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因
常見於交通事故、爆炸性事故、礦場事故、高出墜落等,某些患者在平地跌倒、從腳踏車上跌落時也會出現多發傷。多發傷創傷部位多、傷情嚴重、組織破壞嚴重,常伴失血性休克或創傷性休克,免疫功能紊亂,高代謝狀態,甚至是多器官功能障礙綜合徵(MODS)。
臨床表現
臨床表現與損傷的部位密切相關,如頭部創傷主要表現為神志的變化,嚴重者可出現昏迷;面、頸部創傷可以引起氣道阻塞,引發窒息;胸部創傷最常見的表現為肋骨骨折,血氣胸和肺挫傷;腹部多發傷常見於實質性臟器破裂引起的內出血,以及空腔臟器破裂形成的腹膜炎等。除此以外,多發傷容易引起失血性休克或創傷性休克、嚴重低氧血症、心臟壓塞、創傷性心肌炎、感染、MODS等。多發傷的臨床特點如下。
1.傷情變化快、死亡率高
多發傷嚴重影響機體的生理功能,機體處於全面應激狀態,其數個部位創傷的相互影響很容易導致傷情迅速惡化,出現嚴重的病理生理紊亂而危及生命。多發傷的主要死亡原因大多是嚴重的顱腦外傷和胸部損傷。
2.傷情嚴重、休克率高
多發傷傷情嚴重、傷及多處、損傷範圍大、出血多,甚至可直接干擾呼吸和循環系統功能而威脅生命,特別是休克發生率甚高。
3.傷情複雜、容易漏診
多發傷的共同特點是受傷部位多、傷情複雜、明顯外傷和隱蔽性外傷同時存在、開放傷和閉合傷同時存在、而且大多數傷員不能述說傷情,加上各專科醫師比較注重本專科的損傷情況、忽略他科診斷而造成漏診。
4.傷情複雜、處理矛盾
多發傷由於傷及多處,往往都需要手術治療,但手術順序上還存在矛盾。如果沒有經驗,就不知從何下手。此時醫務人員要根據各個部位傷情、影響生命程度、累及臟器不同和組織深淺來決定手術部位的先後順序,以免錯過搶救時機。
5.抵抗力低、容易感染
多發傷傷員處於應激狀況時一般抵抗力都較低,而且大多是開放傷口,有些傷口污染特別嚴重,極其容易感染。
多發傷有三個死亡高峰。
第一死亡高峰:出現在傷後數分鐘內,為即時死亡。死亡原因主要是腦、腦幹、高位脊髓的嚴重創傷或心臟主動脈等大血管撕裂,往往來不及搶救;第二死亡高峰:出現在傷後6~8小時之內,這一時間稱為搶救的“黃金時間”,死亡原因主要是腦內、硬膜下及硬膜外血腫、血氣胸、肝脾破裂、骨盆及股骨骨折及多發傷大出血。如迅速及時,搶救措施得當,大部分病人可免於死亡。這類患者是搶救的主要對象;第三死亡高峰:出現在傷後數天或數周,死亡原因是嚴重感染或器官功能衰竭。無論院前或院內搶救多發傷患者,都必須注意預防第三個死亡高峰。
檢查
首先要對傷者進行快速的檢查,特別是神志、面色、呼吸、血壓、脈搏、瞳孔等生命體徵和出血情況,確認傷者是否存在呼吸道梗阻、休克、大出血等致命性損傷。對心跳呼吸驟停者,應立即進行心肺復甦;神志不清者,要保持呼吸道通暢,觀察並記錄患者的神志、瞳孔、呼吸、脈搏和血壓的變化,待生命體徵穩定後,進一步詢問病史,進行仔細的體格檢查、實驗室檢查及特殊檢查,以獲得儘可能準確的診斷。多發傷是一種變化複雜的動態損傷,初期檢查得出的結論可能是不全面的,必須進行動態觀察。
診斷
凡符合以下傷情2條及以上者可診斷為多發傷。
1.頭顱傷:顱骨骨折,伴昏迷、半昏迷的顱內血腫,腦挫傷,頜面部骨折。
2.頸部傷:頸部外傷伴大血管損傷、血腫、頸椎損傷。
3.胸部傷:多發肋骨骨折、血氣胸、肺挫傷,心、大血管、氣管破裂,膈疝。
4.腹部傷:腹腔內出血,腹內臟器破裂,腹膜後大血腫。
5.泌尿生殖系統損傷:腎破裂,膀胱破裂,子宮破裂,尿道斷裂,陰道破裂等。
6.複雜性骨盆骨折或伴休克。
7.脊椎骨折、脫位伴脊髓傷或多發脊椎骨折。
8.四肢損傷:上肢肩胛骨、長骨骨折、上肢離斷;下肢長管狀骨幹骨折,下肢離斷;四肢廣泛皮膚撕脫傷。單純的脊椎壓縮性骨折、輕度軟組織挫傷、手足骨折等,因對整體影響不大,所以不應作為多發傷診斷。
治療
1.緊急救護原則
(1)先處理後診斷、邊處理邊診斷。
(2)可迅速致死而又可逆轉的嚴重情況先處理。
1)通氣障礙其中以上呼吸道堵塞最常見,如果不能及時解除堵塞,任何搶救都無濟於事。
2)循環障礙:①低血容量:多發傷出血十分常見,無論內出血還是外出血都可導致低血容量性休克。如果救治措施不力,將進入一種不可逆狀態,死亡在所難免;②心力衰竭和心搏停止:多發傷的突然打擊可以導致心臟驟停,也可由其他許多綜合因素而引起心力衰竭,如果此種情況能及時處理,絕大部分可迅速逆轉;③張力性氣胸:因胸腔氣體對心、肺的明顯壓迫,可嚴重干擾呼吸和循環功能,可迅速致死;④開放性氣胸:開放性氣胸使縱隔來回擺動,嚴重干擾心肺功能而致死;⑤連枷胸:由於多發性多段肋骨骨折,局部胸壁失去支架作用,與呼吸運動相對形成一種反常運動,嚴重影響心肺功能而致死;⑥心包填塞:心包填塞明顯影響靜脈回流,心排血量也因此而嚴重不足,最終導致死亡。
3)出血不止無論是內出血還是外出血,如果出血不止且出血量大,也是致死原因。現場急救時,如果經大量補充血容量血壓仍不能改善,要考慮出血未止的可能,應追究其原因:①檢查傷口,外出血是否停止;②是否存在胸腔出血,如胸壁血管破裂;③是否存在腹部內出血,如肝、脾破裂;④是否存在腹膜後出血,如腎損傷、骨盆骨折等;⑤四肢骨折如果損傷大血管,則出血量大,局部形成大血腫,而且血腫還會不斷擴大。
2.生命體徵穩定後對損傷器官的處理
(1)顱腦損傷:要注意防止腦水腫,限制輸液量,有顱內血腫者及早手術清除。
(2)胸部損傷:呼吸機正壓通氣,有血氣胸者行胸腔閉式引流;心臟損傷者應及時手術修補。
(3)腹部損傷:根據受傷臟器進行處理,必要時行剖腹探查。
(4)四肢、骨盆和脊柱脊髓損傷:及早清創和固定骨折,合併有血管、神經和盆腔內臟器損傷時,及早手術治療。
3.手術治療原則
手術順序主要根據受傷器官的嚴重性和重要性決定,一般按緊急、急性、擇期的順序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