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助學金縮水

國家助學金縮水

國家助學金縮水是2016年9月下旬,南京大學多名學生在網路上發帖,反映學校少發了1000元研究生國家助學金。同學們質疑,國家規定的助學金怎么就“縮水”了呢?。國家助學金“縮水”,其背後蘊藏腐敗還是政策執行不力,都是待解之謎。此外,在已有的相關政策和監督檢查機制之下,依然有一些高校不按時發放助學金,可見,現有的政策不僅沒有落實到位,監督機制也存在漏洞。

概述

近日(2016年9月下旬),南京大學多名學生在網上發帖,反映學校少發了1000元研究生國家助學金。新華社記者在採訪中發現,包括南京大學、中國人民大學北京外國語大學在內的多所高校均存在研究生國家助學金髮放“縮水”問題,少發的金額總數不菲。在引發輿論強烈反響後,南京大學表態將補發助學金,中國人民大學則表示已補發“縮水”助學金。

國家助學金,顧名思義,是財政撥款給學生的專款,高校沒有任何剋扣或者自由處置的理由。回過頭看,如果沒有學生質疑,沒有輿論聚焦,相關高校恐怕也就“悶聲發財”了。那么這些錢會去向哪裡?在高校財務賬目嚴重不透明的現實下,難免令人遐想。

現象

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金"縮水"
財政部、教育部2013年印發的《研究生國家助學金管理暫行辦法》明確,中央部屬高校碩士研究生資助標準為每生每年6000元,這一支出全部由中央財政下撥,按月發放到符合條件的學生手中。

但具體怎么發放、每月發放多少,則由各個高校自行確定。南京大學、中國人民大學等高校的做法,是為符合條件的研究生每月發放補助500元,每年發放12個月。

南京大學2016屆碩士畢業生劉同學告訴記者,畢業前一年他只收到從2015年9月到2016年6月的國家助學金,一共10個月,合計5000元。畢業後,剩下的1000元助學金便沒了下文。他不禁產生疑問,難道是國家助學金“縮水”了?

針對質疑,南京大學研究生院負責人承認情況基本屬實,並坦言:“我們是按照學制內實際在校時間發放的,這樣就使得國家助學金存在結餘,學生產生疑問也是正常的。”

記者在採訪中了解到,中國人民大學、北京外國語大學等高校在研究生國家助學金的發放上也存在“縮水”的情況。

中國人民大學學生處資助科的一位老師9月23日證實,該校的研究生國家助學金僅發放到學生畢業當月為止,“最後兩個月是沒有的”。該校2016屆碩士畢業生周同學向記者出示的銀行卡對賬單也顯示,他沒有收到最後兩個月的國家助學金

教育部回應

針對個別高校存在沒有足額發放研究生國家助學金的行為,教育部2016年9月28日上午回復新京報記者稱,此事是由於一些學校在發放環節的操作問題所致。為督促相關高校立行整改,昨日教育部已發文直屬高校,要求確保足額發放研究生國家助學金。

教育部表示,國家關於研究生助學金的相關政策是清晰明確的。此事是由於一些學校在發放環節的操作問題所致,不涉及政策調整。“為督促相關高校立行整改,進一步規範研究生國家助學金髮放工作,昨日(27日),我部已發文直屬高校。”教育部要求,所有高校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政策,完善研究生國家助學金髮放辦法,確保足額發放研究生國家助學金,對執行中存在的問題要及時妥善處理。

教育部在通知中表示,各高校要認真貫徹落實《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員會、教育部關於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機制的意見》檔案精神,完善研究生國家助學金髮放辦法,確保計畫內全日制博士研究生資助標準不低於沒生每年10000元,碩士研究生資助標準不低於每生每年6000元,對執行中存在的問題,要及時妥善處理,消除影響,維護學校穩定。

教育部向新京報記者表示,目前有的高校已全部補發到位。

專家觀點

根據《研究生國家助學金管理暫行辦法》的規定,“各高校必須對研究生國家助學金實行分賬核算,專款專用,不得截留、擠占、挪用”。

北京理工大學教育研究院副院長周文輝認為,國家助學金與學業獎學金等其它獎助學金的性質不同,是中央財政下撥的專款,高校應注意做到專款專用。

研究生國家助學金關係到學生的切身權益,只有按照規定發放到位,才能最大程度地保障學生們的正常學習和生活。周文輝表示,這需要政府主管部門加強管理和監督,及時發現和解決在執行相關規定過程中出現的各類問題。

