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次心理實驗對象是剛生下孩子的產婦。實驗者這回要求醫生在產婦離開醫院回家時,要求她們給孩子餵魚肝油和桔子汁。實驗者想知道用不同的方法告訴她們,會有什麼不同。一種方法是採取個別勸導,即醫生告訴產婦,為了嬰兒的健康,每天都需要給自己的孩子餵魚肝油和桔子汁;另一種方法是醫院明確規定,規定中寫著,根據科學研究的結論,為了孩子的健康,你們回家後必須給孩子吃魚肝油和桔子汁。一個月後,實驗者進行了逐家訪問,了解她們照辦的情況。結果,採用第二種方法,即被醫院明確規定的產婦全部照辦,效果明顯比第一種好。
從這個實驗我們看到了團隊規定對態度改變起到了巨大的作用,可以有效地改變人們的態度,有時候要比個別勸說的效果要好。對於企業管理來講,如果是對於企業文化建設非常重要的,需要每位員工都去遵守的行為,那么就非常有必要明確地寫進規章制度里,這樣才能更好地約束和規範員工的行為,被員工執行,就如一些工廠里關於安全生產的行為規範就應該明確寫在團隊紀律中。但提醒各位,對於那些對企業生產無關緊要的行為,則沒有必要都寫在員工的行為規範里,如果這樣做了有時反而會挫傷員工的創造性或積極性。比如,對於一些研發人員,他們很少會見到外部客戶,如果要求他們必須著正裝上班,這個就沒有太多必要,反而會挫傷員工工作的積極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