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義
地圖注記(map label)是地圖上文字和數字的通稱,是地圖語言之一。地圖註記由字型、字號、字間距、位置、排列方向及色彩等因素構成。註記要素
字型
字色
字大
重要性和數量等級字隔
接近<1mm、普通1-3、隔離字大的1-5倍A.點狀地物:接近間隔
B.線狀地物:沿走向注出,可分段重複標註
C.面狀地物:視面積大小而定,可重複注出
因此,地圖註記的字隔隱含所注對象的分布特徵。
字向
註記的文字在地圖中方向斜立:往往隨被說明要素走向而異 。 如街道名稱註記,河流註記等。等高線 高程註記的字頭,規定朝向高處。
※ 地圖上應避免出現倒立字向!
字位
註記的文字或數字相對被說明要素的位置註記與所注對象保持適當間隔,不能相互壓蓋,最好注在空白處。
字位的選擇是以明確顯示被注對象為原則
字順
字順是指同一註記中各字的排列順序。地圖上的註記採用從左至右和從上而下的字順
字列
同一註記的排列形式A.水平字列
B.垂直字列 點狀地物
C.雁形字列:標註山脈名稱
D.屈曲字列:標註河流、道路名稱 線狀地物
地圖註記由字型、字大或字級、字色、字隔及排列方向、位置,5個因素構成。用不同字型和顏色區分不同事物;用註記的大小等級反映事物分級以及在圖上的重要程度;用註記位置以及不同字隔和排列方向表現事物的位置、伸展方向和分布範圍。地圖註記主要由照相排字或雷射排字而得。註記設計和剪貼,要求字形工整、美觀、主次分明、易於區分、位置正確。
分類
①專有名稱註記。如居民地、河流、山脈、海洋等;②說明註記。常用來補充說明地物性質,如樹種、井泉性質以及圖例說明、圖名、比例尺等;
③數字註記。標明地物的數量特徵,如高程、 等值線數值、道路長度和航海線里程等;
④專題地圖的圖例代號和文字元號。
註記的布置
原則
主次分明互不混淆;
不壓蓋重要地物:
整齊美觀
符合規範或習慣
圖面註記的密度與被註記地理事物的密度一致
不同類型註記的具體要求
A專有名稱註記1.居民地:縣以上粗等線體,以下細或宋體.水平,右方或上方.字隔據形狀.如圖廓間,細等線體,接近字隔.
2.道路:城鎮道路用細等線體標出,字大據路面寬度,隔離字隔沿街道走向排列,街道中心,鐵路公路地形圖中無嚴格要求,在土地圖中需.
3.水系:左斜宋體字,河流與運河名隔離字隔和雁行字列注在河內部,較窄的河在水涯線的上方或右側,但不能壓蓋水涯線和沿岸重要符號.字隔最大不超過字大的4倍,短小河流可注在河流中段,比較長的河流每隔15-20cm重複注出,湖泊或水庫沿形狀的最長方向注,如果面積小容不下,注於上方或右方.
4.山名.山頂名稱用長中等線體註記,接近字隔,水平字列,注于山頭的上方,高程註記在右方,注在最高的山頭.山脈、山嶺名稱用聳肩等線體,隔離字隔,雁行排列,順著山脈山嶺的延伸方向注在中心線位置上。
B 說明註記
符號旁說明註記用細等線體,接近字隔,以水平字列為主,注在輪廓符號內部,必須緊靠符號。
C數字註記
高程註記:用直立等線阿拉伯數字,接近字隔,水平字列,一般標註在測定點右側。
等高線註記:一般注加粗等高線,如稀少可注於首曲線。高程註記應沿著等高線斜坡降落方向
字位選在斜坡凸棱上,數字中心線應與等高線方向一致,並且中斷等高線,字頭朝向山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