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支出包括基本養老金、醫療補助金和喪葬撫恤補助費等。
支出內容
基本養老保險金
包括基礎性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和支付給《國務院關於建立統一的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制度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實施前已經離休、退休和退職人員的離休金、退休金、退職金和各項補貼等。其中,基礎性養老金是指按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或地(市)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20%支付給《決定》實施後按照統一的企業基本養老保險制度計發待遇的退休人員的基本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是指按繳費個人的個人賬戶儲存額除以120支付給按照統一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計發待遇的退休人員的基本養老金,以及一次性支付給個人的個人賬戶儲存額。過渡性養老金是指按規定支付給按照統一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計發待遇且在《決定》實施前參加工作、實施後退休的人員,除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以外的基本養老金。
醫療補助金
是指按規定支付給未實行醫療保險地區已納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開支範圍的離休,退休、退職人員的醫療費用。
喪葬撫恤補助費
是指用於已納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開支範圍的離休、退休、退職人員死亡喪葬補助費用及其供養直系親屬的撫恤和生活補助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