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生平
幼時聰穎,精通經史百家。明弘治十一年(1498)鄉試第二名。弘治十五年(1502)會試奪魁,中進士,授戶部山西司主事。不久,因父喪歸家守孝。弘治十七年(1504年)喪服期滿,時宦官劉瑾擅權,因稱病謝絕返京任職被罷免。
正德五年(1510年)劉瑾伏誅後,被朝廷復留用,又目睹朝政腐敗而無意當官,以母老乞終養。致力蒐集地方文史,撰銘刊書,編成《瓊台志》20卷、《瓊州三祠錄》3卷。還創建養優書院,教育後學。
嘉靖元年(1522),唐胄應召赴京,復任為戶部河南司主事,為宋朝死節忠臣趙與珞(南宋末年瓊管安撫使,抗元被俘,不屈被殺,《宋史翼》有傳)追謚立祠,不久升任本司署員外郎。次年任廣西提學僉事。
嘉靖五年(1526),升任雲南金騰副使,計擒為非作歹的土官莽信,彈劾貪污不法的知縣趙九皋,調停木邦、孟養宣慰司衝突。歷任雲南提學、雲南右參政、雲南右布政使。
嘉靖十一年(1532),任廣西左布政使。嘉靖十二年(1533),升任都察院右副都御史,提督南贛汀漳等處軍務。僅半年改任山東巡撫,時黃河泛濫成災,千里跋涉尋覓黃河故道,疏通三郡水,引灌荒田,變患為利,並發耕牛、種子,鼓勵墾荒,發展農業,政績顯著。
嘉靖十四年(1535),任南京戶部右侍郎,次年春調任北京戶部右侍郎,秋轉為戶部左侍郎。時安南(今越南)遣使告莫登庸篡權,明世宗欲發兵征討,唐胄疏陳7條理由,竭力諍止。
嘉靖十七年(1538)唐胄冒死上疏,反對明世宗定為其父興獻王上“獻皇帝廟號睿宗”尊號,被明世宗關進監牢。是年冬獲赦,準備重新起用,終因不堪精神和肉體上的折磨,臥病不起。
隆慶元年(1567),追贈都察院右都御史,賜諭葬。
人物評價
張廷玉《明史》:“胄耿介孝友,好學多著述,立朝有執持,為嶺南人士之冠。”、“唐胄論安南,切於事理。”
家族成員
子:唐穆,字景文,嘉靖十七年(1538年)進士,官至禮部員外郎。
史書記載
《明史·列傳第九十一》
唐胄,字平侯,瓊山人。弘治十五年進士。授戶部主事。以憂歸。劉瑾斥諸服除久不赴官者,坐奪職。瑾誅,召用,以母老不出。嘉靖初,起故官。疏諫內官織造,請為宋死節臣趙與珞追謚立祠。進員外郎,遷廣西提學僉事。令土官及瑤、蠻悉遣子入學。擢金騰副使。土酋莽信虐,計擒之。木邦、孟養構兵,胄遣使宣諭,木邦遂獻地。屢遷廣西左布政使。官軍討古田賊,久無功,胄遣使撫之其魁曰:“是前唐使君令吾子入學者。”即解甲。擢右副都御史,巡撫南、贛,移山東。遷南京戶部右侍郎。十五年改北部,進左侍郎。帝以安南久不貢,將致討,郭勛復贊之。詔遣錦衣官問狀,中外嚴兵待發。胄上疏諫曰:知今日之事,若欲其修貢而已,兵不必用,官亦無容遣。若欲討之,則有不可者七,請一一陳之:
古帝王不以中國之治治蠻夷,故安南不征,著在《祖訓》。一也。
太宗既滅黎季篔,求陳氏後不得,始郡縣之。後兵連不解,仁廟每以為恨。章皇帝成先志,棄而不守,今日當率循。二也。
外夷分爭,中國之福。安南自五代至元,更曲、劉、紹、吳、丁、黎、李、陳八姓,迭興迭廢,而嶺南外警遂稀。今紛爭,正不當問,奈何殃赤子以威小丑,割心腹以補四肢,無益有害。三也。
若謂中國近境,宜乘亂取之。臣考馬援南征,深歷浪泊,士卒死亡幾半,所立銅柱為漢極界,乃近在今思明府耳。先朝雖嘗平之,然屢服屢叛,中國士馬物故者以數十萬計,竭二十餘年之財力,僅得數十郡縣之虛名而止。況又有徵之不克,如宋太宗、神宗,元憲宗、世祖朝故事乎?此可為殷鑑。四也。
外邦入貢,乃彼之利。一則奉正朔以威其鄰,一則通貿易以足其國。故今雖兵亂,尚累累奉表箋、具方物,款關求入,守臣以姓名不符卻之。是彼欲貢不得,非抗不貢也。以此責之,詞不順。五也。
興師則需餉。今四川有采木之役,貴州有凱口之師,而兩廣積儲數十萬,率耗于田州岑猛之役。又大工頻興,所在軍儲悉輸將作,興師數十萬,何以給之?六也。
然臣所憂,又不止此。唐之衰也,自明皇南詔之役始。宋之衰也,自神宗伐遼之役始。今北寇日強,據我河套。邊卒屢叛,毀我籓籬。北顧方殷,更啟南征之議,脫有不測,誰任其咎?七也。
錦衣錦衣武人,暗於大體。倘稍枉是非之實,致彼不服,反足損威。即令按問得情,伐之不可,不伐不可,進退無據,何以為謀?且今嚴兵待發之詔初下,而徵求騷擾之害已形,是憂不在外夷,而在邦域中矣。請停遣勘官,罷一切徵調,天下幸甚。
章下兵部,請從其議。得旨,待勘官還更議。明年四月,帝決計征討。侍郎潘珍、兩廣總督潘旦、巡按御史餘光相繼諫,皆不納。後遣毛伯溫往,卒撫降之。
郭勛為祖英請配享,胄疏爭。帝欲祀獻皇帝明堂,配上帝,胄力言不可。帝大怒,下詔獄拷掠,削籍歸。遇赦復冠帶,卒。隆慶初,贈右都御史。
人物著作
著有《江閩湖嶺都台志》。《瓊台志》、《西洲存稿》、《傳芳集》等。他篤嗜白玉贍詩文,精選其詩文成集,名《海瓊摘稿》。後人集其詩文輯成《傳芳集》。《明史》稱之為“嶺南人士之冠”。
著作除《瓊台志》外,還有《廣西通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