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光璟

唐光璟(1885~1951),字宋卿,廣西全州城關區永和鄉三義村殿子嶺(今屬城郊鄉龍巖村公所)人。讀私塾12年,又先後畢業於廣西法政學堂及廣西第一期縣長訓練班。歷任全縣、零陵縣府秘書、司法承審員,興安、灌陽、扶南、百壽等縣縣長,偽全縣維持會會長、全縣司法科長、全縣田賦管理處副處長、廣西第八區行政督察專員公署軍法官等職。

基本信息

人物簡介

民國24年(1935) 8月,百壽、中渡、融縣三縣農民因反抗李、白、黃的民團制度和土地陳報,爆發了起義。充任百壽縣長的唐光璟密電第七軍軍長廖磊、第十五軍軍長夏威及桂林區民團指揮官陳恩元派兵鎮壓。陪同陳恩元到百壽縣附郭鄉回龍庵舉行“清鄉”大會,逮捕起義農民300餘人。農曆十月十二日悉數綁赴下瓦窯五個墳邊跪下陪斬,由唐光璟親自監斬,集體槍殺賴任南(原雅瑤區民團局局長)、唐文亨、曾運中、陳永太、舒老發、馮運亨、陳玉松、賀申謀、張任奎等16名農運骨幹。還判徒刑多人,農運骨幹陳其英聽說有屠夫之名的陳恩元來“清鄉”就先行服毒自殺。農運骨幹龔其汝被唐光璟懸賞緝拿搶殺,雅瑤鄉山環村人李英(中渡縣卸任縣長),被以通匪罪槍殺。民國34年(1945)秋,日軍入侵全縣,唐光璟受其主子陳恩元指使,主動投降日軍,充當偽全縣維持會長半年。抗日戰爭結束後,任廣西第八督察專員公署軍法官。民國36年(1947)7月爆發全灌人民武裝起義,他跟隨陳恩元來全、灌“清鄉”,在全州集體槍殺游擊隊員蔣繼磷、唐耀星鄧鳳斌等烈士。1951年9月15日,縣人民政府依法將其公審後處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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