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合格評定國家認可委員會

中國合格評定國家認可委員會(英文縮寫為:CNAS)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認證認可條例》的規定,由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委員會(CNACA)批准設立並授權的國家認可機構,統一負責對認證機構、實驗室和檢查機構等相關機構的認可工作。


簡介

中國合格評定國家認可委員會(英文名稱為:ChinaNationalAccreditationServiceforConformityAssessment英文縮寫為:CNAS),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認證認可條例》的規定,由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委員會批准設立並授權的唯一國家認可機構,統一負責實施對認證機構、實驗室和檢查機構等相關機構的認可工作。
CNAS由原中國認證機構國家認可委員會(英文簡稱為CNAB)和原中國實驗室國家認可委員會(英文簡稱為CNAL)合併而成。CNAS通過評價、監督合格評定機構(如認證機構、實驗室、檢查機構)的管理和活動,確認其是否有能力開展相應的合格評定活動(如認證、檢測和校準、檢查等)、確認其合格評定活動的權威性,發揮認可約束作用。
CNAS是唯一代表中國在國際認可論壇(IAF)、國際實驗室認可合作組織(ILAC)、太平洋認可合作組織(PAC)、亞太實驗室認可合作組織(APLAC)等國際認可組織或區域性認可組織的全權成員,在質量和環境管理體系認證、檢測與校準實驗室、醫學實驗室、檢查機構、標準物質和標準樣品生產者等多個認可領域簽署了國際多邊互認協定,中國認可的相關證書或報告在簽署多邊互認協定的數十個國家和經濟體具有證明效力,在國際市場的質量競爭傳遞了信任。
截至2009年8月31日,CNAS認可各類認證機構、實驗室及檢查機構三大門類總計十四個領域的4078家機構,其中,累計認可各類認證機構123家,認證機構領域總計331個,涉及業務範圍類型8172個;累計認可實驗室3802家,其中檢測實驗室3210家、校準實驗室506家、醫學實驗室40家、生物安全實驗室27家、標準物質生產者3家、能力驗證提供者16家;累計認可檢查機構153家。

歷史沿革

中國合格評定國家認可委員會於2006年3月31日正式成立,是在原中國認證機構國家認可委員會(CNAB)和原中國實驗室國家認可委員會(CNAL)基礎上整合而成的。
中國認證機構國家認可委員會(CNAB)是經中國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委員會依法授權設立的國家認可機構,負責對從事各類管理體系認證和產品認證的認證機構進行認證能力的資格認可。成立於2002年7月,是由原中國質量體系認證機構國家認可委員會(CNACR)、原中國產品認證機構國家認可委員會(CNACP)、原中國國家進出口企業認證機構認可委員會(CNAB)和原中國環境管理體系認證機構認可委員會(CACEB)整合而成。2004年4月,根據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委員會與有關部門協調的意見和決定,原全國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認證機構認可委員會(CNASC)、原有機產品認可委員會分別將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及有機產品認證認可工作移交CNAB,進一步促進了統一的認證機構認可制度的深度融合。
中國實驗室國家認可委員會(CNAL)是經中國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委員會批准設立並授權,統一負責實驗室和檢查機構認可及相關工作的國家認可機構。成立於2002年7月,是在原國家技術監督局成立的實驗室國家認可組織――中國實驗室國家認可委員會(英文縮寫:CNACL)和原國家進出口商品檢驗局成立的進出口領域的實驗室和檢查機構能力資格認可的國家實驗室認可組織――中國國家出入境檢驗檢疫實驗室認可委員會(英文縮寫:CCIBLAC)的基礎上合併成立的。

組織機構

中國合格評定國家認可委員會組織機構包括:全體委員會、執行委員會、認證機構技術委員會、實驗室技術委員會、檢查機構技術委員會、評定委員會、申訴委員會、最終用戶委員會和秘書處。中國合格評定國家認可委員會委員由政府部門、合格評定機構、合格評定服務對象、合格評定使用方和專業機構與技術專家等5個方面,總計65個單位組成。

宗旨

中國合格評定國家認可委員會的宗旨是推進合格評定機構按照相關的標準和規範等要求加強建設,促進合格評定機構以公正的行為、科學的手段、準確的結果有效地為社會提供服務。

主要任務

中國合格評定國家認可委員會主要任務為:
1、按照我國有關法律法規、國際和國家標準、規範等,建立並運行合格評定機構國家認可體系,制定並發布認可工作的規則、準則、指南等規範性檔案;
2、對境內外提出申請的合格評定機構開展能力評價,作出認可決定,並對獲得認可的合格評定機構進行認可監督管理;
3、負責對認可委員會徽標和認可標識的使用進行指導和監督管理;
4、組織開展與認可相關的人員培訓工作,對評審人員進行資格評定和聘用管理;
5、為合格評定機構提供相關技術服務,為社會各界提供獲得認可的合格評定機構的公開信息;
6、參加與合格評定及認可相關的國際活動,與有關認可及相關機構和國際合作組織簽署雙邊或多邊認可合作協定;
7、處理與認可有關的申訴和投訴工作;
8、承擔政府有關部門委託的工作;
9、開展與認可相關的其他活動。

國際互認

中國合格評定國家認可制度在國際認可活動中有著重要的地位,其認可活動已經融入國際認可互認體系,並發揮著重要的作用。中國合格評定國家認可委員會是國際認可論壇(IAF)、國際實驗室認可合作組織(ILAC)、亞太實驗室認可合作組織(APLAC)和太平洋認可合作組織(PAC)的正式成員。目前我國已與其他43個國家和地區的質量管理體系認證和環境管理體系認證的認可機構簽署了互認協定,已與其他國家和地區的64個實驗室認可機構簽署了互認協定。

主要進展

截至2010年3月底,累計認可各類認證機構124家,認可的認證機構領域總計342個,這些機構頒發的各類認證證書數量約51萬份,其中質量認證證書數量和獲證企業居全球第一;實驗室認可數量已經達到3958個,在全球處於領先水平,檢查機構認可數量186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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