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單層次直銷(Uni-Level Marketing)它指的是在直銷企業的直銷活動中,直銷產品是經過一代直銷商的層次就可以到達消費者手中。這種單層次也可以表現為直銷員從連鎖店中提貨與結算並把產品銷售給消費者,從而獲得自己的銷售佣金。在這種單層次直銷中行銷組織不可以無限代的延伸下去,而只是有限制地延伸一層。在這種單層次直銷的行銷模式中,銷售是永遠的主題。直銷商還要維護好自己開發的老客戶,並且為其提供細心周到的後期服務,以此來獲取這個老客戶源源不斷的後續訂單。單層次直銷與多層次直銷的區別
根據權威部門的解釋,可以這樣理解多層次直銷與單層次直銷的區別。從渠道的商品流程來看,在單層次直銷中,商品流轉形式為:生產企業———直銷員———消費者;而在多層次直銷中,商品流轉形式為:生產企業———直銷員,直銷員———消費者。可以說,商品流轉形式的差異,是兩種直銷形式存在巨大差別的根源。在商品流轉的過程中,給人們造成的假象是,多層次直銷似乎只是比單層次直銷多了幾個層次的直銷員。事實上,這種假象背後隱藏著巨大的商業誘因。只有揭穿商品流轉形式這層面紗,我們才能清楚地看到這兩者之間的本質區別。歸根到底,與單層次直銷相比,多層次直銷極有可能引發更大的經營風險。
首先,從商品的所有權轉移來看,多層次直銷比單層次直銷要頻繁得多,這就容易引起渠道成員之間的衝突。在多層次直銷中,層次發展越多,引發衝突的可能性也就越大。由於一名直銷員往往傾向於發展儘可能多的下線,因而交易關係數或銷售人員的增長呈現按幾何級數遞增的態勢。其中的任何一個層次出現所有權轉移危機,或者供應鏈斷裂,就會引起整個渠道結構的麻煩,不可控的因素隨之增加。相比較而言,單層次直銷就少有這樣的麻煩。它們的直銷人員與顧客直接接觸,並進行面對面的交流,能夠將所有權轉移風險降低到可控制的程度。
其次,在多層次直銷這種銷售方式下,每一個直銷員將商品銷售之後,除了可以從公司得到佣金外,還可以由自己向公司推薦新的業務人員,發展自己的多層次直銷網路,並根據下線銷售業績的大小,獲得積分點進行累計,並從公司得到一定的獎金。而且每一個進入網路的新成員,都可以沿用這種下線發展模式和獎金獲得模式,通過本人直銷產品和發展自己的銷售網路而得到更多的報酬。單層次直銷與此不同。由於沒有下線人員,它們的直銷員的收入主要來源於本人推銷商品的折扣。
需要指出的是,依據上述分析,我國現階段開放的是單層次直銷模式。這從根本上符合我國的國情,有利於維持直銷市場的平穩發展。
單層次直銷之父
1887年大衛·麥可尼,僱傭人員上門直接銷售書籍,並免費贈送給顧客一小瓶香水作為促銷手段。當顧客反應說更喜歡他的香水時,麥可尼馬上意識到這是一個契機,於是便順應顧客的需求,創建美國雅芳公司,僱請專人上門銷售美容品,大獲成功。麥可尼的這種只通過經銷商把產品送到顧客手中的銷售便是早期的單層次直銷。單層次直銷比較簡單,公司所有的直銷員都由公司直接掌握,直銷員間無上下級關係,每個銷售員的工資只與自己的銷售額有關。在單層次直銷公司,產品說明與銷售訓練往往是直接由公司人員主導。1886年,“雅芳之父”大衛·麥可尼(David McConnell)創立了“加州香芬公司”,1939年,麥可尼先生將公司更名為“Avon”。 1886年,雅芳公司創立於美國紐約。目前在45個國家和地區有直接投資,擁有300餘萬名獨立營業代表,業務遍及137個國家和地區,年銷售額達52億美元。現有產品2萬餘種,博及護膚品、化妝品、個人護理品、香品、流行首飾、女性內衣、時裝、健康食品等。全美最大的500家企業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