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縣河道局

和縣河道局是一家位於和縣的政府長江水利監督部門。

主要職能

一、組織編制本縣長江水利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和有關部門配合研究擬訂本縣長江河道治理,堤防除險加固投資計畫;負責長江水利規劃、基建項目建議書和可行性研究報告以及初步設計檔案的報批工作,並組織實施。

二、組織沿江鄉鎮和有關部門開展涉及到長江重大建設項目中有關水資源、河道治理和防洪的論證工作。組織實施縣境內長江取水許可制度。

三、行使市水務局委託的職權。

四、組織指導本縣境內長江水利設施、水域及其岸線的管理與保護。

五、承擔縣境內長江防汛抗旱日常工作;組織、協調、監督、指導縣境內長江防洪工作,對長江水利工程實施防汛抗旱調度。

六、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辦公室職能

一、負責局機關日常工作,協調機關各股室的工作關係。

二、負責機關內部規章制度建立和檔案起草工作。

三、負責全局的人事管理,機構編制,勞動工資,職工教育,文秘檔案,微機使用管理,政務信息,保密工作。

四、重大會議、活動的組織和信訪、宣傳及保衛工作。

五、負責離退休人員服務管理。

六、負責局機關後勤保障服務工作及車輛調度養護等工作。

七、負責精神文明創建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日常工作。

八、負責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日常工作。

工程股職能

一、負責本局長江堤防的除險加固建設工作;組織工程建設論證、規劃、設計、報批、招投標、工程質量監管、工程驗收工作;按時、按質、按量完成工程建設任務。

二、負責對長江堤防和水利工程日常管理,組織實施長江河道堤容堤貌、所容所貌和河道目標管理;

三、負責長江乾堤除險加固、歲修工程計畫申報及組織實施;

四、負責穿堤建築物的正常運行維護工作;

五、負責防汛日常汛情、水情報告工作,執行縣防汛調度命令,並編制本縣長江防洪預案;

六、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各項任務,協助做好水利經濟開發利用工作。

綜合經營股職能

一、負責全局的綜合經營,長江水土資源開發利用的調查與規劃,編制項目開發計畫並組織實施工作,對各類開發建設項目實施跟蹤管理。

二、負責全局堤防管理範圍內灘地、內外護堤地租賃與管理工作,按時、足額收取租賃費和灘地占用費。

三、負責和縣江堤綠色長廊建設規劃、實施和管理工作。

四、負責和縣江堤防護林建設規劃、實施和管理工作,積極宣傳落實國家有關林業法規政策。

五、負責對護林員的工作進行檢查和考核,提高全體護林人員的政治、業務素質和科學管理水平。

六、負責長江防護林苗圃場育苗及苗木管理工作,制定和實施苗圃場水土資源綜合開發利用計畫。

七、努力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各項工作任務。

財務器材股職能

一、加強對全局經濟核算,提高各項資金使用效率,對各單位經濟活動進行財務控制和財務監督,建立健全各項財務規章制度。

二、對全局財務收支進行預測,合理編制年度各項收支預算計畫,編報防汛、歲修及防汛器材儲備計畫。

三、對全年財務收支進行核算和管理,依法組織收入,努力節約支出,力爭做到全年收支平衡。

四、按時準確的上報財務報表,定期進行財務分析並寫出書面材料。

五、做好全局國有資產監管及會計檔案管理工作,負責防汛材料的儲備、調拔、保管工作。

六、負責各基層單位的財務收支及帳務監管工作,依法對財務收支專項經費的使用、財產物資的管理、財經紀律和財務法規執行情況進行檢查督促,杜絕違規違紀的現象發生。

水政監察股職能

一、受水行下政執法主管機關委託,行使本級管理處罰職權;

二、宣傳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河道管理條例》等水法規;

三、保護水資源、水域、水工程、防汛抗旱等有關設施;

四、對水事活動進行監督檢查,維護正常的水事秩序,對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違反水法規的行為實施行政處罰或者採取其他行政措施;

五、配合和協助公安、法務部門查處水事治安和刑事案件;

六、負責監督指導基層管理所水政監察工作。

基層河道管理所職能

一、承擔本所管轄的堤防管理養護、維修任務。

二、建立健全各項管理規章制度,確保本所管理堤段的養護、長江河道、護堤地、涵閘運行管理、防護林管理、綜合經營開發與管理、防汛工作全面達到堤防目標管理Ⅰ級和Ⅱ級標準。

三、及時匯報堤防目標管理中出現的各種情況,全面完成上級下達的各項堤防養護任務和防汛抗旱調度命令,確保江堤汛期防洪安全。

單位地址:和縣歷陽鎮文昌北路286號

機構名稱

和縣河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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