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諧社會的刑法現實問題

《和諧社會的刑法現實問題》是2007年公安大學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李潔。

基本信息

圖書信息

作 者:李潔 等主編

和諧社會的刑法現實問題

出 版 社:公安大學出版社

出版時間:2007-9-1

版 次:1

頁 數:1898

字 數:787000

印刷時間:2007-9-1

開 本:16開

紙 張:膠版紙

印 次:1

I S B N:9787811098198

包 裝:平裝

內容簡介

中國法學會刑法學研究會2007年年會將於9月19日至23日在吉林省長春市召開。本次年會由中國法學會刑法學研究會主辦,吉林大學法學院承辦。趙秉志會長全面負責此次年會的籌備、組織、運作事宜,李潔副會長、張軍副會長、賈宇副會長負責協助工作。

本屆年會以理論研究為基石,以實踐探索為導向,以人文關懷為終極目標,依據刑法基礎理論發展和司法適用的現狀,確定了三個議題,分別是“單位犯罪基本理論研究”、“死刑的司法限制適用問題研究”、“刑法修正案(六)理論與實務問題研究”。就刑事立法而言,我國單位犯罪只有十年的立法歷程,但就刑事司法而言,卻是長期困擾法律適用的敏感問題。單位犯罪的法律規定是一種刑事立法的進步,但如此簡約的規定引發了三個棘手問題:一是無法依靠刑法解釋達到刑法合法合理適用的目的;二是因存在明顯的立法漏洞而無法解說現實中具體的個案;三是單位犯罪的歸責方式存在悖論性。對於死刑研究,必然會在學術界與實務界引起長時間的爭論和探討,而死刑的司法限制卻是當前司法實踐亟待解決的重大現實問題,將極大地推動中國刑罰改革向理性化、正當化、人性化方向發展。面對現階段社會中頻繁發生的責任事故犯罪、公司犯罪、金融犯罪等,《刑法修正案(六)》切合時宜地作出了文本修正,其在立法層面的修改補充必將引起刑法學界的熱烈討論和研究。

在年會舉辦前出版論文集已是刑法學研究會多年的優良傳統,本屆年會亦然。為保證年會論文集按期出版,減輕編輯出版的壓力,本屆刑法學年會論文於2007年6月30日截稿,並經刑法學研究會會長辦公會議討論決定,論文字數限制在4000~8000字,不宜超過10000字。同時,原則上不接受未邀參加年會人員的論文,不選入碩士研究生以下人員單獨提交的論文。本屆刑法學年會共收到論文220餘篇,總計190餘萬字,基本上反映了所有提交論文的全貌。基於年會三個議題的論文具體數量、議題之間的關係及便於各議題的深入展開,年會文集編輯委員會決定將年會文集分為上、中、下三卷出版。上卷為《單位犯罪基本理論研究》,總計77篇;中卷為《死刑的司法限制適用問題研究》,總計86篇;下卷為《刑法修正案(六)理論與實務問題研究》,總計74篇。從入選論文的內容可以看出,作者們不但對於基礎理論問題研究深入、精益求精,更對司法實踐中透析出的難點問題關注迫切、論點獨到。作為法律學人,無不將正義作為心中標尺,將刑法的研究引入人文的關懷。唯有交流,才能進步;唯有對話,使人澄明。在促進雙方刑事法治交流、加快刑法現代化進程、實現法律正義這一目的上,各位作者的步調是一致的。在這裡,我們衷心感謝所有惠賜稿件的作者對刑法學年會的熱心關注與真誠支持,對刑事法學研究事業的無私奉獻與深刻熱愛!另外,鑒於編者水平、時間短促等原因,不當之處敬請各位同人和廣大讀者批評指正。

本次年會文集編輯委員會聘請了中國法學會刑法學研究會的兩位名譽會長高銘暄教授和馬克昌教授擔任學術顧問,由研究會常務理事組成編委會,李潔教授、張軍大法官、賈宇教授擔任主編,徐岱教授擔任副主編。王充講師擔任編輯部主任,編輯部成員由王志遠講師、李綦通講師、李佳欣編輯、王軍明博士研究生組成。

