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臥底日記

城管臥底日記

城管臥底日記,指的是武漢市洪山區兩名城管在執行“臥底”任務時所記錄的“擺攤”日記。日記中記錄了不少他們做小販時的所見所聞。武漢市洪山區城管局稱:日記中闡述了他們擺攤的動機,是為“換位思考”,改善管理。

概述

城管臥底日記 城管臥底日記

城管擺攤當臥底,練攤城管公開臥底日記

2013年6月16日,武漢網友發帖爆料:武漢市洪山區城管局一城管員,白天作為執法者在街道巡邏、檢查亂擺亂放,晚上則化身為練攤小販,在路邊擺攤賣茶杯。帖子同時上傳了一組執法現場和擺攤小販的對比照片,相似度極高。
武漢市城管委官方微博回應稱,圖中的執法隊員和一名女子都是城管局工作人員,他們是在執行“臥底”任務。此外,兩名“臥底”城管通過寫日記的方式記錄了自己的“臥底心得”。城管臥底日記 - 背後真相 2013年6月17日,武漢市洪山區城管局召開新聞發布會稱,該區兩城管人員桂文靜和楊希在轄區內擺攤是為“深入了解小販們的實際情況的‘體驗式執法’”,且此事只有少數領導知道,屬“高度保密”。據介紹,從2013年5月11日起,桂、楊二人主要是利用下班時間,自己出資購貨,在夜市擺攤,經營收入擬用於公益活動。擺攤地點主要在洪山區。兩人隨小商販在武漢三鎮的熱檔夜市,如:魯磨路、徐東大街、虎泉街等地練攤。販賣貨物主要為小飾品和杯子。兩人接觸兩百餘名流動商販,記錄了練攤過程和心態,每人寫下了1萬餘字的日記。下一步該局通過微博徵求廣大市民的意見和建議,希望集媒體與社會各界的力量,群思群策,想出好的解決辦法,推進城管革命。 城管臥底日記 - 摘錄 5·14周二天氣:晴地點:魯磨路、地大北門等我們到魯磨路,因為來晚了,攤位都占了。正和拍檔站在遠處研究在哪裡可以加進我們的攤位的時候,兩個保全(包括昨天吼我們的那個凶保全)走到小販們面前不知道說了什麼,小販們趕緊把東西收了起來。但卻都沒有走,難道他們求情,讓保全讓他們擺嗎?保全走後,小販們又開始把包袱裡面的東西重新拿出來做生意。其中一個小販跟隨保全一起走過來,停下來後,竟然從錢包裡面拿出來幾張毛爺爺給了保全。我頓時石化了,原來這也有潛規則。 5·19周日天氣:晴地點:魯磨路我第一次見識真正的“收攤子”。來的人是我的同事,直屬二中隊的,全程專人攝影,暫扣的物品馬上用膠帶封口,中間沒有與小販發生衝突。我趕緊問旁邊的小販:這城管收了東西,那貨不是都沒收了。小販說貨可以拿回來,要到執法中隊去接受處罰。二中隊應該是對天橋下的商販沒有執法許可權,賣鞋子的保全和賣杯子的小伙,他們都沒有動,一點都不害怕城管。二中隊也拿他們沒有辦法,只能對他們進行攝像。我想是留有證據以後和東湖高新聯合執法吧。(有刪節) 城管臥底日記 - 各方評說 1、中央民族大學法學院教授熊文釗表示:“在單位知情又不影響日常工作,且只是短期體驗式“練攤”行為,並不構成違規。社會各界對城管長期以來的偏見該適當回歸理性了”。2、有網友羅列了2000年以來武漢城管執法的各類花邊新聞,認為其中帶有明顯的作秀和炒作性質。當然,也有人質疑“臥底城管”是否真有助於提升管理水平。3、法律工作者楊國棟評論稱,和小販們打了多年交道的城管,對其情況應該相當了解,“換位思考”也不可能真正影響到城管執法,該查的還是要查。至於說文明執法,這本來就是應該做的事,管好自己的人,嚴禁暴力執法顯然比擺攤“臥底”更靠譜。臥底”任務。此外,兩名“臥底”城管通過寫日記的方式記錄了自己的“臥底心得”。

背後真相

2013年6月17日,武漢市洪山區城管局召開新聞發布會稱,該區兩城管人員桂文靜和楊希在轄區內擺攤是為“深入了解小販們的實際情況的‘體驗式執法’”,且此事只有少數領導知道,屬“高度保密”。

據介紹,從2013年5月11日起,桂、楊二人主要是利用下班時間,自己出資購貨,在夜市擺攤,經營收入擬用於公益活動。擺攤地點主要在洪山區。兩人隨小商販在武漢三鎮的熱檔夜市,如:魯磨路、徐東大街、虎泉街等地練攤。販賣貨物主要為小飾品和杯子。

兩人接觸兩百餘名流動商販,記錄了練攤過程和心態,每人寫下了1萬餘字的日記。下一步該局通過微博徵求廣大市民的意見和建議,希望集媒體與社會各界的力量,群思群策,想出好的解決辦法,推進城管革命。

摘錄

5·14周二天氣:晴地點:魯磨路、地大北門

等我們到魯磨路,因為來晚了,攤位都占了。正和拍檔站在遠處研究在哪裡可以加進我們的攤位的時候,兩個保全(包括昨天吼我們的那個凶保全)走到小販們面前不知道說了什麼,小販們趕緊把東西收了起來。但卻都沒有走,難道他們求情,讓保全讓他們擺嗎?

保全走後,小販們又開始把包袱裡面的東西重新拿出來做生意。其中一個小販跟隨保全一起走過來,停下來後,竟然從錢包裡面拿出來幾張毛爺爺給了保全。我頓時石化了,原來這也有潛規則。

5·19周日天氣:晴地點:魯磨路

我第一次見識真正的“收攤子”。來的人是我的同事,直屬二中隊的,全程專人攝影,暫扣的物品馬上用膠帶封口,中間沒有與小販發生衝突。我趕緊問旁邊的小販:這城管收了東西,那貨不是都沒收了。小販說貨可以拿回來,要到執法中隊去接受處罰。

二中隊應該是對天橋下的商販沒有執法許可權,賣鞋子的保全和賣杯子的小伙,他們都沒有動,一點都不害怕城管。二中隊也拿他們沒有辦法,只能對他們進行攝像。我想是留有證據以後和東湖高新聯合執法吧。(有刪節)

各方評說

1、中央民族大學法學院教授熊文釗表示:“在單位知情又不影響日常工作,且只是短期體驗式“練攤”行為,並不構成違規。社會各界對城管長期以來的偏見該適當回歸理性了”。

2、有網友羅列了2000年以來武漢城管執法的各類花邊新聞,認為其中帶有明顯的作秀和炒作性質。當然,也有人質疑“臥底城管”是否真有助於提升管理水平。

3、法律工作者楊國棟評論稱,和小販們打了多年交道的城管,對其情況應該相當了解,“換位思考”也不可能真正影響到城管執法,該查的還是要查。至於說文明執法,這本來就是應該做的事,管好自己的人,嚴禁暴力執法顯然比擺攤“臥底”更靠譜。

相關詞條

相關搜尋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