如何維權

專家:學生可通過法律手段維權

收到補款的畢業生認為學校可能故意截留。北京師範大學高等教育研究所一位不願具名的教授認為,之所以會出現這個問題,可能有兩種原因,一種是故意不發,即故意侵吞;另一種是工作上的失誤,屬於操作不當,資金未挪作他用。

“如果是第一種,其行為是惡劣的,問題性質也變了。”但該教授分析認為,故意侵吞可能性其實很小,更多可能是部門工作上的操作失誤。

如果還有高校學生遇到這種情況,他表示,學生有多種辦法可以進行維權,比如向相關負責部門的上級部門進行申訴,或者直接向校長熱線、校長信箱反映情況。最後如果學校對此置之不理,也可通過法律的手段維權。

媒體評論

助學金“縮水”不僅是侵犯學生權益,更暴露出高校的自由裁量權之大。此前南京大學給出的辯詞,是說已將這筆錢以學業獎學金的形式發到了學生手上,但現在風波一起,馬上自己“打臉”要補發助學金,要嚴格執行《研究生國家助學金管理暫行辦法》。扣發助學金有理,補發助學金也有理,高校如此“翻來覆去”,怎能讓人信服?

同樣值得追問的是,助學金“縮水”現象如此普遍,但其曝光的路徑卻是學生網路發帖、媒體報導,政府主管部門的監管是否存在漏洞?就此而言,不能聽任高校把錢一補了之,主管部門有必要及時介入,查清這幾所助學金“縮水”的高校,它們在賬目上是怎么處置本該專款專用的錢,之前那些錢花在了什麼地方。而且,除了個別迫於輿論壓力採取動作的學校外,更多高校則繼續沉默是金。如果對政策的理解和執行全看高校自覺,那顯然有問題。所以在制度上查漏補缺,比追問幾筆助學金來得更重要。

近幾年,高校腐敗案頻發,此次存在助學金“縮水”現象的高校中,有的就曾發生過非常惡劣的腐敗案。高校腐敗背後的一個重要原因,就是財務不透明。高校雖非政府部門,但作為公共企事業單位,本應接受嚴格的內外監督,但現實是其透明程度非常不樂觀。比如在三公經費的公開上,很多高校的表現還不如政府部門。高校的資金來源本就複雜,除了財政撥款,還有學費收繳、科研項目經費、社會捐贈等等,如果沒有透明約束,監督乏力,即便不一定導致腐敗,高校有錢就“任性”,恐怕也是難以避免。

政策清楚、數額明確的助學金,高校都要在上面動點心思,其他不夠透明的款項,就更可能存在貓膩。所以,對助學金“縮水”,要好好檢視下專款專用的監督機制,堵塞漏洞,對可能的濫權失責進行追究;而治本之策,則是要進一步推進高校信息公開,高校所花的財政或者納稅人的每一分錢,都要有清楚的去處。

相關政策

全日制碩士研究生每年助學金6000元

根據財政部、教育部2013年印發的《研究生國家助學金管理暫行辦法》,自2014年秋季學期起,研究生普通獎學金調整為研究生國家助學金,所有納入全國研究生招生計畫且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資收入的除外)均在資助範圍內。

資助的標準為,博士研究生資助標準不低於每生每年10000元,碩士研究生資助標準不低於每生每年6000元。對於中央部屬高校來說,博士研究生資助標準為每生每年12000元,碩士研究生資助標準為每生每年6000元,所需資金全部由中央財政承擔。

至於這筆資金如何發放,根據要求,高校應按月發放到符合條件的學生手中。但具體怎么發放、每月發放多少,則未進行規定。

國家助學金專款專用不得截留擠占挪用

《暫行辦法》明確,對研究生國家助學金實行分賬核算,專款專用,不得截留、擠占、挪用,並自覺接受財政、審計、紀檢監察、主管機關等部門的檢查和監督。

相關詞條

相關搜尋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