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國準》是我國古籍《管子》里記載的一篇文章,見於《管子》第七十九篇。
《管子》是一部記錄中國春秋時期(公元前770~前476)齊國政治家﹑思想家管仲及管仲學派的言行事跡的書籍。大約成書於戰國(前475~前221)時代至秦漢時期。劉向編定《管子》時共86篇﹐今本實存76篇﹐其餘10篇僅存目錄。管仲(公元前723年-約公元前645年) 漢族,名夷吾,字仲,又稱敬仲,春秋時期齊國著名的政治家、軍事家,潁上(今安徽潁上)人。管仲少時喪父,老母在堂,生活貧苦,不得不過早地挑起家庭重擔,為維持生計,與鮑叔牙合夥經商後從軍,到齊國,幾經曲折,經鮑叔牙力薦,為齊國上卿(即丞相),被稱為“春秋第一相”,輔佐齊桓公成為春秋時期的第一霸主,所以又說“管夷吾舉於士”。管仲的言論見於《國語 齊語》,另有《管子》一書傳世。
作品賞析
桓公問於管子曰:“國準可得聞乎?”管子對曰,“國準者,視時而立儀。”桓公曰:“何謂視時而立儀?”對曰:“黃帝之王,謹逃其爪牙。有虞之王,枯澤童山。夏後之王,燒增藪,焚沛澤,不益民之利。殷人之王,諸侯無牛馬之牢,不利其器。周人之王,官能以備物。五家之數殊而用一也。”【譯文】
桓公問管仲說:“國家的平準措施可以講給我聽聽么?”管仲回答說:“國家的平準措施是按照不同時代而制定不同政策的。”桓公說;“何謂按不同時代而制定不同政策?”管仲回答說:“黃帝當政的時代,努力除掉各地的武裝。虞舜當政的時代,斷竭水澤,伐盡山林。夏後氏當政的時代,焚毀草藪和大澤,不準民間增加財利。殷人當政的時代,不許諸侯經營牛馬畜牧事業,還限制他們製造武器和工具。周人當政的時代,統一管理有技能的人材,集中貯備各種物資。五家的辦法雖有不同,而集中統一的作用是一樣的。”
桓公曰:“然則五家之數,籍何者為善也?”管子對曰:“燒山林,破增藪,焚沛澤,猛獸眾也。童山竭澤者,君智不足也。燒增藪,焚沛澤,不益民利,逃械器,閉智慧型者,輔己者也。諸侯無牛馬之牢,不利其器者,曰淫器而壹民心者也。以人御人,逃戈刃,高仁義,乘天固以安己者也。五家之數殊而用一也。”
【譯文】
桓公說:“那么,對此五家的政策,借用哪家為好呢?”管仲回答說:“燒山林、毀草菇、火焚大澤等措施,是因為禽獸過多。伐盡山林,斷竭水澤,是因為君智不足。焚燒草藪大澤,不使民間增加財利,既取消工具武器的發展,又閉塞人們的生產能力,都是為了加強自己。不許諸侯經營牛馬畜牧事業,還限制他們製造武器工具,是為了不過分生產武器和工具而統一民心。派官吏管理人才,禁止私造刀槍,提倡仁義道德,是在穩固基礎上安定自己地位。五家的政策雖有不同,而作用是一樣的。”
桓公曰:“今當時之王者立何而可?”管子對曰:“請兼用五家而勿盡。”桓公曰,“何謂?”管子對曰:“立祈祥以固山澤,立械器以使萬物,天下皆利而謹操重策。童山竭澤,益利搏流。出山金立幣,存菹丘,立駢牢,以為民饒。彼菹菜之壤,非五穀之所生也,麋鹿牛馬之地。春秋賦生殺老,立施以守五穀,此以無用之壤臧民之羸。五家之數皆用而勿盡。”
【譯文】
桓公說:“現時當政的王者,採用哪家的政策為好?”管仲回答說:“可以兼用五家之法而不可全盤照搬。”桓公說:“此話涵義如何?”管仲回答說:“設立祭神的壇場來封禁山澤,統一製造武器工具來運用物資,使天下同來經營但卻嚴格著物價政策。實行伐盡山林與斷竭水澤的辦法,控制財利並掌握流通。開發礦山以鑄造錢幣,保存草地以建立牧場,使人民富饒起來。因為雜草叢生的窪地,不適合糧食生長,應作為飼養糜鹿牛馬的牧場。春秋兩季,把幼畜供應百姓,把老畜殺掉賣出,發行貨幣來掌握糧食。這就利用了無用的土地吸收百姓餘糧。五家的政策都採用了而沒有全盤照搬。”
桓公曰:“五代之王以盡天下數矣,來世之王者可得而聞乎?”管子對曰:“好譏而不亂,亟變而不變,時至則為,過則去。王數不可豫致。此五家之國準也。”
【譯文】
桓公說:“上述五個朝代,已經概括了人們所知的各種辦法了。以後成王業的君主如何,可以再談一談么?”管仲回答說:“重視調查而做到有條不紊,積極改革而不留戀過去,條件成熟就應當實行,條件已變就應放棄。成王業的具體政策是不能事前安排好的。這裡所說,只能是五家的平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