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的
基金資產估值的目的是。經基金資產估值後確定的基金資產淨值而計算出的基金份額淨值,是計算基金份額轉讓價格尤其是計算開放式基金申購與贖回價格的基礎。
(三)價格操縱及濫估問題
(四)估值方法的一致性及公開性
法律依據
基金估值主體在現有基金法律體系中是完備的,無論是《證券投資基金法》還是中國證監會關於基金契約的格式要求、基金估值業務規定等都明確規定,基金管理人是基金估值的第一責任主體。根據《證券投資基金法》第二十條和第三十七條的規定,基金管理公司應履行計算並公告基金資產淨值的責任,確定基金份額申購、贖回價格;託管人應該履行覆核、審查基金管理公司計算的基金資產淨值和基金份額申購、贖回價格的責任。根據《基金契約的內容與格式》的要求,基金個同應列明基金資產估值事項,包括估值日、估值方法、估值對象、估值程式、估值錯誤的處理、暫停估值的情形、基金淨值的確認和特殊情況的處理;
估值對象
基金估值的對象指基金所擁有的各類資產,如股票,債券及配股權證及其他資產。
估值程式
(1)基金份額淨值是按照每個開放日閉市後,基金資產淨值除以當日基金份額的餘額數量計算。
(2)基金日常估值由基金管理人進行。基金管理人每個交易日對基金資產估值後,將基金份額淨值結果發給基金託管人。
(3)基金託管人按基金契約規定的估值方法、時間、程式對基金管理人的計算結果進行覆核,覆核無誤後簽章返回給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對外公布,並由基金註冊登記機構根據確認的基金份額淨值計算申購、贖回數額。月末、年中和年末估值覆核與基金會計賬目的核對同時進行。
估值原則
按照《企業會計準則》 和中國證監會相關規定,估值的基本原則如下:
對存在活躍市場的投資品種,如估值日有市價的,應採用市價確定公允價值。估值日無市價的,但最近交易日後經濟環境未發生重大變化且證券發行機構未發生影響證券價格的重大事件的,應採用交易市價確定公允價值。
對存在活躍市場的投資品種,估值日無市價的,且最近交易日後經濟環境發生了重大變化或證券發行機構發生了影響證券價格的重大事件,使潛在估值調整對前一估值日的基金資產淨值的影響在0.25%以上的,應參考類似投資品種的現行市價及重大變化因素,調整最近交易市價,確定公允價值。
對不存在活躍市場的投資品種,應採用市場參與者普遍認同且被以往市場實際交易價格驗證具有可靠性的估值技術確定公允價值。運用估值技術得出的結果,應反映估值日在公平條件下進行正常商業交易所採用的交易價格。採用估值技術確定公允價值時,應儘可能使用市場參與者在定價時考慮的所有市場參數,並應通過定期校驗確保估值技術的有效性。
有充足理由表明按以上估值原則仍不能客觀反映相關投資品種的公允價值的,基金管理公司應據具體情況與託管銀行進行商定,按最能恰當反映公允價值的價格估值。
1.對存在活躍市場的投資品種,如估值日有市價的,應採用市價確定公允價值。估值日無市價的,但最近交易日後經濟環境未發生重大變化且證券發行機構未發生影響證券價格的重大事件的,應採用交易市價確定公允價值。
2.對存在活躍市場的投資品種,估值日無市價的,且最近交易日後經濟環境發生了重大變化或證券發行機構發生了影響證券價格的重大事件,使潛在估值調整對前一估值日的基金資產淨值的影響在0.25%以上的,應參考類似投資品種的現行市價及重大變化因素,調整最近交易市價,確定公允價值。
3.對不存在活躍市場的投資品種,應採用市場參與者普遍認同且被以往市場實際交易價格驗證具有可靠性的估值技術確定公允價值。運用估值技術得出的結果,應反映估值日在公平條件下進行正常商業交易所採用的交易價格。採用估值技術確定公允價值時,應儘可能使用市場參與者在定價時考慮的所有市場參數,並應通過定期校驗確保估值技術的有效性。
4.有充足理由表明按以上估值原則仍不能客觀反映相關投資品種的公允價值的,基金管理公司應據具體情況與託管銀行進行商定,按最能恰當反映公允價值的價格估值。
估值暫停
基金管理人雖然必須按規定對基金淨資產進行估值,但遇到下列特殊情況,可以暫停估值:
①基金投資所涉及的證券交易所遇法定節假日或因其他原因暫停營業時。
②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無法準確評估基金資產價值時。
③占基金相當比例的投資品種的估值出現重大轉變,而基金管理人為保障投資人的利益,已決定延遲估值。
④如出現基金管理人認為屬於緊急事故的任何情況,會導致基金管理人不能出售或評估基金資產的。
⑤中國證監會和基金契約認定的其他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