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商朝的國家政體是以商王為核心的家族制度,輔之以其他聯盟部族、臣服部族首領等。這個政體的中堅分子是商王的親族。在這個時期,國家事務與商王的私人事務是難以嚴格區分的。商朝的官僚體系大致可以分為所謂的內廷官和外廷官,而這些官員都是中央官員(當然,處理商王私人領地事務的宰也可以視為地方官員)。商朝施行分封制度,地方由諸侯統治,諸侯內部的官吏設定等,發現的甲骨文中還沒有這方面的記錄。
商朝的國家政體是以商王為核心的家族制度,輔之以其他聯盟部族、臣服部族首領等。這個政體的中堅分子是商王的親族。在這個時期,國家事務與商王的私人事務是難以嚴格區分的。商朝的官僚體系大致可以分為所謂的內廷官和外廷官,而這些官員都是中央官員(當然,處理商王私人領地事務的宰也可以視為地方官員)。商朝施行分封制度,地方由諸侯統治,諸侯內部的官吏設定等,目前發現的甲骨文中還沒有這方面的記錄。
商王的內廷官,主要有宰、臣兩類。這些官員主要處理商王的私人事務,包括其私人領地、以及王官內部的管理等。宰的地位非常高,特定的情況下作為商王的代表直接處理政務。《史記·殷本紀》記載,殷高宗武丁,“三年不言,政事決於冢宰”。臣的種類很多,有負責農耕的、有負責內廷供奉的、有負責祭祀的、有負責警衛的、也有管理商王私人軍隊的。臣的級別也很不相同,有些是商王的親族、有些是來自臣服的部族、甚至有些屬於奴隸的身份。不過,作為臣的奴隸很多成為顯赫的大臣,如商湯時的伊尹,武丁時的傅說,都從奴隸晉升為宰相。
外廷官即處理國家事務的官員,以尹為長,另有卜,作冊,亞服等各種名目。尹相當於後世的宰相,其中最著名的是伊尹。伊尹,姓伊名摯,尹是官名。伊摯曾“為有莘氏媵臣(陪嫁的奴隸)”,得到商湯的賞識,“湯舉任以國政”。《史記·殷本紀》記載,商湯死後,繼承王位的外丙、仲壬相繼死去。伊尹立湯的嫡長孫太甲為王。太甲即位後,違背商湯所立的法度,暴虐無道,於是伊尹把他放逐於桐(河南虞城東北),由伊尹代王施政。三年以後,太甲認識了自己的過錯並有所悔改,伊尹才把他迎接回來並“授之政”。伊尹的兒子伊陟,也身居高官,“帝太戊立伊陟為相”。
卜、作冊都是宗教官員,相當於羅馬時代的祭司,但是地位遠不如羅馬祭司來得高。其中卜作為大祭司,權力比較大,作冊的職務與後世的史相當,是負責記錄的官吏。亞服是武官,統帥軍隊,有亞,多亞,大亞之分,但是具體職務與等級區別不詳。商朝的武官還有射(統帥弓箭手)、犬(負責商王的田獵)、戍(要地駐屯軍長官)等其他稱號。
商朝的地方諸侯有侯、伯、男、甸不同的稱號。侯、伯是較大的諸侯,男、甸較小或較遠。與後世不同的是,商朝保留了前代母系社會的一些特點,女性也可以被封為諸侯並統帥軍隊。甲骨文中就有“辛巳卜,貞登婦好三千,登旅萬,呼伐□”說在辛巳這一天卜問,以命令婦好這個人統帥一萬多人的軍隊去討伐某某地方。這裡的婦好,就是商王武丁的妻子。
官制
商王的內廷官,主要有宰、臣兩類。這些官員主要處理商王的私人事務,包括其私人領地、以及王官內部的管理等。宰的地位非常高,特定的情況下作為商王的代表直接處理政務。《史記·殷本紀》記載,殷高宗武丁,“三年不言,政事決於冢宰”。臣的種類很多,有負責農耕的、有負責內廷供奉的、有負責祭祀的、有負責警衛的、也有管理商王私人軍隊的。臣的級別也很不相同,有些是商王的親族、有些是來自臣服的部族、甚至有些屬於奴隸的身份。不過,作為臣的奴隸很多成為顯赫的大臣,如商湯時的伊尹,武丁時的傅說,都從奴隸晉升為宰相。外廷官即處理國家事務的官員,以尹為長,另有卜,作冊,亞服等各種名目。尹相當於後世的宰相,其中最著名的是伊尹。伊尹,姓伊名摯,尹是官名。伊摯曾“為有莘氏媵臣(陪嫁的奴隸)”,得到商湯的賞識,“湯舉任以國政”。《史記·殷本紀》記載,商湯死後,繼承王位的外丙、仲壬相繼死去。伊尹立湯的嫡長孫太甲為王。太甲即位後,違背商湯所立的法度,暴虐無道,於是伊尹把他放逐於桐(河南虞城東北),由伊尹代王施政。三年以後,太甲認識了自己的過錯並有所悔改,伊尹才把他迎接回來並“授之政”。伊尹的兒子伊陟,也身居高官,“帝太戊立伊陟為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