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體內容
包括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支出和轉移支出、補助下級支出、上解上級支出、其他支出。(1)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支出,指用於參加養老保險社會統籌的離退休、退職人員個人待遇方面的支出,包括基本養老金支出、醫療補助支出、喪葬撫恤補助費支出等。其中基本養老金支出又包括基礎性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和支出給《國務院關於建立統一的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制度的決定》(國發[1997]26號,以下簡稱《決定》)實施前已經離休、退休和退職工人員的離休金、退休金、退職金、補貼。基礎性養老金是指按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或地(市)上年職工月平均工資的20%支付給《決定》實施後的按照統一的企業基本養老保險制度計發待遇的退休人員的基本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是指按繳費個人的個人賬戶儲存額除以120支付給按照統一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計發待遇的退休人員的基本養老金,以及一次性支出給個人的個人賬戶儲存額。過渡性養老金是指按規定支付給按照統一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計發的待遇且在《決定》實施前參加工作、實施後退休的人員除基礎性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以外的基本養老金。離休金、退休金、退職工補貼是指按規定支付給《決定》實施前已經離休、退休和退職人員的生活費用和各種生活補貼、物價補貼等。醫療補助金支出是指按規定支付給未實行醫療保險地區已納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開支範圍的離休、退休、退職人員的醫療費用。喪葬撫恤補助費是指用於已納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開支範圍的離休、退休、退職人員死亡喪葬補助費用及其供養直系親屬的撫恤和生活補助費用。(2)轉移支出,指基本養老保險對象跨統籌地區流動而轉出的基本養老保險基金。(3)補助下級支出,指上級經辦機構撥付給下級經辦機構的補助支出。 (4)上解上級支出,指下級經辦機構上解上級經辦機構的基本養老保險基金。(5)其他支出,指經財政部門核准開支的其他非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性質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