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1.協助委領導處理機關日常工作;負責委領導的秘書工作;負責擬定認監委機關辦公制度、規定,並監督執行;安排機關政務值班。
2.負責委黨組會、委務會和主任辦公會的會務及秘書工作;負責制定委年度會議、培訓計畫,管理和協調認監委召開的重要會議。
3.督促辦理領導批示、上級機關交辦事項和人大建議、政協提案;督促檢查和落實黨組會、委務會、主任辦公會及其他重要會議部署的工作。
4.負責督查、信訪和有關部門來函、來電的答覆工作;處理政務來信和接待政務來訪。
5.負責擬定認監委公文管理辦法和規定,負責公文處理;指導下屬單位(包括直屬和代管單位,下同)的公文處理工作。
6.負責機要、檔案和保密工作;負責擬定認監委印章、檔案、保密管理規定;負責委黨組印章、委印章的保管和用印工作。
7.承辦委領導講話等重要檔案材料的起草、修改工作。負責擬定委機關年度工作計畫和匯總年度工作總結。
8.負責認證認可政務信息、統計管理工作。
9.負責認證認可宣傳工作,承辦新聞發布事宜。
10.擬定機關行政管理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
11.負責機關的保衛、交通安全、消防、愛國衛生、綠化、節水、綜合治理、職工子女醫療統籌、計畫生育和工作證件制發等工作;指導、檢查下屬單位的相關工作。
12.負責機關及下屬單位人事、退休幹部和教育培訓工作。
內設機構
辦公室內設各處的職責分工:
(一)秘書處:
1.承擔認監委黨組和委領導的秘書工作;編髮委領導工作安排、值班匯報和認監委大事記。
2.承辦機關日常辦公的協調工作。
3.承辦委黨組會議、委務會和主任辦公會等會議安排,起草會議紀要;承辦委年度會議計畫制定工作,協助辦公室領導協調和管理重要會議。
4.擬定認監委公文處理辦法和規定;辦理收文和委發文、電和內部請示報告以及辦公室檔案的登記、審核、呈批、編號、印製、封發、歸檔等工作;協助各職能部門印製部發文。
5.督促辦理人大建議、政協提案和有關部門來函的答覆工作;處理政務來信和接待政務來訪。
6.擬定認監委督促檢查工作的規定,辦理督查工作。
7.承辦各職能部門和下屬單位領導的請銷假事項。
8.承擔文書檔案管理工作;指導、監督各職能部門和下屬單位的檔案立卷、歸檔工作。
9.擬定機關保密工作規定,指導、監督各職能部門和下屬單位的保密工作。
10.擬定認監委印章管理和使用的規定;承辦認監委、黨組及辦公室印章的保管和用印。
11.擬定機關值班制度,安排機關人員值班並檢查落實。
12. 擬訂機關行政工作管理的制度、規定,並監督執行。
13. 負責交通安全、愛國衛生、綠化、節水、綜合治理等工作,指導下屬單位的相關工作。
(二)宣傳處:
1.擬定認證認可宣傳、信息管理辦法和工作計畫。
2.承擔認證認可政務信息的有關工作,組織實施信息調研。
3.承擔認證認可政務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報送、發布工作;擬定認證認可信息工作要點;指導和督促報送重要信息。
4.承辦委領導講話等重要檔案材料的起草、修改工作。
5.擬定重大宣傳活動方案和重大事項的新聞宣傳口徑,審核和提供新聞稿件;安排境內外記者的採訪;承辦新聞發布會等重大宣傳事項。
6.審查認監委辦期刊和網站發布的重要信息;指導、監督期刊(雜誌)和網站的業務工作。
7.承辦認監委制發的圖書資料、音像影視製品等的管理審查工作。
8.承辦認監委的統計管理工作。
(三)人事處(保衛處):
1.擬定幹部隊伍建設發展規劃及人事管理規章、制度。
2.承辦委管單位領導班子考核和委管幹部的考察、調配、任免、培訓、轉崗交流和退休等事項,負責下屬單位有關幹部的備案審批工作。
3.承辦委管後備幹部隊伍建設的有關工作。
4.研究擬定委機關及下屬單位幹部教育培訓規劃、計畫,承辦認監委舉辦的培訓班的審核和培訓證書的註冊、登記、發放等工作。
5.承辦機關實施公務員制度及幹部調配工作;編制並組織實施機關和下屬單位錄用、接收大中專院校畢業生和軍轉幹部計畫;負責海外機構常駐人員的調配事宜。
6.承辦專業技術幹部管理和職稱評審工作;承辦有突出貢獻的專家等優秀人才的評價和選拔工作;承辦特殊需要專業技術人員的調配工作。
7.編報、下達機關和下屬單位人員機構、編制和職工人數計畫及統計。
8.擬定工資管理辦法,辦理工資調整工作;負責編報、下達機關和下屬單位的年度工資計畫;負責機關和下屬單位的工資調整和勞動社會保障工作。
9.負責人事檔案管理工作;負責機關及下屬單位退休人員、計畫生育管理工作。
10.負責認證認可行政管理體制改革的有關工作;協調聯絡中檢集團、香港公司有關工作。
11.研究擬定認監委外事管理辦法,並監督執行;負責出國人員外事紀律教育。
12.負責機關和下屬單位出國人員的政審、護照、簽證、通行證的保管與申辦工作。
13.研究擬定認證認可職業資格及考試制度、規則和程式,負責管理和組織實施。
14.擬定機關安全保衛制度,管理機關內部保衛和消防工作;指導下屬單位的安全保衛工作;負責工作證件制發工作。
(四)質量管理體系辦公室:
1.承擔委機關質量管理體系運行、維護和改進的組織協調工作。
2.組織委機關質量管理體系運行內部審核及有關工作。
3.組織修訂質量管理體系檔案,完善質量管理體系運行機制。
4.組織委機關內審培訓工作。
5.聯繫、協調質量管理體系信息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