目錄

上 卷

單位犯罪概念研究

“機關”不宜規定為單位犯罪的主體

單位犯罪和個人犯罪之界限

法院犯罪與單位主體

——刑法第30條之“機關”範圍再解讀

單位犯罪否定說之再探

——以修訂後公司法第20條為視角

單位犯罪主體類型研究

單位犯罪主體和客觀成立要件再研究

單位犯罪主體再認識

單位犯罪主體之困惑

“單位主體和自然人主體行為構成競合論”之提倡

單位人格的刑事否認原理

對單位犯罪主體的再研究

論現行公司法基礎上的單位犯罪主體認定

論國家機關不應成為單位犯罪主體

論單位犯罪主體範圍的認定

論單位犯罪的主體結構

簡論單位犯罪的主體結構

單位犯罪主體人格否認制度的構建

——從單位犯罪相關司法解釋談起

關於單位犯罪的主體構成問題探討

以非犯罪主體為視角析刑法中的單位

刑法沒有規定為單位犯罪的單位直接責任人員的處理

——兼論單位犯罪圈問題

試論法國法人犯罪的主體和法人負刑事責任的條件

一人公司的犯罪主體地位芻議

單位犯罪主體資格芻議

——以新公司法中的“一人公司”為視角

一人公司犯罪主體地位之探析

單位犯罪認定標準的重識與回歸

——從新公司法一人公司談起

論單位犯罪過失

試論單位犯罪的主體與刑事責任

單位犯罪刑事責任實現的困境及出路

論法人(單位)犯罪的刑事責任問題

——新法人擬制說的探討

單位犯罪的“整體多元罪責結構”理論及其套用

單位犯罪刑事責任之理論依據

撩開單位的面紗

——單位犯罪刑事責任的理論和實踐

我國單位經濟犯罪的刑法調控模式反思

單位犯罪定罪和量刑標準若干疑難問題探析

單位犯罪界定問題上的方法論立場

單位侵犯智慧財產權罪的數額標準與人格否認探析

新公司法背景下單位犯罪刑罰制度的完善

單位犯罪的刑罰體系與刑罰適用制度研究

單位犯罪刑罰種類之完善

行政刑法視域下我國單位犯罪處罰制度之完善

論單位犯罪的刑罰配置

論我國單位犯罪中的單罰制

單位犯罪的立法重構

特殊單位共同犯罪的定罪及其立法完善

我國單位犯罪的立法完善

——以法人犯罪的國際立法為視角

重大勞動安全事故罪中單位犯罪立法之再探討

——從刑法修正案(六)出發

中國單位腐敗犯罪立法之缺陷與完善

——以《聯合國反腐敗公約》為視角

單位犯罪立法與理論的雙重偏差

——兼論二元模式之提倡

單位成員負刑事責任的立法反思

——兼論對單位成員死刑配置的廢除

論單位犯罪成立自首的依據

論單位自首的類型及其認定

論單位自首制度的立法完善

試論單位犯罪自首的認定與處罰

資本的懺悔

——單位自首制度若干問題研究

淺談單位自首的認定

犯罪單位立功新論

單位立功的若干問題探析

單位立功問題研究

試論單位立功

關於單位累犯構成要件的探討

單位累犯制度的理論探討及立法構建

單位普通累犯制度立法價值評判及模式構建

略論單位累犯

單位累犯否定論的理性檢討

單位累犯的理論根據與現實問題

——以人身危險性為視角的考察

關於單位經營權與單位犯罪之把握

單位犯罪中的三個辯證關係研究

徘徊在理論與實踐之間

——單位法人犯罪若干問題研究

單位犯罪若干爭議問題研究

單位犯罪亟須解決的兩個問題

單位犯罪三題

從刑法目的視角對單位犯罪若干問題的研討

論單位犯罪主體及其追訴時效

單位犯罪追訴時效期限的確定

單位犯罪研究

——域外管轄、再犯及追訴

澳門刑法中法人犯罪之立法現狀及其評析

中 卷

下卷

線上試讀部分章節

單位犯罪概念研究

“明確的定義是科學研究成功的前提。只有語言表達方式統一才能使科學交流成為可能。‘定義的工作’十分辛苦,但是不能放棄。沒有確定的定義就不能清晰地思考、科學地認識”。概念是立論的基礎,界定單位犯罪的概念是研究單位犯罪相關問題的前提。

一、單位犯罪概念的學術之爭

我國刑法第30條和第31條分別規定了單位犯罪的主體範圍、法定原則和處罰原則,但沒有對單位犯罪的概念予以界定。如前所述,概念是立論的基礎,我國許多學者在單位犯罪的研究中都對單位犯罪概念的界定進行了有益的探索。學者們關於單位犯罪概念的見解具有極為多樣化的特點,其數量之多、分支之大,真可謂見仁見智,實難一一列舉。在這裡,只列出刑法修訂後學界關於單位犯罪概念(包括法人犯罪概念)中有代表性的觀點。擇其要者,大致有以下11種具有代表性的單位犯罪概念:

(1)“單位犯罪是由刑法所規定的,由單位代表或者機關成員在有關單位的業務上所決定實施的危害社會的行為,以及由於單位代表或機關成員的監督不力或者說單位體制方面的原因而使單位組成人員在業務過程中所引起的危害社會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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