形 、杵狀指(趾)、骨折及關節(紅腫、疼痛、壓痛、積液、脫臼、強直、畸形、)水腫、肌肉萎縮、肌張力變化或肢體癱瘓。
神經系統
(1)生理反射:角膜反射,腹壁反射,提睪反射,肱二頭肌反射,肱三頭肌反射,膝腱反射,跟腱反射。
(2)病理反射:巴彬斯基(Babinski)征、Oppenheim征、Gordon征、Chaddock征、Hoffmann征
(3)腦膜刺激征:頸項強直,布魯辛斯基(Brudzinski)征,克尼格(Kernig)征。
(4)必要時做運動、感覺及神經系統其他檢查。
專科情況
記錄專科疾病的特殊情況,如外科情況、眼科情況 、婦科情況等(參見各專科病曆書寫要點)。
器械檢查
記錄與診斷有關的實驗室及器械檢查結果。如系入院前所做的檢查,應註明檢查地點及日期。
摘要
將病史、體格檢查、實驗室檢查及器械檢查等主要資料摘要綜合,重點突出陽性發現,以提示診斷的根據。
最後診斷
寫在病歷最後的左半側。按疾病的主次列出,與主訴有關或對生命有威脅的疾病排列在前。診斷除疾病全稱外,還應儘可能包括病因、疾病解剖部位和功能的診斷。
初步診斷
寫在病例最後的右半側。按疾病的主次列出,簡明主要。
依據及鑑別
診斷依據包括:疾病的主訴、症狀的臨床表現、查體的診斷依據、實驗室及器械檢查的診斷依據。
鑑別診斷包括:與該疾病有類似臨床表現的疾病並寫出鑑別診斷的要點。
診療計畫
內容有:護理常規的等級、科室的行規護理、完善何種檢查、暫時用藥、建議何種治療、告知患者病情。
記錄備查
包括記錄者簽名、審閱者簽名、時間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