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稱
墨西哥城歷史中心類別
世界遺產批准年號
1987年遺產原屬
墨西哥城最早是土著的阿茲特克人的首都特諾奇特蘭,16世紀西班牙人在此遺蹟上建立了墨西哥城。遺
產現狀
墨西哥城,現墨西哥首都,高原城市。簡介
墨西哥,墨西哥城歷史中心和霍奇米爾科,文化遺產,1987年列入世界遺產名錄。墨西哥城最早是土著的阿茲特克人的首都特諾奇特蘭,16世紀西班牙人在此遺蹟上建立了墨西哥城。現存古舊建築有5座阿茲特克寺廟、1座天主教堂和19至20世紀的一些主要建築。城南的霍奇米爾科的建築遺蹟是阿茲特克人獨特建築的證明。
墨西哥城,現墨西哥首都,高原城市,位於中央高原墨西哥谷地,海拔2230米,面積15000平方公里,人口1700萬,是世界上最大的城市之一。市區呈長方形,街巷公路縱橫交錯,密如蛛網,不同時期的建築物風格迥異,比肩而立。雖地處北緯19度25分,但氣候溫和,四季如春。墨西哥城是美洲著名古城之一。城內建築可分為3個時期。
第一期為特諾奇特蘭墨西哥城(1325~1521年)。墨西哥城所處地區最早為印第安人阿茲特克部族聚居地。名字的意思是“特諾奇祭司所在地”。1325年,特諾恰人和阿茲特克人按照傳說中“神鳥”的啟示,在特斯科科湖中心小島上建城,即特諾奇特蘭城,隨後該城成為疆土遼闊的阿茲特克帝國的首都和經濟、軍事和宗教中心。在西班牙人入侵以前,是西半球最大的城市。這一時期的建築物目前僅存一些遺址。墨西哥城中心的阿茲特克人大神廟發現於1978年,神廟的主殿坐東朝西,建在一個巨大的平台上,基座由四部分組成,其中包括分別通往兩個殿堂的兩道階梯。南邊殿堂供奉戰爭保護神維特茲洛波奇特利,北邊的殿堂則供奉雨、水和豐產之神特拉洛克。圍湖造田是這一時期對農業生產的重大貢獻。
第二期為新西班牙墨西哥城(1521~1810年)。墨西哥城被科爾斯特為首的西班牙人占領,城市遭到嚴重破壞。其後,科爾斯克在阿茲特克人中心祭壇的廢墟上建立起教堂和廣場(現在是東城區的憲法廣場)。1535年被定為新西班牙總督轄區的首府。由於湖面逐漸縮小和防洪水利工程的建造,昔日的水鄉澤國景象消退,城市面積擴大,墨西哥城成為包括聖多明各、瓜地馬拉、瓜達拉哈拉和菲律賓群島的馬尼拉在內的遼闊地域的中心。許多寺廟、教堂、修道院、學校、醫院平地而起,較著名的建築如聖弗朗西斯科、聖奧古斯汀、聖弗利普修道院、聖地亞哥加利馬亞宮(現為城市博物館)和聖伊德豐索學院等都體現了西班牙建築風格。
第三期為獨立後的墨西哥城(1810年起)。1821年,墨西哥城正式成為國都。依照改革法令,教會土地和財產收歸國有,取締修道院。環繞殖民時期的城市建造了大量的公共和私人住房。1910年民主革命後,許多重要建築物如民族宮、美術館、公共教育部大樓和其它一些大型建築都裝飾上出自名家巨匠之手的大幅壁畫。進入20世紀60年代以來,城市規模急劇膨脹,大量的現代建築和新修的公路將古城中心和市郊連成一片,僅霍奇米爾科少數地區還保留著過去的自然風貌和歷史文化傳統。
霍奇米爾科位於霍奇米爾科湖畔,包括一片與外界隔絕的土地和湖田,在湖田裡發現有殖民時期之前的重要文物。建築布局為西班牙風格,有一個中心廣場和17個區,每個區內都有本區教堂和寺院。
城內名勝古蹟眾多,阿茲特克文化遺址有太陽金字塔,特諾奇蒂特蘭城孿生古城特拉特洛爾科等,此外還有憲法廣場、三代文化廣場、查普特佩克公園、索切米爾科水上花園、國家宮、藝術宮、國家人類學和考古學博物館,瓜達盧佩貞女教堂等歷代和現代建築,主要街口均有街心花園和壯美的紀念碑。建築物多壁畫,有“壁畫之都”之譽。拉美塔高44層,為全城最高建築物。
墨西哥城在歷史上屢遭洪水和地震的破壞,現存古蹟多為殖民地時期的建築。進入本世紀以來,城市化進程突飛猛進,城市人口急劇增加,污染日益嚴重,古蹟保護面臨巨大困難。為解決古蹟保護與城市化的矛盾,市政當局1931年頒布了有關法令,劃定了古蹟保護區、但收效甚微。1980年,有關部門以1931年保護區為基礎再度確定古蹟保護範圍和等級。古蹟保護分為A、B兩級。A級包括新西班牙前後的遺址;B級包括自國家獨立到19世紀末的建築。保護區面積9平方公里,含668片建築群,其中包括67座宗教建築、按照1971年聯邦法令確定的671座古建築、731處重點建築、111處民居、17處名人故居、78處廣場和花園、13座博物館和畫廊、12座裝飾有巨幅壁畫的建築和6座新修的寺廟。
由於墨西哥城曾在歷史上起到重大影響,是獨特的印第安文化和西班牙殖民地文化的特殊證明,是歷史時期的典範,是難於保存的特殊例證,1987年,它被列入世界遺產名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